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租 废旧物资 房地产 二手车 二手设备 股权 债权 土地 知识产权 工美藏品 生态资源 资源使用权 林木 船舶 排放权交易
江苏 广东 内蒙古 黑龙江 湖南 新疆 安徽 甘肃 浙江 海南 云南 山东 四川 广西 河北
0 人关注42 次浏览
阅读公告
报名登记
交保证金
参与报价
成交确认
资金结算
办理交割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1、滨江校区(北区)占地面积约550亩,现有在校师生约10,000人;滨江校区(南区)占地面积约286亩,现有在校师生约3,200人。由于学校教学、实习及见习方式多样化,经营期内实际在校学生人数会有所波动。
2、滨江校区(北区)大学生购物中心二楼南201室所在主体建筑已取得不动产权权证,证载用途为科教用地/教育;滨江校区南区体育场看台08商铺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消防验收等资料;两处房产均为钢混结构;房屋水电均已到位。
出租方名称:皖南医科大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00004851211763
住所:芜湖市高教园区文昌西路22号
负责人:姚应水
经济类型:事业单位
特别 告知
1、经营业态:理发店。
2、特别提示
(1)《房屋租赁合同》按照合同年度一年一签,承租方在上一合同年度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承租下一合同年度(考核办法见后勤处网站:皖南医科大学后勤服务房屋租赁经营服务项目管理办法 后勤【2025】1号)。如申请不续签合同须提前三个月向学校书面申请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首次签订合同前需一次性交清当年的租赁费,经过考核合格第二年续签合同前须在当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交清下一经营年度租赁费。
(2)意向竞租方如需勘察出租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勘察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勘察时间。
3、对承租方承租出租标的的相关要求
(1)服务要求
a.本项目为理发店,主营业务为理发。具体经营项目和商品、服务确定后,须向学校进行报备,批准后方可实行。不得经营理发外的其他项目。
b.承租方须严格落实学校经营管理要求,保障不同校区内的理发门店同步营业,不得出现跨校区门店停业、选择性单店运营的情形。
c.承租方不得将门面房转租,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清除出场,没收履约保证金。
d.按照学校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做到文明经商,店内整洁、门前三包。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各项检查。承租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含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实施设备使用安全等),由其承担一切责任。凡承租方发生上述安全事故,情节严重或触犯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或不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情节严重的,学校均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由此给学校所造成的损失,学校将保留追诉权。
(2)经营场所要求
承租方自行对店面进行必要的装潢修缮,添置设备设施,费用自理(含垃圾清运)。理发室店招须经过学校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制作安装。 所有准备工作需在移交完毕后10日内完成,达到开业标准。
(3)人员要求
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符合岗位所需健康要求方可上岗工作。
(4)管理要求
a.承租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合法经营。
b.承租方经营的项目须接受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职能部门价格、服务规范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和学生组织开展工作。
c.承租方不得办理预付费储值办卡等类似业务,并且将不办理预付费储值卡的承诺书张贴在店堂醒目位置。在经营中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均明码标价,符合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商品、服务价格不高于周边高校、商业网点的价格水平,否则出租方有权根据相关管理制度对承租方进行处罚。承租方经营应承诺男生理发(洗剪吹)不超过20元/次,女生理发(洗剪吹)不超过25元/次,男生洗吹不超过15元/次,女生洗吹不超过20元/次,不得以店长(首席)理发等理由调整这四种价格。其他项目价格不得高于校园周边市场价格,服务价格应上墙公示。
d.洗发液、护发素等理发用品应保证质量,不得使用假冒伪劣、过期及对人体有害的产品,应保证理发用品票证齐全。
e.理发、美容公共用具(理发刀具、胡刷、头梳、毛巾、围巾、美容盆等)消毒设施和制度要落实到位,能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美发用品用具所配备的数量能满足清洗消毒周转的要求;要定期对环境进行消毒。
f.理发店消费承租方可以设立唯一的支付宝或微信账户进行收款,收款人必须是实际承租方或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g.承租方作为唯一的经营者,同时是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自行配置必要的灭火器材,治安安全等的第一责任人,对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有直接的组织和管理义务,并承担全部责任。
h.为做好日常的管理工作,承租方须做好生产安全和防火、防盗等工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应与学校职能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配备必要的消防和其他安全器材,如发生安全、火灾、失窃等事故,承租方负完全责任;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造成不良影响的,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
i.承租方在经营期间自行购置可移除的设备设施,在合同终止后由承租方自行处理。不可移动的装潢设施等移交给学校,不得损坏。承诺合同终止之日起五日内,应无条件撤出其经营的场所并整体移交给学校,逾期未能清理的属于承租方的设备设施及物品,视为承租方的废弃物,无条件交由学校处置,处置过程产生费用的,由承租方承担。
j.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对外签订任何协议(含劳动合同)或法律文件均须以承租方自身为主体,不得使用“皖南医科大学理发店”对外开展业务。承租方与学校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均与学校无关。
k.承租方需按相关要求自行为该项目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手续,确保合法合规经营,费用自行承担。
(5)相关费用要求
a.为切实保证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能有效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学校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对承租方进行日常监管。承租方不按要求经营的,学校有权按合同进行罚款,罚款交学校财务部门指定账户。
b.承租方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包括公共部位)按表计量,价格执行芜湖市居民使用价格,每月10日前凭出租方开具的《水电费缴纳通知单》,交学校财务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
c.委托经营期间,为落实当地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检查和消防检查过程需要整改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其他要求
