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严管!农村建房需了解这些政策
2020年7月3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整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电视会议,要求对新增乱占耕地“零容忍”。同年,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号),通知要求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国务院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提出耕地保护“六个严禁”。
无论是“八不准”还是“六严禁”,都可以看出国家耕地保护的决心。那农民如何在保护耕地的基础上,合法合理的建房呢?
村民建住宅有哪些规定?
从2020年7月3日起,所有农村建房需求均要“先审批、后建设”,“未批先建”造成乱占耕地的,视为“新增占耕建房行为”予以拆除。村民拟建房屋的,应当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审查、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对符合《土地管理法》和《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规定的,应当依法批准并发给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不符合规定的及时给予答复。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因此,村民今后建房确需占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批准手续后,再由乡镇政府审批宅基地。
村民建住宅应取得哪些证件?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取得《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违法用地有哪些后果?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违法占地不仅面临拆除、没收建筑和巨额罚款外,可能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是拆除或没收违法用地上的建筑,处以巨额罚款。《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违法占地罚款的标准为每平方米100元至1000元。这意味着非法占用一亩土地可能被罚66.66余万元。
二是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10亩以上的,涉嫌破坏农用地犯罪,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农村房屋现在究竟能不能翻新翻建?
农村没有办理过用地手续的房屋较多,需要翻新翻建的也不少。2021年11月26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规则》明确,对《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1987年1月1日)后,在未经审批或无合法权源的建设用地上翻新、翻建、新建行为,认定为新增非农建设违法用地。因此,对没有办理过合法用地审批手续的房屋,其用地仍属于违法用地。如果翻新、翻建被卫星拍到,卫片执法中会被认定为新增非农建设违法用地。按照国家关于新增问题“零容忍”的要求,新增违法用地的最大可能是被拆除,代价极其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