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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城禾置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国资监测编号G62025HL2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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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8,326,600
保证金 4,000,000
拟募集资金8,326,600-9,999,999,990,000
拟新增注册资本8,326,600
拟融资额对应股权比例51%
所在地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5-04-09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5-05-08 17:00:00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451-87200130
单位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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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大庆城禾置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项目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2549

挂牌截止日期

以网站显示为准(首期挂牌至2025年5月8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公告内容不变,以5个工作日为1个周期延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项目

概况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大庆城禾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龙兴路502-30号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葛磊

 

成立时间

2024-08-12

注册资本(万元)

8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230603MADXG7Y2XT

所属行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职工人数

9

 

增资前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大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00

 

增资企业承诺

我方拟实施增资扩股,并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发布增资扩股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扩股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产权权属清晰,增资扩股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增资扩股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增资扩股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扩股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主要财务指标

近三年企业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资产总额

-

-

224.417562

 

负债总额

-

-

224.457880

 

所有者权益

-

-

-0.040318

 

营业收入

-

-

-

 

利润总额

-

-

-0.040318

 

净利润

-

-

-0.040318

 

审计机构名称

-

-

大庆华泰伟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5年3月24日

-

-0.152629

-0.152629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6312.673124

15512.866071

799.807053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大庆中大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

2025324

资产总额(万元)

16312.673124

 

负债总额(万元)

15512.866071

 

净资产(万元)

799.807053

 

每股对应估值(元)

0.999759

 

项目内容

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序号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对应持股比例(%

 

1

不低于832.66万元

51%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832.66

拟增资底价(万元)

832.66万元(1元/股)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增资扩股所募集资金定向用于“青龙山地区北部片区C4-02地块”的开发建设,募集资金能够有效增加公司资本实力,补充公司现有流动资金,解决公司现有资产使用需要。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大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9%;新增股东持股51%。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增资企业决策文件

股东会议决议2025.2.12

 

国资监管机构

级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大庆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大庆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第62025.4.2

 

特别告知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大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增资企业签订借款协议,同时要求投资方对上述借款及资金占用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及资金占用费212,938,272元及依法主张权利的相关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间为约定最后还款期限后的两年。投资方对上述担保金额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函具体开具方式、生效时间及相关要求由城投公司与投资方另行约定。

注:回笼资金总额:C4-02地块成本155,684,400元;土地资金占用费57,253,872元。合计212,938,272元。

2、以下内容摘自黑龙江海天庆城(大庆)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增资项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2025年3月3日,城发集团审议同意城禾公司合作开发细则。细则主要内容为:1、增资后城禾公司股权比例为城投公司占股49%,投资方占股51%。2、城禾公司取得土地后,以借款形式在54个月(四年六个月)内分三阶段偿还借款及资金占用费212,938,272元(土地价款155,684,400元、资金占用费57,253,872元),同时由投资方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并提供见索即付保函。3、地块开发后,城投公司与城禾公司共同设立共管账户,用于预售资金中60%非重点资金接收,收入资金中30%留存共管账户用于保障城禾公司与城投公司借款偿还,剩余70%资金由城禾公司自行支配。4、城禾公司偿还完土地价款后,城投公司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出售所持有城禾公司49%的股权,同等条件下投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如成交价值低于800万元,投资方对差额部分承担补足责任。

2025年3月21日,城投公司与城禾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城禾公司在54个月(四年六个月)内分三阶段偿还城投公司土地款及资金占用费,其中本金155,684,400.00元、资金占用费57,253,872元(以借款本金为基数,前三年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报价利率四倍计算利息,后一年六个月不计算资金占用费)。

3、意向投资方须认可增资方出具的《增资扩股合同(增资协议)》(附件3)中的全部内容后方可报名。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其他需披露事项

1、增资企业注册资本为800万元,增资企业承诺已全部实缴。本次增资成交后,增资金额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意向投资方最终实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以签订增资协议为准。 

3、投资方须以货币方式向增资企业进行出资,且应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一次性实缴出资。增资企业不接受货币以外的支付方式。  

4、增资完成后,董事会成员拟设3名,大庆城投公司推荐1名;新增股东推荐2名。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研究任命;设监事1名,监事由董事会研究任命经理层人员最终由大庆城禾置业董事会研究确定并按照公司治理要求对经理层定期进行考核。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聘职业经理人。

5、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企业增资材料。

 

增资

方案

遴选方式

综合评议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如征集到1家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方,由增资企业参照综合评议内容决定是否确认其最终投资方资格。

2.如征集到2家或以上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方,经审核符合要求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后,则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评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增资金额、付款期限及支付方式

①意向投资方对本次增资做出的最终增资报价和增资比例。

②意向投资方增资价款的付款期限。

③意向投资方增资价款的支付方式。

2)意向投资方的行业经验

①相关领域的经验等

意向投资方对本项目开发建设、管理的差异化方案。

3)意向投资方后续资源支持

①资金实力、盈利状况、行业声誉、行业地位以及公司治理情况等;

②意向投资方与增资企业业务的互补性及协同性,包括但不限于:战略提升、产业资源、资本运作、项目拓展、经营管理等方面;

③意向投资方与增资企业的契合程度,包括但不限于:发展战略、经营理念、价值观、企业文化等方面;

④意向投资方为增资企业支持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支持、投资支持、战略支持、渠道支持等;

⑤意向投资方对增资企业调整其投资金额及投资比例的接受程度等。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增资达成条件:

如信息披露期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意向投资方接受增资条件且增资价格不低于增资底价,经增资企业有权批准机构确定为投资方后,与增资企业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则本次增资达成。

增资终结的条件: 

