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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整体后拆分之拆分出租越秀公园环市中路出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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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61,292.7元/月/总面积
保证金 183,878.1元
提醒:该公告仅为挂牌机构发布信息,网站不提供报名竞买途径
报名开始时间:2026-11-04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12-01 17:00:00
  •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温小姐、曾小姐
联系电话:
96100转分机号604、587
项目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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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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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内容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编号 GZ2026RE1045976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洪桥街道
标的名称 先整体后拆分之拆分出租越秀公园环市中路出租项目
标的类别 房产、土地 出租用途 商业  (室内体育设施;体育运动;文体活动;体育运动培训;轻餐饮、文旅摄影)
特色
标的价格
挂牌价格 61,292.70元/月/总面积
价格说明 按季度缴纳租金,租金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
标的面积(总面积) 3867.64 平方米
标的面积描述 总面积为3867.64平方米,其中评估建筑面积为1217.09 平方米,露天(余地)面积为2650.55平方米。
租赁合作期限
租赁/合作期限 6年
免租期限 装修免租期2个月(包含在租期内)
标的权证信息
产权人(业主姓名)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面积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广州市越秀公园不动产权证粤(2023)广州不动产权第00080648号652087.0公园与绿地
是否查封 否
是否抵押 否
是否共有 否
产权情况说明
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
特别说明
特别说明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编号
GZ2026RE1045976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洪桥街道
标的名称
先整体后拆分之拆分出租越秀公园环市中路出租项目
标的类别
房产、土地
出租用途
商业  (室内体育设施;体育运动;文体活动;体育运动培训;轻餐饮、文旅摄影)
特色
标的价格
挂牌价格
61,292.70元/月/总面积
价格说明
按季度缴纳租金,租金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
标的面积(总面积)
3867.64 平方米
标的面积描述
总面积为3867.64平方米,其中评估建筑面积为1217.09 平方米,露天(余地)面积为2650.55平方米。
租赁合作期限
租赁/合作期限
6年
免租期限
装修免租期2个月(包含在租期内)
标的权证信息
产权人(业主姓名)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面积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广州市越秀公园不动产权证粤(2023)广州不动产权第00080648号652087.0公园与绿地
是否查封
否
是否抵押
否
是否共有
否
产权情况说明
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

披露信息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1次。
现场勘查事项
现场勘查期限 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
勘查联系方式 潘小姐,020-83604275
现场勘查说明 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
交易活动安排 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
交易方式 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电子评审。
限时报价周期 秒
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
评审规则 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评标区
2.评审地点: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评标区
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自动解密
4.评委会评委人数:3
5.评审规则说明:

(1)评审文件的内容和格式:意向方应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项目电子评审实施办法》、本项目公告要求编制和提交评审文件。若没有提交相应的文件,则在本项目评分表中对应的得分项得零分;若没有提交“符合性评审”所要求的文件,则视同无效评审文件。

(2)评审委员会对意向方的评审材料进行综合评分,取分数的算术平均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成交方,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商务文件合计得分高的优先;商务文件得分也相等,以技术文件合计得分高的优先;技术文件合计得分也相等,由评审专家以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认评审推荐名单,广州产权交易所将在评审结果确认后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3)广州产权交易所将根据评审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和成交推荐名单提请委托方确认,在收到委托方确认评审结果书面文件后向评审文件提交成功的意向方出具《交易结果通知书》。

