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性质与“宿迁模式”管理体制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于2012年,是隶属于宿迁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中心实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新机制,形成了“集中交易、统一监管、综合执法、管办分离”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宿迁模式”。在组织架构上,中心构建了覆盖全市的“1+5”服务网络,下辖沭阳、泗阳、泗洪、宿豫、宿城5个分中心,全面统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营与管理。
核心职能与多元化交易体系
中心内设市场管理科、法规科、信息技术科、政府采购中心、产权交易科等职能部门,下设宿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其核心业务全面覆盖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和土地交易四大传统领域。在此基础上,中心积极拓展交易边界,将农村产权、生态资源等新型交易品种纳入平台,构建了多元化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有效提高了公共资源配置效益。
数智赋能与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中心大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转型,建成并运行了配备全流程电子交易监管服务的现代化软硬件设施。依托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心实现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等项目的全流程电子化与“不见面交易”。同时,中心严格执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强化集中进场与规范监管,推行“一项目一码”管理,为市场主体提供标准化、便利化的交易服务,大幅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
行政监督与阳光交易营商环境
中心不仅提供交易服务,还依法承担招标投标的行政监督职能,对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在投诉处理方面,中心依法受理并调查处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事项,保障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通过强化主体责任与规范监督管理,中心有效杜绝了场外交易与规避进场等违规行为,为宿迁“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提供了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交易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