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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胜利办5处房产分别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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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胜利办5处房产分别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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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田经理
联系电话:
18586095916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B座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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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胜利办5处房产分别招租

挂牌起始日期

详见公告标的列表

挂牌截止日期

详见公告标的列表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2个周期

 

序号

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

用途

出租底价

(元/年)

保证金

(元)

押金(元)

 

 

1

 N0109FCZZ2615722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胜利办房产三小区A4车库出租(年租金底价7200元,租期3年)

20.8

车库

7,200.00

2,000.00

2,000.00

 

 

2

 N0109FCZZ2615723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胜利办房产三小区A9车库出租(年租金底价7200元,租期3年)

20.8

车库

7,200.00

2,000.00

2,000.00

 

 

3

 N0109FCZZ2615724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胜利办房产三小区B3车库(年租金底价7200元,租期3年)

20.8

车库

7,200.00

2,000.00

2,000.00

 

 

4

 N0109FCZZ2615725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胜利办新材小区1号楼南侧平房出租(年租金底价32000元,租期3年)

293.16,实际使用面积190

城镇住宅用地/其他

32,000.00

7,000.00

10,000.00

 

 

5

 N0109FCZZ2615726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胜利办新民街新材小区2号楼西侧星光小二楼二层房产出租(年租金底价35000元,租期3年)

264.8

城镇住宅用地/其他

35,000.00

7,000.00

10,000.00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呼伦贝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特别
告知

1、本次出租的标的房产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

2、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张先生0470-8772560。

4、本次出租标的房产属呼伦贝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有,其中3处车库因历史原因未办理不动产证其他两处房产已办理不动产证
5、本次招租标的房产,承租方须严格按照公告中限定经营范围使用,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废气物,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燃烧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6、本次出租房产有原承租方,原租户租赁合同到期日均为2026年4月30日,最终承租方为原租户的,租期接续上一期。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租赁权,原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招租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原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方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2)原承租方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承租方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承租方无更高报价时,原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如其他意向承租方继续报价,而原承租方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4)如原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则原承租方在放弃优先承租权之日起5工作日内退房(原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竞租不成功的,保证金转为腾退保证金),原承租方延迟退房的,由出租方负责清退;原承租方自原合同到期之日起按新租金标准按日向出租方支付租金,该租金可从腾退保证金中扣除,原承租方自放弃优先承租权之日起延迟退房超过5个工作日,出租方有权扣除原承租方全部腾退保证金。

7、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因意向承租方原因导致重新招租的,取消该承租方再次参与出租方在五年内进行的任何项目招租资格。

10、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标的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承租方在收到中心与承租方签字盖章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出租方在收到首期租金及押金后2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中心在收到租赁合同及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3、承租方支付的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将押金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4、出租方收到首年度租金后1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

5、对承租房屋的使用要求:本次出租标的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得从事产生噪声、扰民、污染环境的行业,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装修、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7、税费的负担:本次出租房屋、土地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由出租方承担,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取暖费外的一切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8、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9、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实际签署《租赁合同》时条款内容若有增减改动的,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0、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见特别告知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详见公告标的列表

报名手续

  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docx 

承租申请书.doc

保证金处置方式

1、保证金金额:见标的列表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出租方及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无故不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

定付清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及押金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无以上违约情形,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年剩余租金及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年租金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3)原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竞租不成功的,保证金转为腾退保证金,中心在收到出租方出具的书面“房屋腾退完毕说明”后3个工作日内将腾退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原承租方。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以系统显示为准

自由竞价时间

详见E交易竞价大厅各标的对应时间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

原租户底价成交按成交价的3%收取;其他情形按成交价的5%收取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田经理

咨询电话

18586095916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 号

技术支持

李经理13074779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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