(4)成交推荐名单排名第1位的意向方将被委托方确定为成交方。




6.成交推荐名额:1个
序号 评审项 评审标准 最低分 最高分
1租金报价书1.意向方提交的《租金报价书》中报价栏所填列的价格必须唯一,租金报价须不低于61292.7元/月/总面积 ,以大写与小写两种字体填列,字体必须清晰、明确,金额的大写和小写必须相符。如金额的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租金报价书》上的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交易标的挂牌价格。《租金报价书》上须由意向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意向方提交的《租金报价书》不符合提交要求,则视为无效文件。
2.意向方须提交基础材料:(1)意向方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符合性打分
2资金实力
意向承租方提供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的审计报告,横向对比报告中所载实缴资本,由高到低依次排名:第一名得10分,第二名得7分,第三名得5分,第四名得3分,第五名及之后得1分。(实缴资本时限须在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前)本项最高得10分,无提供不得分。
(注:1意向承租方需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如意向承租方实缴资本相同则排名并列,下一个名次不被占位,例如:当排名并列第一时均得10分,下一名次为第二得7分,以此类推。)
0.010.0
3同类项目自2024年至本项目信息公告日前,意向承租方或其实际全资控制企业具有运营体育场地(馆)项目的,每提供一个项目得5分,本项最高得15分,无提供不得分。
(注:1如提供意向承租方实际全资控制企业运营管理经验的,须一并提供其与意向承租方的关系证明材料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2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0.015.0
4履约能力对各意向承租方营收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1.意向承租方2024-2025年营业收入总额4500万元以上(含4500万元)的,得10分;
2.意向承租方2024-2025年营业收入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4500万元(不含4500万元)的,得分7;
3.意向承租方2024-2025年营业收入总额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3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得4分;
4.意向承租方2024-2025年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以下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意向承租方的审计报告或相关证明文件,不提供或专家无法认定的不得分。
0.010.0
5运营方案结合越秀公园人流、消费群体及经营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出项目的运营方案:
1、分析地理位置的优劣性及人流情况,提出项目总体构思、主题方向、功能定位、规划布局;
2、明确项目经营定位、经营主题、经营方向及预期目标;
3、项目特色鲜明、业态丰富、体育运动项目新颖趣味,能满足市民游客多元化需求;
4、有开展公益体育科普活动方案,以及商业活动策划方案,积极推动体育进公园,打造特色体育品牌;
5、符合《广州市公园条例》、《广州市公园管理规范》要求,确保大众化消费和体现公益性的原则。
对意向方以上内容进行评审:
(1)方案全面合理、针对性强的得20分;
(2)方案相对全面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15分;
(3)方案基本全面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10分;
(4)方案漏缺无条理性、无针对性的得5分;
(5)不提供此项的,不得分。
0.020.0
6项目装修方案结合周边环境及项目场地实际情况,提出装修改造方案:
1、合理利用现有空间,充分考虑项目运营可持续性、有体育主题特色、视觉效果时尚美观;
2、将康养主题与体育运动融合,方案中需体现潮流体育、康养、轻社交等场景设计内容;
3、有场地装修改造方案(包括必要的设计效果图、文字说明及清单);
4、项目投资概预算,装修投入不少于200万等。
对意向方以上内容进行评审:
(1)方案完善且可行性强为优:15分;
(2)方案一般且可行性为中:10分;
(3)方案欠完善、欠合理:5分;
(4)无方案不得分。
0.015.0
7日常管理方案结合广州市越秀公园提质增效的整体目标,以及安全经营的要求,提出合理的方案:
1.重大检查响应方案(例如创文检查、重要接待);
2.生产安全方案(消防安全、防盗安全、用电安全及安全应急措施等);
对意向方以上内容进行评审:
(1)方案完善且可行性强为优:5分;
(2)方案一般且可行性为中:3分;
(3)方案欠完善、欠合理:1分。
0.05.0
8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对各意向承租方提供的项目管理架构设置方案进行横向对比:
1.项目管理架构清晰、人员配备完善可行5分;
2.项目管理架构清晰、人员配备较完善可行3分;
3.项目管理架构一般、人员配备一般1分;
4.未提供相关方案或其他得0分。
0.05.0
9意向报价1.意向报价=经评审的意向方报价。
2.基准价=所有有效意向方报价中的最高价。
3.价格得分=(意向报价÷基准价)×价格部分权重×100。
0.020.0
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
候选成交规则
服务费交纳规则
成交方服务费标准 按照标的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6%支付交易服务费。如交易方式为专家评审,专家劳务费用由成交方承担,收费标准详见公开附件《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综合评标评审劳务报酬管理办法》。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
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

