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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新华中学体育馆负一层快速洗衣房出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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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1,850元/月/总面积
保证金 6,000
提醒:该公告仅为挂牌机构发布信息,网站不提供报名竞买途径
报名开始时间:2026-08-24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9-18 17:00:00
  •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小姐、刘先生
联系电话:
020-96100
项目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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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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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内容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编号 GZ2026RE1034007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
标的名称 花都区新华中学体育馆负一层快速洗衣房出租项目
标的类别 房产 出租用途 其他  (洗衣房)
特色
标的价格
挂牌价格 1,850.00元/月/总面积
价格说明 租金不包含内场地建设、维修维护、管理费、卫生费、水电等费用,租期内租金从第二年开始每一年递增5%
标的面积(总面积) 74 平方米
标的面积描述
租赁合作期限
租赁/合作期限 3年
免租期限
标的权证信息
产权人(业主姓名)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面积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中学不动产权证粤(2022)广州不动产权第08059455号31754.1875教育
是否查封
是否抵押
是否共有
产权情况说明
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
特别说明
特别说明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编号
GZ2026RE1034007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
标的名称
花都区新华中学体育馆负一层快速洗衣房出租项目
标的类别
房产
出租用途
其他  (洗衣房)
特色
标的价格
挂牌价格
1,850.00元/月/总面积
价格说明
租金不包含内场地建设、维修维护、管理费、卫生费、水电等费用,租期内租金从第二年开始每一年递增5%
标的面积(总面积)
74 平方米
标的面积描述
租赁合作期限
租赁/合作期限
3年
免租期限
标的权证信息
产权人(业主姓名)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面积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中学不动产权证粤(2022)广州不动产权第08059455号31754.1875教育
是否查封
是否抵押
是否共有
产权情况说明
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

披露信息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2次。
现场勘查事项
现场勘查期限 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
勘查联系方式 庾老师, 020-36834058
现场勘查说明 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
交易活动安排 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
交易方式 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电子评审。
限时报价周期
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
评审规则 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北塔8楼
2.评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北塔8楼
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自动解密
4.评委会评委人数:3
5.评审规则说明:

1.评审文件的内容和格式:意向方应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项目电子评审实施办法》、本项目公告要求编制和提交评审文件。若没有提交相应的文件,则在本项目评分表中对应的得分项得零分;若没有提交“符合性评审”所要求的文件,则视同无效评审文件。

2.评审委员会对意向方的评审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以商务评定分值高的优先;商务评定分值也相等,以技术评定得分高的优先;技术评定得分也相等,由评审专家以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认评审推荐名单。

3.广州产权交易所将根据评审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和成交推荐名单提请委托方确认,在收到委托方确认评审结果书面文件后进行评审结果公示并向评审文件提交成功的意向方出具《交易结果通知书》。