a.承租方车辆管理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b.承租方须配合学校保卫部门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等安全管理工作。
c.承租方须根据校方要求,安装监控系统并确保正常使用。产生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视频保存不少于30天。
d.承租方严禁在店外散发小广告、卡片。
4、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5、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6、交易凭证出具条件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竞租;所提交的竞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竞租方承诺:近三年无违规、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本公告特别告知中“对承租方承租出租标的的相关要求”的内容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4、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勘查出租标的,并赴标的现场对标的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竞租方一旦递交竞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全面了解出租标的水、电、周边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等情况,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5、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具体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房屋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即视同已按期完成出租标的的移交;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列示的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
7、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范围内的消防、防盗等工作由承租方负责,若发生消防事故、失窃等致出租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8、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不利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不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不得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任何名义转让使用权,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9、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同意租赁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出租方依法交纳;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费以及房屋、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除房屋主体结构由出租方负责维修以外,其他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属于出租方维修范围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组织维修,也可委托承租方代为维修,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属于承租方维修范围的,承租方也应在发现后十日内组织维修,承租方拒不维修,出租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阻拦出租方维修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由承租方负责,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1、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对房屋装修施工结束后,应当自行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12、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附属设备,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毁损灭失或发生故障的,由承租方负责修理、更换或按市场价赔偿,具体方式由出租方决定;承租方拒绝的,出租方有权自行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担。
13、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投入使用、经营前,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费用自行承担。
14、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完全履约至《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方应在租赁期限截止日前(含截止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承租方应于租赁期满前提前做好规划和安排,搬离属于承租方的有关独立可移动设施设备及财物,确保租赁期满日即时返还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并保持场内建筑的完好状态,且不得向出租方提出撤场或搬迁补偿要求。
15、意向竞租方承诺:如《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交回出租标的通知之日起5日内(含收到通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租赁期限计算到承租方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的当日。
16、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将出租标的交回出租方时,应对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均应完整完好交回,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交回,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装潢等投入不要求补偿。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支付占有使用费,同时出租方有权根据承租方逾期交接给出租方造成的影响,扣除本项目的全部履约保证金。承租方交还租赁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装潢的最终使用状态,不得故意破坏,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17、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按不低于出租标的的出租底价承租本标的。
18、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01-授权委托书(样本).pdf
特别 声明
皖南医科大学滨江校区两处商业房产(理发店)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www.ccjex.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皖南医科大学
2026年09月24日
会员:
密码:
登 录 我要注册
数据加载中
提示
成功报名后,才允许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