1. 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或评审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广州产权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 如委托方要求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1.本项目采用先整体后分拆出租的方式征集意向承租方,整体挂牌项目为:先整体后拆分之整体出租越秀公园环市中路及东北门停车场(含小卖部)出租项目。分拆挂牌项目为:先整体后拆分之拆分出租越秀公园环市中路出租项目;先整体后拆分之拆分出租东北门停车场(含小卖部)出租项目。整包挂牌及分包挂牌均可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广州产权交易所将根据意向承租方实际报名情况组织交易,其中:(1)如有符合交易要求的意向承租方报名整体承租,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优先组织报名整体承租且符合交易要求的意向承租方进行交易,分拆标的中止。如整体标的确认承租方,则分拆标的终结。(2)在整体承租没有征集到符合交易要求的意向承租方报名的前提下整体标的终结,广州产权交易所将组织已报名分拆标的且符合交易要求的意向承租方进行交易确定承租方。

2.承租方确认已知悉租赁场地没有产权证,具有《住所(经营场所)场地使用证明》,同时已全面、具体地了解房屋的规划许可情况、结构、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使用状况、周边环境等全部现状,承租方对此无异议,并承诺不得以租赁场地没有产权证等情况而要求出租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经营期限内,不得将租赁场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全部转让给第三方、调换使用或抵押、对外融资、对外担保、对外出资。

4.针对越秀公园环市中路项目,承租方应在实施装修前完成:①建筑物补强,建筑物补强工作须严格依据国家《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执行,确保最终安全性等级评定达到Bsu级或以上;②抗震补强,使其综合抗震能力满足7度标准设防类(丙类)建筑抗震设防要求。上述建筑物补强与抗震补强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装修完成后,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提交经认证的安全性等级评定报告。承租方须对项目进行整体装修,包括外部装修、结构加固、基础设施系统建设等,承租方应承诺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自承租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投资),并于完成投资后向出租方提供项目投资结算审核书或其他投资证明。承租方如一年后无法提供不低于200万元的投资证明或提供投资证明金额不足200万元,出租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直接抵扣补足,履约保证金不足抵扣的承租方应补足。

5.承租方须自行在室内以及门外安装视频监控。

6.承租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自行办妥经营所需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的相关手续,依法应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须于相关证照办妥之日起30天内将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的复印件(加盖承租方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送交出租方备查,逾期60天未能办妥有关经营证照致无法经营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收回租赁场地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承租方不得以办理经营证照为由向出租方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赔偿。承租方在租赁期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证照年审、续期等必要手续,确保证照处于有效期内。租赁期满或租赁期间内出租方单方面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或经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承租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30日内将注册于租赁场地的有关证照地址迁出。

7.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府部门要求、城市建设、上级主管部门、公园规划或公共利益等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开展经营活动或停业但本合同能够继续履行的,承租方应当在发生上述情况后1个月内向出租方提交停业期间免租及延长经营期限的书面申请,出租方经审查认为确实可以免租且需要延长经营期限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出租方可以视相关经营活动受限情况同意免租及顺延经营期限,具体顺延时长由出租方决定且顺延经营期限后的租金按本合同约定的递增后的标准进行计算。届时,双方可通过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或其他书面法律文件的方式对延期事宜予以明确,相应补充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出租方若不同意顺延经营期限,不视为出租方违约。

8.履约保证金及交付场地条件等详见《租赁合同》。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
是否收取诚意金 是
诚意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 183,878.1 元(壹拾捌万叁仟捌佰柒拾捌元壹角)。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 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
诚意金交纳方式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
诚意金交纳方式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
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
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 若意向方的综合得分并非最高得分,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 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计息原路退回。

4. 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 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否
报名登记方式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序号 条件类型 资格条件 递交材料清单 报名材料参考格式
1基础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
2.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诚意金。
1.意向承租方资格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承租方须于信息公告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意向承租方须于信息公告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3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承租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不得参与(意向方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但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意向承租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不得参与(意向方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但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
意向方承诺书

1. 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 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 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

4.我方承诺在以往的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守法经营,经营期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违约、拖欠租金或拖欠水电费等行为,在以往项目参与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欺骗、舞弊等行为,承诺切实履行出租标的的全部履约条件。




披露信息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1次。
现场勘查事项
现场勘查期限
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
勘查联系方式
潘小姐,020-83604275
现场勘查说明
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
交易活动安排
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
交易方式
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电子评审。
评审规则
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评标区
2.评审地点: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评标区
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自动解密
4.评委会评委人数:3
5.评审规则说明:

