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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颍泉区三里湾批发市场D区302、303、305室等5套住宅房产转让(第三次)公告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对竞买本次转让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方式、程序等事项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未尽通知义务而产生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转让标的简况
(一)转让标的基本信息
本次转让标的共5套房产,位于阜阳市颍泉区三里湾批发市场D区,钢混结构,转让标的均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具体明细情况如下表:
序号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所在层/总层
不动产权证书号
转让底价(元)
自由竞价时间
1
N0122FC261233
阜阳市颍泉区三里湾批发市场D区302室
92.89
3/5
皖(2021)阜阳市不动产权第0755851号
244,393.59
2026年11月6日9:00至2026年11月13日9:00
2
N0122FC261234
阜阳市颍泉区三里湾批发市场D区303室
皖(2021)阜阳市不动产权第0755854号
2026年11月6日9:10至2026年11月13日9:10
3
N0122FC261235
阜阳市颍泉区三里湾批发市场D区304室
皖(2021)阜阳市不动产权第0755855号
2026年11月6日9:20至2026年11月13日9:20
4
N0122FC261236
阜阳市颍泉区三里湾批发市场D区305室
皖(2021)阜阳市不动产权第0755856号
2026年11月6日9:30至2026年11月13日9:30
5
N0122FC261238
阜阳市颍泉区三里湾批发市场D区309室
124.21
皖(2021)阜阳市不动产权第0755837号
326,796.51
2026年11月6日9:40至2026年11月13日9:40
1、本次转让标的权利性质为出让/新建商品房,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1995年4月2日起2045年4月1日止。
2、本次转让标的均为闲置状态。
(二)特别提示
1、转让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标的质量、面积、外观、结构等均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意向受让方报名即认可资产质量现状,不以资产质量为由对成交价款提出异议。
2、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三、转让方
安徽省阜阳市盐业有限公司。
四、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标的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五、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转让底价:详见“转让标的基本信息”。
2、标的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要求:
(1)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受让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受让方支付《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受让方一次性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
(3)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应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与标的转让的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承诺: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已详细阅读本公告及作为公告附件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及《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的全部内容。
(3)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对转让标的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已现场查勘了转让标的,已向相关主管部门了解使用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限制和要求,均放弃对转让标的提出建筑面积、质量、外观、结构、权证办理情况、土地使用权性质、土地使用权期限等方面的异议,对其存在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竞得转让标的后的所有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4)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即视同转让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转让标的自移交之日起的管理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5)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在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后,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不动产权证过户手续,具体办理过户时间由转让方通知受让方。
(6)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房屋建筑面积及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均以不动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如不动产权证登记面积与发布公告列示的面积存在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7)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转让标的移交日前的水、电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移交后的水、电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8)意向受让方承诺:涉及本次标的在转让、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9)意向受让方承诺:《产权交易合同》为成交双方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平台达成产权交易的签约合同;具体过户时,如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提供指定版本的合同,受让方自行按要求补充提供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规范版本合同,转让方有义务按照要求配合受让方完善补充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的规范版本合同(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指定版本合同作为办理产权过户时所用,成交双方产权交易具体约定以《产权交易合同》为准)。
(10)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按不低于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受让本标的。
(11)意向受让方承诺:仅以人民币缴纳交易保证金、支付转让价款、支付交易服务费用等。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六、转让信息
(一)公告期
自2026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11日。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延长周期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延长(5)个周期。
(三)报名时间
自2026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11日(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金额:每个转让标的的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本标的的交易保证金通过钱包支付;
请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账号须为该名称对应账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3、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延长,报名截止日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按系统提示完成保证金缴纳,且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
特别提醒:
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受让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为确保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请至少提前两小时进行保证金支付,如支付半小时后缴纳状态未显示为“已缴纳”的,请致电(0553-3117729)。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买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4、交易保证金处理:
(1)如因意向受让方原因而非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
a.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b.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骗取受让资格并成为标的受让方;
c.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扰乱交易秩序。
(2)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3)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暂不予退还、不予退还、争议处置等)应依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手续
1、本标的采取线上报名,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自行办理(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线上报名操作演示》(www.ccjex.com),如有疑问请致电(方经理0553-3117538)咨询。
2、受让方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前,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受让申请书,须签字盖章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受让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应加盖受让方公章。
②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受让方签字。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授权代理人办理竞买事宜的)。
(六)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七)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八)竞价规则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九)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加价。
增价幅度:人民币1,000元。
自由竞价时间:详见“转让标的基本信息”。
延时竞价周期:180秒。
(十)产权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七、联系方式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方经理
联系电话:0553-3117538、18963751202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渡春路1号(芜湖市人大原办公楼)
阜阳市颍泉区三里湾批发市场D区302-310室等5套住宅房产转让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www.ccjex.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01-授权委托书(样本).pdf
02-产权交易合同(样本).pdf
安徽省阜阳市盐业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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