4.成交推荐名单排名第1位的意向方为成交方;如涉及候选成交的,详见“候选成交规则”。

6.成交推荐名额:2个
序号 评审项 评审标准 最低分 最高分
1《租金报价书》意向方提交的《租金报价书》中报价栏所填列的价格必须唯一,以大写与小写两种字体填列,字体必须清晰、明确,金额的大写和小写必须相符。如金额的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租金报价书》上的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出租标的挂牌价格。《租金报价书》上须由意向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意向方提交的《租金报价书》不符合提交要求,则视为无效文件。符合性打分
2洗衣房设计与可行性
(技术评审)
1.设备先进性:一次性洗衣量不低于 50 公斤器械级高温洗烘一体机,支持 80℃恒温三重消毒。不达条件本项0分;
2.方案可行性:踏勘并附现场照片,无照片本项0分;
3.方案完整度:服务流程、设备配置、实施计划齐全;优秀得18分、良好得12分、一般得6分、无方案或未附现场照片得0分
0.018.0
3校内洗烘模式技术方案设计与可行性
(技术评审)
1、方案可行性(3分): 技术方案是否切实可行,符合学校实际需求。整体评价为优秀,得3分;整体评价为良好或一般,得1.5分;整体评价较差或未提供对应方案,得0分。
2、方案先进性(4分):意向方具备日洗涤烘干≥10,000件校服的能力(意向方需提供承诺函),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3、校服专一性洗涤能力(5分):明确不承接医疗布草和酒店布草等非专业性制服洗涤业务。(意向方需提供承诺函。在成交后接受出租方和家长代表参观场地核实。如违反承诺,出租方可取消承租资格)。提供承诺函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4、衣物防丢流程管理能力(4分):意向方需具备衣物自动分拣能力,能通过唯一标识码对衣物全流程进行跟踪。(意向方需提供照片或软件截图作为证明)提供证明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5、时效与履约能力(4分):在非不可抗力情况下,意向方在收取衣物的24小时内完成洗涤、烘干和消毒并送达回校。意向方提供承诺函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满分20分,缺承诺/证明对应分项不得分
0.020.0
4服务能力与保障措施
(技术评审)
1、服务响应速度:设备故障、紧急情况的响应时间是
否在合理范围内。
2、运营保障: 包括设备维护计划、消毒安全措施、环保技术应用等是否完善。
3、本地服务保障:是否在本地设立常驻运维团队。
方案在以上三个方面整体评价为优秀,得2分;
整体评价为良好,得1分;
整体评价为一般,得0.5分;
整体评价较差或未提供对应方案,得0分。
0.02.0
5支持与培训计划
(技术评审)
1、服务响应承诺: 有提供承诺函,承诺出现应急事项1小时上门的,得3分;
2、服务质量保障:有完善的安全培训课件+考核记录,得2分。
满分得5分,缺项不得分。
0.05.0
6项目负责人配置
(技术评审)
项目负责人配置:意向方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快速洗衣服务管理岗满3年或以上经验得10分,满2年经验得6分,满1年经验得3分。
注1:提供意向方为该项目负责人购买的社保证明以及有效劳动合同(如劳动合同未载明该项目负责人为管理岗的,则意向方须同时提供《岗位证明》)。
2.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不提供不得分。
0.010.0
7用户体验与便捷性
(技术评审)
校内固定收衣点位全覆盖,有设置衣服发放柜,取衣凭证清晰。提供现有案例的做法及图片,并提供承诺书。
方案评价为优秀,得1分;整体评价为良好,得0.5分;整体评价为较差,得0.2分;未提供对应方案,得0分。
0.01.0
8服务承诺与保障措施
(技术评审)
1、服务响应承诺: 提供的响应时间和服务质量保障,如设备故障维修、应急处理机制、备品服务等。
2、服务质量保障: 包括服务考核机制、用户满意度调查计划、定期反馈和优化措施。
方案在以上两个方面评价为优秀,得1分;整体评价为良好,得0.5分;整体评价为较差,得0.2分;未提供对应方案,得0分。
0.01.0
9履约能力
(技术评审)
意向方在本项目公告日前的经营范围含洗烫服务或洗染服务,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意向方在本项目公告日前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范围截图。
0.01.0
10中小学同类项目案例
(商务评审)
2025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中小学洗衣服务项目,每提供1个有效项目得5分,最高10分。
注:意向方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如合同未载明与洗衣服务相关的,须同时提供业主方出具的承租/承包/经营/服务用途证明文件。
0.010.0
11服务保障
(商务评审)
意向方上述中小学同类洗衣服务项目案例满意度为优秀、提供校方证明材料(证明上需加盖校方公章),每份证明得1分,最高得2分。0.02.0
12全套资质(三体系+五星星级售后服务证书)
(商务评审)
意向方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五星级售后服务证书,每提供一份认证得5分,最高得20分。
注:提供上述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http://www.cnca.gov.cn)"的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到的在有效期的官网截图。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0.020.0
13租金价格评分1、基准价=全部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
2、意向方报价等于基准价得满分10分;
3、意向方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扣0.25分,每低于基准价1%扣0.5分,最低0分;
4、意向方报价低于挂牌价为无效报价,其评审文件无效。
0.010.0
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
候选成交规则

1.本次项目采用候选成交规则,即根据交易结果,按意向方的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确认成交的轮候顺序,参与轮候的意向方数量为前两名。广州产权交易所于交易结果形成、确定成交方后向委托方、各候选人发出《交易结果通知书》,并向委托方、成交方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该成交方未按照项目信息公告有关要求签署交易文件,则委托方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启动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下一顺位的候选人成为成交方,依此类推。

3.如全部意向方均未产生有效报价或均放弃成交,导致项目最终未成交的,全部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4.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候选人且未违反本信息公告中的“交易保证金的保证内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广州产权交易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若成交方未按规定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候选人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本信息公告中的“交易保证金的保证内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广州产权交易所于成交方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服务费交纳规则
成交方服务费标准 出租标的首年(按12个月计算)租金成交价格的6%。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
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