(1)评审文件的内容和格式:意向方应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项目电子评审实施办法》、本项目公告要求编制和提交评审文件。若没有提交相应的文件,则在本项目评分表中对应的得分项得零分;若没有提交“符合性评审”所要求的文件,则视同无效评审文件。

(2)评审委员会对意向方的评审材料进行综合评分,取分数的算术平均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成交方,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商务文件合计得分高的优先;商务文件得分也相等,以技术文件合计得分高的优先;技术文件合计得分也相等,由评审专家以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认评审推荐名单,广州产权交易所将在评审结果确认后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3)广州产权交易所将根据评审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和成交推荐名单提请委托方确认,在收到委托方确认评审结果书面文件后向评审文件提交成功的意向方出具《交易结果通知书》。

(4)成交推荐名单排名第1位的意向方将被委托方确定为成交方。





6.成交推荐名额:1个
序号 评审项 评审标准 最低分 最高分
1租金报价书1.意向方提交的《租金报价书》中报价栏所填列的价格必须唯一,租金报价须不低于61292.7元/月/总面积 ,以大写与小写两种字体填列,字体必须清晰、明确,金额的大写和小写必须相符。如金额的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租金报价书》上的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交易标的挂牌价格。《租金报价书》上须由意向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意向方提交的《租金报价书》不符合提交要求,则视为无效文件。
2.意向方须提交基础材料:(1)意向方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符合性打分
2资金实力
意向承租方提供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的审计报告,横向对比报告中所载实缴资本,由高到低依次排名:第一名得10分,第二名得7分,第三名得5分,第四名得3分,第五名及之后得1分。(实缴资本时限须在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前)本项最高得10分,无提供不得分。
(注:1意向承租方需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如意向承租方实缴资本相同则排名并列,下一个名次不被占位,例如:当排名并列第一时均得10分,下一名次为第二得7分,以此类推。)
0.010.0
3同类项目自2024年至本项目信息公告日前,意向承租方或其实际全资控制企业具有运营体育场地(馆)项目的,每提供一个项目得5分,本项最高得15分,无提供不得分。
(注:1如提供意向承租方实际全资控制企业运营管理经验的,须一并提供其与意向承租方的关系证明材料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2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0.015.0
4履约能力对各意向承租方营收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1.意向承租方2024-2025年营业收入总额4500万元以上(含4500万元)的,得10分;
2.意向承租方2024-2025年营业收入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4500万元(不含4500万元)的,得分7;
3.意向承租方2024-2025年营业收入总额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3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得4分;
4.意向承租方2024-2025年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以下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意向承租方的审计报告或相关证明文件,不提供或专家无法认定的不得分。
0.010.0
5运营方案结合越秀公园人流、消费群体及经营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出项目的运营方案:
1、分析地理位置的优劣性及人流情况,提出项目总体构思、主题方向、功能定位、规划布局;
2、明确项目经营定位、经营主题、经营方向及预期目标;
3、项目特色鲜明、业态丰富、体育运动项目新颖趣味,能满足市民游客多元化需求;
4、有开展公益体育科普活动方案,以及商业活动策划方案,积极推动体育进公园,打造特色体育品牌;
5、符合《广州市公园条例》、《广州市公园管理规范》要求,确保大众化消费和体现公益性的原则。
对意向方以上内容进行评审:
(1)方案全面合理、针对性强的得20分;
(2)方案相对全面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15分;
(3)方案基本全面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10分;
(4)方案漏缺无条理性、无针对性的得5分;
(5)不提供此项的,不得分。
0.020.0
6项目装修方案结合周边环境及项目场地实际情况,提出装修改造方案:
1、合理利用现有空间,充分考虑项目运营可持续性、有体育主题特色、视觉效果时尚美观;
2、将康养主题与体育运动融合,方案中需体现潮流体育、康养、轻社交等场景设计内容;
3、有场地装修改造方案(包括必要的设计效果图、文字说明及清单);
4、项目投资概预算,装修投入不少于200万等。
对意向方以上内容进行评审:
(1)方案完善且可行性强为优:15分;
(2)方案一般且可行性为中:10分;
(3)方案欠完善、欠合理:5分;
(4)无方案不得分。
0.015.0
7日常管理方案结合广州市越秀公园提质增效的整体目标,以及安全经营的要求,提出合理的方案:
1.重大检查响应方案(例如创文检查、重要接待);
2.生产安全方案(消防安全、防盗安全、用电安全及安全应急措施等);
对意向方以上内容进行评审:
(1)方案完善且可行性强为优:5分;
(2)方案一般且可行性为中:3分;
(3)方案欠完善、欠合理:1分。
0.05.0
8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对各意向承租方提供的项目管理架构设置方案进行横向对比:
1.项目管理架构清晰、人员配备完善可行5分;
2.项目管理架构清晰、人员配备较完善可行3分;
3.项目管理架构一般、人员配备一般1分;
4.未提供相关方案或其他得0分。
0.05.0
9意向报价1.意向报价=经评审的意向方报价。
2.基准价=所有有效意向方报价中的最高价。
3.价格得分=(意向报价÷基准价)×价格部分权重×100。
0.020.0
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服务费交纳规则
成交方服务费标准
按照标的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6%支付交易服务费。如交易方式为专家评审,专家劳务费用由成交方承担,收费标准详见公开附件《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综合评标评审劳务报酬管理办法》。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
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

