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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黑龙江鑫福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N0129GQ260039
挂牌起始日期
2026年11月4日
首期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12月1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30)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黑龙江鑫福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林口县经济及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103室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张智禹
成立时间
2020-11-04
注册资本(万元)
1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230103MA1CB35MXW
所属行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经营范围
农产品初加工(不含转基因生物加工);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经销食用农产品;食品经营。
职工人数
0人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
1
哈尔滨如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内部决议
黑龙江鑫福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同意10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之会议纪要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审计机构名称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报表类型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评估报告书号
评估基准日
核准(备案)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净资产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79号金源花园A栋10层A号
91230103300967213X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股份
拟转让产(股)权股份
转让方决策文件
哈尔滨如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黑龙江鑫福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之会议纪要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否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转让方提交的材料,标的公司主要房地资产位于黑龙江省林口县振西工业园区,包括工业用地使用权28,900平方米(原证号:林国用〔2013〕第0363号),以及两栋厂房和一栋办公楼。其中,两栋厂房建筑面积分别为8,000平方米(原房权证号分别为201306420、201306421),办公楼建筑面积为3,300平方米(原房权证号为201306419),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9,300平方米。上述面积及证号为转让方所提供的披露情况说明记载。
2、上述房地资产原属牡丹江市铭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黑10执35号之三执行裁定,相关资产经司法拍卖、变卖流拍后,作价人民币33,174,456元交付申请执行人黑龙江鑫福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即标的公司),抵偿相应金额的债务。裁定载明,相关权利自该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时起转移,并可持裁定书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3、所提供的房屋司法鉴定意见书及土地估价报告摘要,价值时点均为2020年7月2日。其中,房屋估值为人民币36,772,400元,不包含相应土地使用权价值;土地使用权估值为人民币6,878,200元。房屋鉴定意见书载明的使用有效期至2021年7月8日。上述估值均为历史司法执行估值,不代表本次挂牌时点的资产价值或股权价值。
4、所提供材料中包含上述房地资产的历史查封裁定及后续以物抵债裁定。相关历史文书不能单独证明目前的权属登记、抵押、查封及实际占有使用状态;资产现状、登记情况及相关税费缴纳情况,应结合现行登记资料及现场查验情况了解。
5、上述信息根据转让方提交的材料整理披露,转让方对所提交材料、披露内容及相关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意向受让方应在充分查阅资料、开展必要尽职调查的基础上,自主作出受让决定。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3317.4456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标的交割
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协商办理。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 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申请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2、 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向交易机构书面提交《产(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身份资格证明材料等相关受让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受让资格。
3、 受让方应从被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自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剩余交易价款汇入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 项目成交后,办理标的企业产权变更过程中交易双方所产生的相关税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5、 受让方确定后,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指南
竞价须知
1、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交易机构网站首页“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 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机构网站首页“交易指南”处查看。
4、 意向受让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人或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限内(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转让标的所在地
3、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宋志曼18645177771
交易方式
挂牌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6年11月4日至挂牌截止日17:00止
报名手续
1、受让申请
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挂牌期内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于2026年12月1日15:00前向交易机构提交相关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意向受让方须提交材料
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自然人意向受让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受让股权的内部决议文件复印件;如需投资主体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须提供批准文件复印件;
(3)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
(4)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盖章);
(5)产(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产(股)权受让申请书。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 交纳:保证金人民币995万元。(首期截止时间2026年12月1日17:00,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2、 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股权转让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受让或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
增价幅度
自由竞价时间
网络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延时竞价周期
服务费
收费比例:按照成交价的0.8%收取,由受让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
附件:产(股)权受让申请书.doc;
附件:产权受让委托合同.doc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刘先生:0451-87200133
投诉举报电话
0451-8720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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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内(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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