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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淖尔民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供暖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巴彦淖尔民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供暖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B2026010765)招标人为 内蒙古巴彦淖尔民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内蒙古巴彦淖尔民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供暖服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ZB2026010765
2.3 招标范围:(1)巴彦淖尔机场候机楼、综合办公楼、航管楼、消防楼等区域供暖服务,以及对温度敏感的设施设备存放场所等,各区域合计约19000平方米。(2)供暖期间,供暖正常运行情况下,办公期间办公区域温度不低于24℃;候机楼旅客候机期间,候机楼温度不低于23℃;锅炉出水温度不得低于75℃;回水温度不得低于65℃;(3)负责清洗候机楼和综合办公楼全部地暖系统;(4)负责对巴彦淖尔机场水暖、管道和锅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维修(招标人承担累计维修费用超出10万元(不含)以外的部分,累计10万元以内维修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5)负责锅炉房的水化验工作和水质软化工作,负责锅炉内部检测、外部检测、安全阀检测等内容(中标人承担含工料费、化验费等全部费用);(6)负责锅炉房的日常维修和维护。(7)招标人及时告知投标人清洁能源改造进度情况,投标人合理储备煤炭。如在供暖服务期间或供暖服务前,招标人决定使用清洁能源供暖,应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收到通知后1周内退场,并将储备煤炭清理。如已产生供暖服务,按照合同金额及服务天数进行据实结算,即合同金额除以服务天数,得出每日服务费,按照发生天数乘以每日服务费进行结算,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要其余费用。退场时间超过约定日期,每超过1天,扣除服务费2000元。退场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场内煤炭,产生清运、堆放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4 服务地点:巴彦淖尔机场。
2.5 服务期限:2026年10月15日起至2027年4月15日止。如遇气温降低,候机楼等区域温度不满足旅客服务要求,中标人根据招标人通知义务提前或延长供暖,总计天数不超20天。
2.6最高限价(含税):112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3.1.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报告。
3.1.4 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报告。
3.1.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报告。
3.1.6 投标人不得有虚假材料骗取中标的行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若后续查处发现此类问题,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赔偿招标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在招标人组织的历次招标活动中,凡存在提供虚假投标材料并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不具备参与本次招标的资格。
3.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用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2具备至少4名司炉工且司炉人员必须具有司炉工证书(G1),管理兼技术人员1人;
3.2.3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10000平方米以上类似供热服务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合同内容至少包含合同封面、体现内容页、日期页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27日9:00时至2026年9月3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网站“http://www.nmcqjy.com/”进行会员注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请注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项目。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方式,加密上传投标文件须使用CA。
(1)CA申领在投标人系统中即可完成(CA邮寄时间较长,请提前办理,CA用于投标文件加密及解密)。
(2)已办理CA的投标人请检查CA证书是否过期,如过期请提前办理续期手续(CA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3)CA售价250元/个,电子签章50元/个,需要同时办理CA及电子签章,CA审核电话:4008289082,制作费用开票信息发送到邮箱invoice@ejy365.com。
4.2 本次项目的澄清/修改/变更/重新招标公告会通过网站发布,请参加的潜在投标人及时登录系统查看。
4.3 平台服务费
本次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需按标段交纳平台服务费5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4.4 场所费用
中标供应商需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及场地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场所服务费:有明确成交总价的项目,按最终成交总价1‰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场地费按照以下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时间标准 | 费用标准 |
0.5天:09:00-14:00或 14:00-19:00 | 500 元/间 |
1天:超出0.5天时间1小时及以上;超过20:00的,每超出1小时(含)增加200元 | 1000 元/间 |
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任海婷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注:成交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简称或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9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E交易平台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不予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nmgygcg.ejy365.com/)、易交易(www.ejy365.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巴彦淖尔民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杨洋
电 话:18647863199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17层
联 系 人:阮东洁、冀果果、刘书伟、黄如
电 话:0471-3281296
电子邮件:982026401@qq.com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