1. 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或评审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广州产权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 如委托方要求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1.本项目采用先整体后分拆出租的方式征集意向承租方,整体挂牌项目为:先整体后拆分之整体出租越秀公园环市中路及东北门停车场(含小卖部)出租项目。分拆挂牌项目为:先整体后拆分之拆分出租越秀公园环市中路出租项目;先整体后拆分之拆分出租东北门停车场(含小卖部)出租项目。整包挂牌及分包挂牌均可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广州产权交易所将根据意向承租方实际报名情况组织交易,其中:(1)如有符合交易要求的意向承租方报名整体承租,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优先组织报名整体承租且符合交易要求的意向承租方进行交易,分拆标的中止。如整体标的确认承租方,则分拆标的终结。(2)在整体承租没有征集到符合交易要求的意向承租方报名的前提下整体标的终结,广州产权交易所将组织已报名分拆标的且符合交易要求的意向承租方进行交易确定承租方。

2.承租方确认已知悉租赁场地没有产权证,具有《住所(经营场所)场地使用证明》,同时已全面、具体地了解房屋的规划许可情况、结构、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使用状况、周边环境等全部现状,承租方对此无异议,并承诺不得以租赁场地没有产权证等情况而要求出租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经营期限内,不得将租赁场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全部转让给第三方、调换使用或抵押、对外融资、对外担保、对外出资。

4.针对越秀公园环市中路项目,承租方应在实施装修前完成:①建筑物补强,建筑物补强工作须严格依据国家《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执行,确保最终安全性等级评定达到Bsu级或以上;②抗震补强,使其综合抗震能力满足7度标准设防类(丙类)建筑抗震设防要求。上述建筑物补强与抗震补强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装修完成后,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提交经认证的安全性等级评定报告。承租方须对项目进行整体装修,包括外部装修、结构加固、基础设施系统建设等,承租方应承诺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自承租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投资),并于完成投资后向出租方提供项目投资结算审核书或其他投资证明。承租方如一年后无法提供不低于200万元的投资证明或提供投资证明金额不足200万元,出租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直接抵扣补足,履约保证金不足抵扣的承租方应补足。

5.承租方须自行在室内以及门外安装视频监控。

6.承租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自行办妥经营所需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的相关手续,依法应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须于相关证照办妥之日起30天内将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的复印件(加盖承租方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送交出租方备查,逾期60天未能办妥有关经营证照致无法经营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收回租赁场地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承租方不得以办理经营证照为由向出租方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赔偿。承租方在租赁期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证照年审、续期等必要手续,确保证照处于有效期内。租赁期满或租赁期间内出租方单方面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或经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承租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30日内将注册于租赁场地的有关证照地址迁出。