1. 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或评审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在公示期满且未收到异议的,广州产权交易所于公示期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 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出租、抵押、查封情况。

2、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届满后,承租方须无条件腾空交还房屋并缴清租金和其他应缴纳的费用。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投入的装修及建设费用,在交还房屋时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予任何补偿。

3、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交易面积即为出租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方均应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追究法律责任和索取补偿,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4、出租标的本次出租用途为洗衣房。如改变用途依法须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承租方应报有关部门批准。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追究出租方及广州产权交易所的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5、承租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标准向学生收费,本项目合同期内,洗衣服务费为固定不变价,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投资风险,因物料、人工上涨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方对洗衣房场地改造、设备购置与安装、配套设施建设等的总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不低于人民币叁拾伍万叁仟捌佰元整(¥353,800.00),其中设备、软件、家具等固定资产投入不低于260,000元。核心设备配置:配备2 套一次性洗衣量不低于 50 公斤器械级高温洗烘一体机,支持 80℃恒温三重消毒;可根据学生人数增加设备。若本项目通过专家评审方式确定承租方,则最终应执行的标准以承租方在评审阶段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投入方案为准。承租方须在场地建设完工并验收合格后10 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提供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结算审核报告或总投资额证明材料(附发票、付款凭证等)。出租方有权对投入情况进行核查。实际投入未达标的,承租方须在出租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追加投资直至达标;逾期未补足的,将追讨违约责任。

7、租赁期为3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从合同签订起生效,租金自第二年起租金每年递增5%,租赁期间,承租方需合规合法经营,场地建设、维修维护、管理费、卫生费、水电等需自行承担。

8、承租方须合法经营,不得将出租标的进行转包、分包、转租、转让、分租、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

9、承租方需在合同签订 3 日内,配足专职分拣、收送工作人员:服务对象人数比例按不低于1:100,人员名单和资料于签订合同 5 工作日内报出租方备案。

10、承租方须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半年租金标准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在承租方无违约的情况下,出租方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承租方。

11、其他事项详见附件《广州市花都区新华中学快速洗衣房场地租赁合同》。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
是否收取诚意金
诚意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 6,000 元(陆仟元整)。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 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
诚意金交纳方式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
诚意金交纳方式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
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优先权人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适用于约定交易服务费由成交方另行支付情形);
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 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广州产权交易所于成交方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不计息原路退回。

4. 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 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报名登记方式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序号 条件类型 资格条件 递交材料清单 报名材料参考格式
1基础资格条件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取得总公司对本项目完整授权的分支机构(分公司)。
2.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 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 意向方如为支机构(分公司),须提供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完整授权文件。
3.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2其他资格条件3.意向方经营范围须包含洗烫服务或洗染服务(以本信息公告发布日前的《营业执照》登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所载经营范围为准)。4.意向方提供本信息公告发布日前的《营业执照》登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所载经营范围查询打印件。
3其他资格条件4.截至本项目信息公告之日近3年内意向方具备学历教育类学校洗衣承包经营业绩。5.意向方提供截至本项目信息公告之日近3年内有学历教育类学校洗衣服务承包的经营合同。
4其他资格条件5.意向方具有良好的洗衣服务记录,提供自2024年3月1日至2026年7月1日期间)原合同学校出具的无洗衣服务安全事故记录证明、服务满意评价证明。6.提供意向方自2024年3月1日至2026年7月1日期间原合同学校出具的无洗衣服务安全事故记录证明、服务满意评价证明及该经营合同。
5其他资格条件6.意向方须出具承诺书,承诺内容如下:
①我方承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②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将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
③我方已完成现场勘察,认可物业现状和公告内容,并附上现场勘察照片。
8.意向方根据资格条件内容提供书面承诺。
意向方承诺书

1. 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 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招商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 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广州产权交易所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广州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

披露信息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2次。
现场勘查事项
现场勘查期限
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
勘查联系方式
庾老师, 020-36834058
现场勘查说明
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
交易活动安排
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
交易方式
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电子评审。
评审规则
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北塔8楼
2.评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北塔8楼
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自动解密
4.评委会评委人数:3
5.评审规则说明:

1.评审文件的内容和格式:意向方应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项目电子评审实施办法》、本项目公告要求编制和提交评审文件。若没有提交相应的文件,则在本项目评分表中对应的得分项得零分;若没有提交“符合性评审”所要求的文件,则视同无效评审文件。