1、在挂牌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2、其他由增资企业认定为增资终止的情形。

 

投资

条件

投资人资格条件

1.主体资格。意向投资方应为依据我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商业信誉。意向投资方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经营行为规范且无不良记录。

3.财务状况。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资源优势。意向投资方独立进行房地产开发投资经营,具备较强的房地产开发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承揽能力,具有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建设能力和资金条件;具备与大庆城投公司一致或互补的发展战略和投资愿景。

 

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

1、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向黑龙江联交所提交《企业增资投资申请书》等申请材料并交纳保证金。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资格。

2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黑龙江联交所公开披露信息及备查资料所载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增资企业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增资信息公告的全部内容,同意根据本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面履行本次增资的程序。同意接受并配合增资企业对其进行尽职调查,自行承担参与本次增资认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3公告期满后,黑龙江联交所对意向投资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规范性审核,并将审核意见通知增资企业。增资企业在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就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向黑龙江联交所书面确认。黑龙江联交所在收到增资企业投资资格书面确认通知后协助增资企业按照遴选方式选定最终投资方。黑龙江联交所在增资企业确定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增资确认结果书,并通知各意向投资方。

4、增资企业应在投资方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结果告知黑龙江联交所,增资各方在黑龙江联交所收到投资方确定的书面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增资合同。(增资协议的文本由增资企业提供详见附件3,最终选定的投资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按照增资公告约定将服务费及剩余增资款汇至黑龙江联交所指定账户;投资方应当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一次性实缴出资。

5、黑龙江联交所在收到增资企业提供的增资协议及收到投资方交纳的全部增资价款、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增资价款汇至增资企业指定账户。

6、评估基准日至增资完成日期间,增资企业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增资企业原股东享有或承担。

7、本次增资不接受任何对赌条款、兜底条款、股权回购条款、一票否决权条款。 

8、本次增资所产生的税、费均由投资方承担。

 

标的交付

由融资方与投资方在增资协议中约定。

 

投资

指南

操作规则

1、意向投资方在报名前请务必遵照交易机构及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本项目保证金、剩余增资款、服务费交纳账号:

户名: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8010000001497502

开户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自贸区支行

行号:313261066613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4、意向投资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5、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投资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现场尽调

挂牌公告期即为现场尽调期,意向投资方应在现场尽调前签署保密协议。 

联系人:葛先生 15776531777

 

意向投资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内

 

报名手续

一、投资申请

意向投资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7时前,登录黑龙江联交所网站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本项目提交投资申请,并向黑龙江联交所提交相关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意向投资方须提交材料 (均须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报告生成日期为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报告生成日期为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要求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格式自拟,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投资方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惩戒期内的投资方参与。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诚信竞争承诺书。(格式自拟,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7、要求资料无弄虚作假,提供书面声明书。(格式自拟,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合法的资金来源等,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9、依法缴纳税收的声明,提供书面声明书。(格式自拟,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0、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格式自拟,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1、投资方需向原股东出具书面承诺,保证自身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或潜在的可能影响合作项目推进、损害原股东利益的诉讼、仲裁、债务纠纷、行政处罚纠纷及其他各类纠纷情形。若因投资方违反本承诺,导致合作项目遭受损失或原股东权益受损,原股东有权直接向投资方追偿,并在法律法规及合作协议允许的范围内,优先执行投资方基于本项目的权益,以保障原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 ,投资方应全力配合相关执行工作,不得设置任何障碍。(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2、近三年独立开发房地产项目并取得竣工备案证。(提供近三年独立开发业绩的竣工备案证)。

13、满足项目整体开发在2025年7月正式开工到2028年10月项目取得竣工备案。提供项目开发时间进度表,按照重要时间节点及里程碑事件编写(格式自拟,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4、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15企业增资投资申请书。  

16决策及批准文件。同意意向投资方参加本次增资的决策或批准文件。

17、增资扩股委托合同。 

18承诺书。意向投资方应以书面形式承诺以下内容:

1意向投资方按照增资公告约定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一次性实缴出资;(2) 同意黑龙江联交所在收到增资企业提供的增资协议及收到投资方交纳的全部增资价款、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增资价款汇至增资企业指定账户。  

19、增资扩股合同(增资协议)(意向投资方须逐页盖章并标注已确认增资扩股合同全部内容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交纳400万元。公告截止日1700时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资格。

保证金账户为:

户名: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8010000001497502

开户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自贸区支行

行号:313261066613

注:保证金交纳的主体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打款时请备注大庆城禾置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保证金。

2、意向投资方成为最终投资方的,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投资价款;未被确认为最终投资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确定最终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全部保证金。 

3、若非增资企业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全部转为违约金,交易机构扣除应收取的服务费后,剩余款项转至增资企业指定账户①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进入择优程序,未参与后续综合评议的;③意向投资方以不了解增资企业的现状等为由放弃增资的;④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额增资款的。⑤意向投资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服务费

1、收费标准:交易机构按照增资金额差额累进计算向投资方收取,其中500万元以下部分,按照5万元收费;500万元-5000万元部分,按照1%收费;5000万元以上-1亿元部分,按照0.5%收费;1亿元以上-10亿元部分,按照0.3%收费。

2、意向投资方在签署增资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汇至黑龙江联交所指定账户。

账户信息:


户名: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8010000001497502

开户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自贸区支行

行号:313261066613



 

附件下载

附件1:增资扩股投资申请书.doc

附件2:增资扩股委托合同.doc

附件3:增资扩股合同(增资协议).pdf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王先生0451-87200130、杜女士0451-87200167

 

监督电话

0451-87200259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

 

交易机构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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