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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置移动无人机侦测反制设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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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197.10万元
保证金额: 30000.00
售标开始时间
2026-09-10 09:00:00
售标截止时间
2026-09-16 17:00:00
特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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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置移动无人机侦测反制设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9-10 09:00:00  

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置移动无人机侦测反制设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置移动无人机侦测反制设备项目(二次)(招标编号:ZB2026010106)招标人为 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置移动无人机侦测反制设备项目(二次);

2.2 项目编号:ZB2026010106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采购移动式无人机察打一体设备(显控界面)8台,移动式无人机察打一体设备(枪式)7台。

2.4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

2.5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质保期:基础质保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

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报告。

3.1.4 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报告。

3.1.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202381日至今)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

3.1.6 投标人不得有虚假材料骗取中标的行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若后

续查处发现此类问题,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赔偿招标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在招标人组织的历次招标活动中,凡存在提供虚假投标材料并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

不具备参与本次招标的资格。
3.1.7 近三年(202381日至今)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如没有,提供说明或者承诺函)

3.1.8 近三年(2023年8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在中国民航系统内未发生过违法失信行为(提供说明或者承诺函);

3.1.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0 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年、2024年、2025年),(企业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2专用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可为拟供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专项产品(移动式无人机察打一体设备显控界面和枪式)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2移动式无人机察打一体设备显控界面和枪式中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需提供工信部核发的“申请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910日至2026 916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网站“http://www.nmcqjy.com/”进行会员注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请注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项目。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方式,加密上传投标文件须使用CA。

1)CA申领在投标人系统中即可完成(CA邮寄时间较长,请提前办理,CA用于投标文件加密及解密)。

2)已办理CA的投标人请检查CA证书是否过期,如过期请提前办理续期手续(CA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3)CA售价250元/个,电子签章50元/个,需要同时办理CA及电子签章,CA审核电话:4008289082,制作费用开票信息发送至邮箱invoice@ejy365.com

4.2 本次项目的澄清/修改/变更/重新招标公告会通过网站发布,请参加的潜在投标人及时登录系统查看。

4.3 平台服务费

本次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需按标段交纳平台服务费5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4.4 场所费用

中标人需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及场地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场所服务费:有明确中标总价的项目,按最终中标总价1‰向中标人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场地费:场地费按照以下标准由中标人支付:

时间标准

费用标准

0.5天:09:00-14:00或 14:00-19:00

500 元/间

1天:超出0.5天时间1小时及以上;超过20:00的,每超出1小时(含)增加200元

1000 元/间

场所服务费及场地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号:304191001951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任海婷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注:中标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简称或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30日09时30 分,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E交易平台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不予接收。
6. 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2026年9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E交易平台开标)

6.3投标文件解密时限:60分钟,超时将无法解密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注:本次为远程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可远程登录系统使用CA钥匙进行解密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nmgygcg.ejy365.com/)、易交易(www.ejy365.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71-2901106

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17层

人:田刚、刘书伟
联系电话:0471-3255280、13614842644

   箱:nmzbtiangang@163.com  

2026年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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