2.评审委员会对意向方的评审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以商务评定分值高的优先;商务评定分值也相等,以技术评定得分高的优先;技术评定得分也相等,由评审专家以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认评审推荐名单。

3.广州产权交易所将根据评审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和成交推荐名单提请委托方确认,在收到委托方确认评审结果书面文件后进行评审结果公示并向评审文件提交成功的意向方出具《交易结果通知书》。

4.成交推荐名单排名第1位的意向方为成交方;如涉及候选成交的,详见“候选成交规则”。


6.成交推荐名额:2个
序号 评审项 评审标准 最低分 最高分
1《租金报价书》意向方提交的《租金报价书》中报价栏所填列的价格必须唯一,以大写与小写两种字体填列,字体必须清晰、明确,金额的大写和小写必须相符。如金额的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租金报价书》上的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出租标的挂牌价格。《租金报价书》上须由意向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意向方提交的《租金报价书》不符合提交要求,则视为无效文件。符合性打分
2洗衣房设计与可行性
(技术评审)
1.设备先进性:一次性洗衣量不低于 50 公斤器械级高温洗烘一体机,支持 80℃恒温三重消毒。不达条件本项0分;
2.方案可行性:踏勘并附现场照片,无照片本项0分;
3.方案完整度:服务流程、设备配置、实施计划齐全;优秀得18分、良好得12分、一般得6分、无方案或未附现场照片得0分
0.018.0
3校内洗烘模式技术方案设计与可行性
(技术评审)
1、方案可行性(3分): 技术方案是否切实可行,符合学校实际需求。整体评价为优秀,得3分;整体评价为良好或一般,得1.5分;整体评价较差或未提供对应方案,得0分。
2、方案先进性(4分):意向方具备日洗涤烘干≥10,000件校服的能力(意向方需提供承诺函),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3、校服专一性洗涤能力(5分):明确不承接医疗布草和酒店布草等非专业性制服洗涤业务。(意向方需提供承诺函。在成交后接受出租方和家长代表参观场地核实。如违反承诺,出租方可取消承租资格)。提供承诺函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4、衣物防丢流程管理能力(4分):意向方需具备衣物自动分拣能力,能通过唯一标识码对衣物全流程进行跟踪。(意向方需提供照片或软件截图作为证明)提供证明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5、时效与履约能力(4分):在非不可抗力情况下,意向方在收取衣物的24小时内完成洗涤、烘干和消毒并送达回校。意向方提供承诺函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满分20分,缺承诺/证明对应分项不得分
0.020.0
4服务能力与保障措施
(技术评审)
1、服务响应速度:设备故障、紧急情况的响应时间是
否在合理范围内。
2、运营保障: 包括设备维护计划、消毒安全措施、环保技术应用等是否完善。
3、本地服务保障:是否在本地设立常驻运维团队。
方案在以上三个方面整体评价为优秀,得2分;
整体评价为良好,得1分;
整体评价为一般,得0.5分;
整体评价较差或未提供对应方案,得0分。
0.02.0
5支持与培训计划
(技术评审)
1、服务响应承诺: 有提供承诺函,承诺出现应急事项1小时上门的,得3分;
2、服务质量保障:有完善的安全培训课件+考核记录,得2分。
满分得5分,缺项不得分。
0.05.0
6项目负责人配置
(技术评审)
项目负责人配置:意向方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快速洗衣服务管理岗满3年或以上经验得10分,满2年经验得6分,满1年经验得3分。
注1:提供意向方为该项目负责人购买的社保证明以及有效劳动合同(如劳动合同未载明该项目负责人为管理岗的,则意向方须同时提供《岗位证明》)。
2.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不提供不得分。
0.010.0
7用户体验与便捷性
(技术评审)
校内固定收衣点位全覆盖,有设置衣服发放柜,取衣凭证清晰。提供现有案例的做法及图片,并提供承诺书。
方案评价为优秀,得1分;整体评价为良好,得0.5分;整体评价为较差,得0.2分;未提供对应方案,得0分。
0.01.0
8服务承诺与保障措施
(技术评审)
1、服务响应承诺: 提供的响应时间和服务质量保障,如设备故障维修、应急处理机制、备品服务等。
2、服务质量保障: 包括服务考核机制、用户满意度调查计划、定期反馈和优化措施。
方案在以上两个方面评价为优秀,得1分;整体评价为良好,得0.5分;整体评价为较差,得0.2分;未提供对应方案,得0分。
0.01.0
9履约能力
(技术评审)
意向方在本项目公告日前的经营范围含洗烫服务或洗染服务,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意向方在本项目公告日前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范围截图。
0.01.0
10中小学同类项目案例
(商务评审)
2025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中小学洗衣服务项目,每提供1个有效项目得5分,最高10分。
注:意向方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如合同未载明与洗衣服务相关的,须同时提供业主方出具的承租/承包/经营/服务用途证明文件。
0.010.0
11服务保障
(商务评审)
意向方上述中小学同类洗衣服务项目案例满意度为优秀、提供校方证明材料(证明上需加盖校方公章),每份证明得1分,最高得2分。0.02.0
12全套资质(三体系+五星星级售后服务证书)
(商务评审)
意向方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五星级售后服务证书,每提供一份认证得5分,最高得20分。
注:提供上述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http://www.cnca.gov.cn)"的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到的在有效期的官网截图。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0.020.0
13租金价格评分1、基准价=全部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
2、意向方报价等于基准价得满分10分;
3、意向方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扣0.25分,每低于基准价1%扣0.5分,最低0分;
4、意向方报价低于挂牌价为无效报价,其评审文件无效。
0.010.0
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候选成交规则