7.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府部门要求、城市建设、上级主管部门、公园规划或公共利益等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开展经营活动或停业但本合同能够继续履行的,承租方应当在发生上述情况后1个月内向出租方提交停业期间免租及延长经营期限的书面申请,出租方经审查认为确实可以免租且需要延长经营期限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出租方可以视相关经营活动受限情况同意免租及顺延经营期限,具体顺延时长由出租方决定且顺延经营期限后的租金按本合同约定的递增后的标准进行计算。届时,双方可通过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或其他书面法律文件的方式对延期事宜予以明确,相应补充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出租方若不同意顺延经营期限,不视为出租方违约。

8.履约保证金及交付场地条件等详见《租赁合同》。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
是否收取诚意金
是
诚意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 183,878.1 元(壹拾捌万叁仟捌佰柒拾捌元壹角)。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
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
诚意金交纳方式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
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
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 若意向方的综合得分并非最高得分,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 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计息原路退回。

4. 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
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否
报名登记方式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资格条件
序号 条件类型 资格条件 递交材料清单 报名材料参考格式
1基础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
2.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诚意金。
1.意向承租方资格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承租方须于信息公告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意向承租方须于信息公告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3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承租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不得参与(意向方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但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意向承租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不得参与(意向方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但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
意向方承诺书

1. 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 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 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

4.我方承诺在以往的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守法经营,经营期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违约、拖欠租金或拖欠水电费等行为,在以往项目参与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欺骗、舞弊等行为,承诺切实履行出租标的的全部履约条件。





委托方信息
委托方名称 广州市越秀公园
委托方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或管理权且该等权利的实施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情形;且交易标的不存在任何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若因交易标的权属瑕疵或争议,或存在法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不利后果由本委托人自行承担且本委托人将确保广州产权交易所不因此遭受损失;
2、本次交易已依法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已获得必需且有效的决定、批准、同意及授权,且已按照本单位章程或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评估、内部审议程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委托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委托方承担提供交易标的全部完整信息的义务(如交易标的存在瑕疵的,本委托方应当在挂牌公告中完整说明),保证填写的内容及递交广州产权交易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依法对以下填写的内容及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委托方已充分了解且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广州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恪守挂牌公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6、本委托方已认真考虑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7、本委托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交易标的状况,并在成交后积极协助成交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因本委托方信息披露瑕疵等原因,致使交易标的无法完成交接的,由本委托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本委托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交易标的租赁/合作经营事项履行通知义务或已征得相关权利人及有权机构的同意;
9、本委托方在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实施公开交易时,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适用于网络多次报价的情形);
10、本委托方应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划转交易价款前办理完成交易价款划转所需全部审批及/或备案手续,并将所有材料及时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如项目涉及涉外交易,本委托方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1、本委托方在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易;
12、本委托方将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不因与意向方/成交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上述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委托方信息
委托方名称
广州市越秀公园
委托方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或管理权且该等权利的实施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情形;且交易标的不存在任何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若因交易标的权属瑕疵或争议,或存在法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不利后果由本委托人自行承担且本委托人将确保广州产权交易所不因此遭受损失;
2、本次交易已依法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已获得必需且有效的决定、批准、同意及授权,且已按照本单位章程或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评估、内部审议程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委托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委托方承担提供交易标的全部完整信息的义务(如交易标的存在瑕疵的,本委托方应当在挂牌公告中完整说明),保证填写的内容及递交广州产权交易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依法对以下填写的内容及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委托方已充分了解且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广州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恪守挂牌公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6、本委托方已认真考虑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7、本委托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交易标的状况,并在成交后积极协助成交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因本委托方信息披露瑕疵等原因,致使交易标的无法完成交接的,由本委托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本委托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交易标的租赁/合作经营事项履行通知义务或已征得相关权利人及有权机构的同意;
9、本委托方在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实施公开交易时,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适用于网络多次报价的情形);
10、本委托方应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划转交易价款前办理完成交易价款划转所需全部审批及/或备案手续,并将所有材料及时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如项目涉及涉外交易,本委托方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1、本委托方在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易;
12、本委托方将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不因与意向方/成交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上述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温小姐、曾小姐
联系方式 96100转分机号604、587
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温小姐、曾小姐
联系方式
96100转分机号604、587


特别声明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特别声明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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