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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甘肃电投河西水电、龙汇水电、双冠水电、西兴能源等一批废旧设备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26-10-12
挂牌截止日期
2026-10-16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名称
挂牌价(元)
交易保证金(元)
备注
河西、龙汇、双冠、西兴等一批废旧设备
20379
6000
主要包括打印机、笔记本电脑、环保移动厕所、公用开关站综合控制柜、测振仪、电气蒸饭车、吊物孔盖板2号机进水蝶阀控制柜、液晶电视、传真机等设备。具体物资以现场踏勘为准。河西、西兴、双冠公司可开具13%的专票,龙汇公司开具13%的普票。
位置
张掖市甘州区龙首一级电站库房
标的现状
闲置废旧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18032.60(不含税)
评估基准日
2026年5月31日
评估机构
甘肃正昊资产评估事务所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甘肃电投河西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张掖市龙汇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双冠水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甘肃西兴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
告知
1.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标的交割。
2.作业中所需装卸费、运输费、垃圾清运费均由受让方负责。
3.标的以现场实物的实际状态进行交割。
4.受让方须在成交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方可进场开始拉运。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交易
条件
资金交纳方式
线上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意向受让方按上述方式参与交易程序,成交后,由甘交所集团出具《成交通知书》,确认转让标的成交方式、成交日期、交易价款等。
3.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甘交所集团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时履行上述约定的,视为违约。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受让方应以转让方指定物资进行拉运(图片及其他资料仅作为参考),因受让方原因未能足额拉运的视为违约。
2.受让方应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付清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后20个工作日内,按转让方的相关要求完成标的的全部拉运等相关工作。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若转让方同意延期交割,应按照300元/日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交割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给转让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一并追偿。若转让方不同意延期交割,则转让方有权自行解除合同,同时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转让方可重新委托甘交所集团组织挂牌。
3.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负。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踏勘转让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自行登录甘交所集团网站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登记,上传资格文件等报名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意向受让方,取得参与受让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2.受让方应在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重新组织交易。
3.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及该公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公告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
4.转让标的为废旧物资,部分元器件、零配件可能存在丢失、损坏等情况,转让标的拆卸、装运后能否二次使用由受让方自行判断。成交后,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不除杂、不折算,不除皮,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展示样品、图片视频、口头介绍或其他资料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也不代表实际交割时的品质、型号或规格。出现以上事项均不取消交易和调整成交价格。
5.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的合同、图纸、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如需上述资料,由受让方自行调查了解。
6.转让标的以转让方指定的现场实物范围、内容、数量为准。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完整。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实际状况,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误差或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7.转让标的成交前,转让方须对标的及标的存放地的安全、环保、储存条件等情况负责,若发生盗抢、自然灾害、环保投诉、人员伤亡等情况,转让方须承担相关责任。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方的相关要求自行提取所受让的资产,所需装备、装车、运输、过磅以及装卸费、运输费、过磅费、垃圾全面清运所涉及的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8.受让方应在转让方的统一调度和安排下,按期完成转让标的全部拉运及现场清理恢复工作。经转让方检查验收,不得损坏其他资产或造成损失。
9.受让方及其拉运人员应遵守转让方有关规定和要求,接受转让方安全监察及安全考核,不得私自进入非转让标的区域,不得私自动用任何非转让标的,不得原地再次转让标的。
10.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拆卸拉运转让标的,期间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应具备转让标的拆卸拉运所需相关资质条件,并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和操作规范进行拆卸拉运,妥善处理转让标的及现场废弃物,自行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税、费,确保拉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11.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建议使用电脑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12.其他详见《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现场踏勘确认书》《产权交易合同》等产权交易文件。
13.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指南
竞价规则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失信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意向受让方前往存放地进行踏勘并签署踏勘确认书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挂牌期内 09:00:00 至17:00: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截止日17:00:00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转让标的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出具《成交通知书》且受让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或其他违约情况,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3)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4)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5)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6)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交割标的的。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
详见《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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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咨询联系人
孔经理 黄经理
咨询电话
19993160423 13609398161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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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微信公众号:GSCQ456
3.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jy.gans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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