1.本次项目采用候选成交规则,即根据交易结果,按意向方的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确认成交的轮候顺序,参与轮候的意向方数量为前两名。广州产权交易所于交易结果形成、确定成交方后向委托方、各候选人发出《交易结果通知书》,并向委托方、成交方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该成交方未按照项目信息公告有关要求签署交易文件,则委托方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启动候选人轮候成交机制,下一顺位的候选人成为成交方,依此类推。

3.如全部意向方均未产生有效报价或均放弃成交,导致项目最终未成交的,全部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4.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候选人且未违反本信息公告中的“交易保证金的保证内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广州产权交易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若成交方未按规定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候选人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本信息公告中的“交易保证金的保证内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广州产权交易所于成交方交易合同签订时效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服务费交纳规则
成交方服务费标准
出租标的首年(按12个月计算)租金成交价格的6%。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
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

1. 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或评审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在公示期满且未收到异议的,广州产权交易所于公示期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 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出租、抵押、查封情况。

2、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届满后,承租方须无条件腾空交还房屋并缴清租金和其他应缴纳的费用。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投入的装修及建设费用,在交还房屋时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予任何补偿。

3、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交易面积即为出租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方均应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追究法律责任和索取补偿,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4、出租标的本次出租用途为洗衣房。如改变用途依法须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承租方应报有关部门批准。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追究出租方及广州产权交易所的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5、承租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标准向学生收费,本项目合同期内,洗衣服务费为固定不变价,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投资风险,因物料、人工上涨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方对洗衣房场地改造、设备购置与安装、配套设施建设等的总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不低于人民币叁拾伍万叁仟捌佰元整(¥353,800.00),其中设备、软件、家具等固定资产投入不低于260,000元。核心设备配置:配备2 套一次性洗衣量不低于 50 公斤器械级高温洗烘一体机,支持 80℃恒温三重消毒;可根据学生人数增加设备。若本项目通过专家评审方式确定承租方,则最终应执行的标准以承租方在评审阶段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投入方案为准。承租方须在场地建设完工并验收合格后10 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提供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结算审核报告或总投资额证明材料(附发票、付款凭证等)。出租方有权对投入情况进行核查。实际投入未达标的,承租方须在出租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追加投资直至达标;逾期未补足的,将追讨违约责任。

7、租赁期为3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从合同签订起生效,租金自第二年起租金每年递增5%,租赁期间,承租方需合规合法经营,场地建设、维修维护、管理费、卫生费、水电等需自行承担。

8、承租方须合法经营,不得将出租标的进行转包、分包、转租、转让、分租、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

9、承租方需在合同签订 3 日内,配足专职分拣、收送工作人员:服务对象人数比例按不低于1:100,人员名单和资料于签订合同 5 工作日内报出租方备案。

10、承租方须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半年租金标准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在承租方无违约的情况下,出租方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承租方。

