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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海林市长汀镇大海林林业局雪乡国家森林公园内雪乡森林饮吧、四合院(原星巴克服务站)两处商服捆绑出租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6HL2006733)
  • 黑龙江省海林市长汀镇大海林林业局雪乡国家森林公园内雪乡森林饮吧、四合院(原星巴克服务站)两处商服捆绑出租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6HL2006733)

黑龙江省海林市长汀镇大海林林业局雪乡国家森林公园内雪乡森林饮吧、四合院(原星巴克服务站)两处商服捆绑出租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6HL2006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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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356800元/每个经营季
保证金 108,000元
租赁面积126.56m²
承租押金120000元(不包含在租金价格内)
租金支付方式首次经营季(即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3月15日)租金于项目成交后一次性支付,承租方应于每年11月1日前缴纳当年经营季租金。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6-10-12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10-16 17:00:00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
联 系 人:
樊女士
联系电话:
0451-87205236
单位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项目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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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七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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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提示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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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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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海林市长汀镇大海林林业局雪乡国家森林公园内雪乡森林饮吧、四合院(原星巴克服务站)两处商服捆绑出租

项目编号

 N0129FCZZ263265

挂牌起始日期

2026年10月12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10月16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详见出租标的明细表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资产招租

所在层数

详见出租标的明细表

建筑面积

详见出租标的明细表

租赁期限

2个经营季,具体经营期详见本公告其他情况

租金支付方式

首次经营季(即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3月15日)租金于项目成交后一次性支付,承租方应于每年11月1日前缴纳当年经营季租金。

租金递增方式

无

装修期限

-

承租押金

120000元(不包含在租金价格内,承租方应于签订合同当日一次性支付)

标的现状

标的状态

自用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否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其他情况

1、出租标的为黑龙江省海林市长汀镇大海林林业局雪乡国家森林公园内雪乡森林饮吧、四合院(原星巴克服务站)两处商服捆绑出租,出租期限仅为雪乡景区经营季。出租期限为两个经营季,即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3月15日、2027年11月1日至2028年3月15日。非经营季期间承租方不可在场地经营。

2、出租标的的其他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

3、出租方要求出租标的用途为商业经营、餐饮。

4、该出租标的因历史原因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知晓此情况。如成交后,承租方不可利用该房屋地址作为证照注册地,或因此产生任何纠纷和瑕疵与出租方和交易机构无关,承租方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评估情况

 

评估价

356800元/每个经营季

评估基准日

2026年11月1日 (预估时点)

评估机构

牡丹江华夏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

356800元/每个经营季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黑龙江省雪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招租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黑龙江省雪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60723)

备案机构

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 出租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2、 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3、 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标的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4、 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5、 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

6、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7、 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首次经营季租金、承租押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8、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首次经营季,即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3月15日租金)。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方须引进国际上市公司品牌或中国驰名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中华老字号(商务部认定名单)、以及在沪深北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国内上市公司旗下品牌。(资格审核须提交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书内应列明拟经营的具体品牌,品牌加盟授权或加盟管理合同等认定书须项目成交后,合同签署前提供给出租方,所提交资料要与提交承诺书中的品牌一致)

标的交割

1、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起租日约定为2026年11月1日。

2、项目成交后,出租方可提供税率为9%的交易价款发票。

3、承租方须另行向出租方交纳承租押金120000元,承租押金不包括在承租价格中,承租方应于签订合同当日一次性支付。如承租方未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等现象,该笔押金在租赁期满后,由出租方退还承租方。

4、租赁期间所有水费、电费、供暖费等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出租标的门前不允许设置任何经营性摊位,允许室内装修,外貌需要出具施工图,所有施工必须经得出租方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合同期结束后室内装修归出租方所有。

6、承租方自成交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须向出租方提交有效的品牌授权书或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经出租方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提交的品牌授权文件所载授权主体、授权范围、授权期限等内容,必须与承租方报名阶段提交的承诺书保持一致。若承租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提交材料、提交材料核验不通过或品牌授权内容与报名承诺书不符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取消成交资格、不予签订租赁合同,且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承租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另行组织重新招租。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发至承租方手机内的短信提示(未收到短信可在会员注册账号中查询)分别将首次经营季,即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3月15日租金及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资审通过确认单,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承租方资格条件佐证材料加盖公章)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交易机构在出租标的交割完毕和收到出租方提供租赁合同后,交易机构在收到出租方提供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成交价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出租方。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现场展示

1、展示时间:公告期内

2、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先生 15765000773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内

报名手续

1、承租报名

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向出租方提供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并出具出租方、承租方均盖章确认的资审通过确认单、对上述材料进行上传,并足额交纳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需要上传的材料

报名须上传:

出租方、承租方均盖章确认的资审通过确认单。

3、资格审核

交易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其中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承租方。

4、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法人单位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纳:108000元。截止时间:公告截止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租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每个经营季)

1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6年10月12日9:00-

2026年10月19日9: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由承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

附件:交易须知.doc

附件:出租标的明细表.xls

附件:资审通过确认单.docx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樊女士:0451-87205236、张女士:0451-87200175

投诉举报电话

0451-87200259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交易机构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www.huae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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