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租 废旧物资 房地产 二手车 二手设备 债权 股权 工美藏品 知识产权 土地 数据产品类 生态资源 资源使用权 船舶 排放权交易
江苏 广东 内蒙古 黑龙江 新疆 湖南 安徽 甘肃 海南 浙江 云南 广西 四川 山东 河南
1 人关注865 次浏览
阅读公告
报名登记
交保证金
参与报价
成交确认
资金结算
办理交割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项目名称
通辽肉牛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科尔沁牛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合作招商项目
项目编号
N0109QT260257
招商方式
详见公告条款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7-10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7-16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招商
概况
招商内容
招商方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征集合作方,共同参与内蒙古科尔沁牛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并通过出资方式运营内蒙古科尔沁牛业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属性
招商资产
/
合作期限
以合作协议为准
履约保证金
14500000元
合作方投资额
经营用途
资产状态
是否设置原合作人优先权
否
招商方情况
基本情况
招商方名称:通辽肉牛投资有限公司
承诺
本招商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招商是招商方真实意愿表示,招商方对招商事宜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招商方本次招商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 3.招商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招商方在招商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招商方义务。
招商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招商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决策文件
通辽肉牛投资有限公司专题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通辽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项目内容:招商方拟作为重整人对内蒙古科尔沁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尔沁牛业”)进行破产重整,现通过公开招选方式,招募优质合作投资人投入资金,共同参与科尔沁牛业后续重整投资、经营管理及产业升级工作,招商方现已形成《科尔沁牛业破产重整投资方案》。
2.投资估算:依据《科尔沁牛业破产重整投资方案》,项目总投资约3.45亿元,其中偿债资金2.45亿元,流动资金1亿元。本次招选要求合作方投入重整资金不低于9800万元。
3.合作期限根据重整计划及合作协议约定执行,意向投资合作方报名前需联系招商方查阅《科尔沁牛业破产重整投资方案》,充分了解重整方案,对后续重整路径及方式充分认可后再行报名。科尔沁牛业现处于破产重整阶段,《科尔沁牛业破产重整投资方案》需最终通过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科尔沁牛业破产重整投资方案》未通过,破产重整不成功的,招商方与合作方协商解除协议,并协商投入资金的退还方式等。
4.合作模式:合作方须与招商方共同出资,参与科尔沁牛业的重整投资。重整投资相关事宜最终以招商方及合作方与科尔沁牛业破产重整管理人所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为准。
项目建设、运营及重整所需的全部资金由合作方与招商方按约定比例承担。合作方按照出资金额享有重整后新科尔沁牛业对应股权、运营权等相关权利,具体以合作协议为准。
5. 合作收益分配。合作双方按照出资金额享有重整后新科尔沁牛业股份,年度净利润在按重整投资方案所约定偿还收购资产对应负债并保证新科尔沁牛业有稳定运营资金情况下,双方可按照持份比例每年进行分红,(具体持股比例以投资金额占总投资的比例确定)。重整过程中需要双方再投入资金的,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约定。
6.合作方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虚假伪造将取消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合作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合作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招商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意向合作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合作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详见“与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资格条件
(一)合作方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境外主体单独参与;(提供营业执照)
2.合作方具备肉牛全产业链项目的整体运营规划能力(提供自重整开始五年期项目建设运营方案);
3.合作方需具备投资能力,可支配资金不低于9800万元,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具备良好资信。(提供(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2)承诺可支配资金不低于9800万元,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能按协议约定足额、及时到位的承诺书(3)中国人民银行信用报告);
4.意向合作方及其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为非失信被执行人,意向合作方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应网站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二)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合作意向申请书、意向合作方登记表;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公司章程;
4.按照公司章程出具参与本项目的有效内部决策文件;
5.相应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等。
(注:以上提交资料加盖公章,如有多页的,请同时加盖骑缝章。)
与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招商要求
1.资金投入:合作方可支配资金不低于9800万元,出资金额须按协议约定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抽逃出资、拖延出资。
2.运营管理:合作方须负责提出重整后公司的运营方案,负责落实产能生产规划、品牌市场规划、供应链体系建设等具体运营事务,并接受招商方的合规性监督与考核。
3.风险承担:独立承担其投资份额内的运营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波动、疫病、食品安全、资金周转等风险。
4.意向合作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 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时需向招商方指定银行账户缴纳1450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双方商议后根据合同约定按场地建设进度和生产进度对应比例返还保证金。
5.合规与约束:如重整成功后,按照出资比例及相关协议约定,合作方取得新公司控制权的,合作方投资锁定期不少于36个月;并按照协议约定将“科尔沁”系列商标留在通辽市,将重整后新公司总部注册地及经营地设在通辽市;禁止合作方开展同业损害行为。新公司董事会、经理、财务负责人等按照协议约定设置。
6.意向合作方按本项目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交报名资料,由中心对所提交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将审核意见书面告知招商方,招商方在收到中心的审核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交易中心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合作方在收到中心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为300万元整),成为合格意向合作方。
7.报名结束后,如只产生1家合格意向合作方,由招商方直接决定是否确认其最终合作方资格,并书面告知中心。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合格意向合作方,则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最终合作方。综合评议要点:(1)综合报价;(2)合作运营方案、行业经验、财务状况、专业管理团队等;(3)运营业绩;(4)资源协同能力等;(5)重组科尔沁牛业后股份设置、投资运营设计、未来发展规划等。
8.综合评议流程:如须综合评议方式的,招商方应在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合作方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择优文件》,各合格意向合作方按照《择优文件》要求制作参评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将参评文件密封送达,评审小组按照《择优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评审。中心协助招商方按照《择优文件》选定最终合作方。
9.中心收到招商方的书面确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成交确认通知书》。各方须在收到《成交确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署合作协议。
10.公告未尽事宜以最终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合作协议》的组成部分,《合作协议》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1.意向合作方应书面承诺并同意:①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招商方有权对意向合作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核查,并保留最终解释权;②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了解并认可《科尔沁牛业破产重整投资方案》,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若以不了解招商方的现状及合作相关内容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协议、放弃合作等情形,即可视为违约行为,招商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项目重新挂牌,由意向合作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③承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11.合作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合作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合作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全额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招商合作协议条款存在问题、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合作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招商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12.意向合作方未按约定全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合作。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合作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报名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综合评议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报名。
现场展示
见“与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6-07-10 09:00:00 至 2026-07-16 17:00:00
报名手续
承诺函.doc 授权委托书.doc 意向合作方登记表.doc 招商合作申请书.docx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万元整),按系统提示交纳。
2.保证内容:
招商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招商方原因,如意向合作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双方应交纳的服务费用后,招商方有权扣除意向合作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招商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合作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未按公告约定参与后续程序的;
(2)被确定为最终合作方后1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招商方签订《合作协议》;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招商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4)在被确定为最终合作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5)意向合作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意向合作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公告规定的其他情况。
3.保证金处置方法:
(1)合格意向合作方被确认为最终合作方的,最终合作方的保证金在向中心提交《招商合作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中心扣除最终合作方应交纳的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2)未被确定为最终合作方的合格意向合作方,中心在确定最终合作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周期
(秒)
服务费
详见招商合作申请书。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赵经理
咨询电话
18047118668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 号
技术支持
其 他
无
会员:
密码:
登 录 我要注册
数据加载中
提示
成功报名后,才允许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