11、其他事项详见附件《广州市花都区新华中学快速洗衣房场地租赁合同》。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
是否收取诚意金
诚意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 6,000 元(陆仟元整)。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
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
诚意金交纳方式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
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优先权人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适用于约定交易服务费由成交方另行支付情形);
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 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广州产权交易所于成交方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不计息原路退回。

4. 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
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报名登记方式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资格条件
序号 条件类型 资格条件 递交材料清单 报名材料参考格式
1基础资格条件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取得总公司对本项目完整授权的分支机构(分公司)。
2.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 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 意向方如为支机构(分公司),须提供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完整授权文件。
3.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2其他资格条件3.意向方经营范围须包含洗烫服务或洗染服务(以本信息公告发布日前的《营业执照》登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所载经营范围为准)。4.意向方提供本信息公告发布日前的《营业执照》登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所载经营范围查询打印件。
3其他资格条件4.截至本项目信息公告之日近3年内意向方具备学历教育类学校洗衣承包经营业绩。5.意向方提供截至本项目信息公告之日近3年内有学历教育类学校洗衣服务承包的经营合同。
4其他资格条件5.意向方具有良好的洗衣服务记录,提供自2024年3月1日至2026年7月1日期间)原合同学校出具的无洗衣服务安全事故记录证明、服务满意评价证明。6.提供意向方自2024年3月1日至2026年7月1日期间原合同学校出具的无洗衣服务安全事故记录证明、服务满意评价证明及该经营合同。
5其他资格条件6.意向方须出具承诺书,承诺内容如下:
①我方承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②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将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
③我方已完成现场勘察,认可物业现状和公告内容,并附上现场勘察照片。
8.意向方根据资格条件内容提供书面承诺。
意向方承诺书

1. 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 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招商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 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广州产权交易所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广州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


委托方信息
委托方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中学
委托方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或管理权且该等权利的实施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情形;且交易标的不存在任何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若因交易标的权属瑕疵或争议,或存在法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不利后果由本委托人自行承担且本委托人将确保广州产权交易所不因此遭受损失;
2、本次交易已依法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已获得必需且有效的决定、批准、同意及授权,且已按照本单位章程或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评估、内部审议程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委托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委托方承担提供交易标的全部完整信息的义务(如交易标的存在瑕疵的,本委托方应当在挂牌公告中完整说明),保证填写的内容及递交广州产权交易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依法对以下填写的内容及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委托方已充分了解且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广州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恪守挂牌公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6、本委托方已认真考虑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7、本委托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交易标的状况,并在成交后积极协助成交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因本委托方信息披露瑕疵等原因,致使交易标的无法完成交接的,由本委托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本委托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交易标的租赁/合作经营事项履行通知义务或已征得相关权利人及有权机构的同意;
9、本委托方在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实施公开交易时,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适用于网络多次报价的情形);
10、本委托方应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划转交易价款前办理完成交易价款划转所需全部审批及/或备案手续,并将所有材料及时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如项目涉及涉外交易,本委托方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1、本委托方在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易;
12、本委托方将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不因与意向方/成交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上述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委托方信息
委托方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中学
委托方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或管理权且该等权利的实施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情形;且交易标的不存在任何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若因交易标的权属瑕疵或争议,或存在法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不利后果由本委托人自行承担且本委托人将确保广州产权交易所不因此遭受损失;
2、本次交易已依法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已获得必需且有效的决定、批准、同意及授权,且已按照本单位章程或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评估、内部审议程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委托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委托方承担提供交易标的全部完整信息的义务(如交易标的存在瑕疵的,本委托方应当在挂牌公告中完整说明),保证填写的内容及递交广州产权交易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依法对以下填写的内容及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委托方已充分了解且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广州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恪守挂牌公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6、本委托方已认真考虑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7、本委托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交易标的状况,并在成交后积极协助成交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因本委托方信息披露瑕疵等原因,致使交易标的无法完成交接的,由本委托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本委托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交易标的租赁/合作经营事项履行通知义务或已征得相关权利人及有权机构的同意;
9、本委托方在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实施公开交易时,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适用于网络多次报价的情形);
10、本委托方应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划转交易价款前办理完成交易价款划转所需全部审批及/或备案手续,并将所有材料及时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如项目涉及涉外交易,本委托方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1、本委托方在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易;
12、本委托方将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不因与意向方/成交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上述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王小姐、刘先生
联系方式 96100转分机号673、96100转分机号589
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王小姐、刘先生
联系方式
96100转分机号673、96100转分机号589


特别声明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特别声明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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