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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帽峰山景区智能伴游车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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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20%
保证金 40,000
提醒:该公告仅为挂牌机构发布信息,网站不提供报名竞买途径
报名开始时间:2026-09-24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10-08 17:00:00
  •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温小姐、曾小姐
联系电话:
96100转分机号604、587
项目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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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 公告内容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编号 GZ2026RE1039516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
标的名称 广州市帽峰山景区智能伴游车合作项目
标的类别 其他 (服务类) 招商规划用途 商业  (景区内伴游车运营、合作服务等)
特色
标的价格
挂牌价格 20.00%
价格说明 招商方按合作项目经营收入比例进行分成(每个季度结算一次),自第二年起,招商方分成比例每年增加3个百分点(例:如合作方以挂牌价20%成交,则第二年招商方的分成比例为23%,第三年分成比例为26%,以此类推)
标的面积(总面积) 平方米
标的面积描述
租赁合作期限
租赁/合作期限 6年
免租期限
标的权证信息
产权人(业主姓名)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面积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广州市帽峰山景区管理中心林权证穗云林证字(2004)第1114000001号1272亩/
是否查封
是否抵押
是否共有
产权情况说明
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
特别说明
特别说明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编号
GZ2026RE1039516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
标的名称
广州市帽峰山景区智能伴游车合作项目
标的类别
其他 (服务类)
招商规划用途
商业  (景区内伴游车运营、合作服务等)
特色
标的价格
挂牌价格
20.00%
价格说明
招商方按合作项目经营收入比例进行分成(每个季度结算一次),自第二年起,招商方分成比例每年增加3个百分点(例:如合作方以挂牌价20%成交,则第二年招商方的分成比例为23%,第三年分成比例为26%,以此类推)
标的面积描述
租赁合作期限
租赁/合作期限
6年
免租期限
标的权证信息
产权人(业主姓名)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面积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广州市帽峰山景区管理中心林权证穗云林证字(2004)第1114000001号1272亩/
是否查封
是否抵押
是否共有
产权情况说明
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

披露信息
挂牌公告期 5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1次。
现场勘查事项
现场勘查期限 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
勘查联系方式 朱先生,020-87464696
现场勘查说明 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
交易活动安排 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
交易方式 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电子评审。
限时报价周期
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
评审规则 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
2.评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
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自动解密
4.评委会评委人数:3
5.评审规则说明:

1.评审文件的内容和格式:意向方应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项目电子评审实施办法》、本项目公告要求编制和提交评审文件。若没有提交相应的文件,则在本项目评分表中对应的得分项得零分;若没有提交“符合性评审”所要求的文件,则视同无效评审文件。

2.评审委员会对意向方的评审材料进行综合评分,取分数的算术平均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以价格评定分值高的优先;价格评定分值也相等,以商务评定得分高的优先;商务评定得分也相等,以技术评定分值高的优先;技术评定得分也相等,由评审专家以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认评审推荐名单。

3.广州产权交易所将根据评审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和成交推荐名单提请委托方确认,在收到委托方确认评审结果书面文件后向评审文件提交成功的意向方出具《交易结果通知书》。

4.成交推荐名单排名第1位的意向方为成交方;如涉及候选成交的,详见“候选成交规则”。





6.成交推荐名额:1个
序号 评审项 评审标准 最低分 最高分
1报价书意向方提交的《报价书》中报价栏所填列的价格必须唯一,报价的经营收入分成比例须不低于20% ,以大写与小写两种字体填列,字体必须清晰、明确,比例的大写和小写必须相符。如比例的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报价书》上的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交易标的挂牌价格(对标的项目的报价低于挂牌价格的,经评审委员会确认后按无效评审文件处理)。《报价书》上须由意向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意向方提交的《报价书》不符合提交要求,则视为无效文件。符合性打分
2注册资本为保证项目运营达到高品质要求,对意向方注册资本进行评分。注册资本300万(含本数)以上得6分;100万(含本数)以上、少于300万(不含本数)得4分;100万元(不含本数)以下得2分。(注: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提供意向方营业执照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意向方信息页,不提供不得分)。0.06.0
3体系证书意向方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未提供不得分。0.09.0
4运营项目经验意向方或其总公司/分公司/关联企业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共享租赁类代步车(或电动自行车/观光车等)运营服务经验案例的:案例≥3个得15分;2个得10分;1个得5分;无案例0分。
佐证材料:
①运营合同须由意向方或其总公司/分公司/关联企业自2024年1月1日起签订;
②若使用总公司/分公司/关联企业业绩,须同时提供有效关系证明;
③材料缺失或无法证明上述关系的不计分,同一个服务主体不同的服务项目,不重复计分。
0.015.0
5员工社会保险人数意向方须提供本信息公告发布开始日前1个月社保证明:10人(含本数)以上得5分;5人(含本数)以上、少于10人(不含本数)得3分;5人(不含本数)以下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注:提供由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意向方为员工购买的社保证明,未提供的不计分)。0.05.0
6项目整体运营方案针对本项目编制运营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分析、车辆配置与路线规划、管理制度、人员培训、服务售后方案等。
1.方案完整涵盖上述全部章节,且各章节均结合本项目实际场景提出具体措施;车辆配置数量、车型及路线规划与项目实际需求高度契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和售后方案具有明确可操作流程的,得15分;
2.方案涵盖上述全部章节,各章节有具体内容且结合本项目实际,但车辆配置或路线规划的针对性一般,或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售后方案中部分内容较为笼统的,得10分;
3.方案涵盖上述大部分章节,但内容较为笼统,未针对本项目实际场景提出差异化措施,或车辆配置、路线规划与项目实际需求对应性不足的,得5分;
4.未提供运营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0.015.0
7车辆外观设计方案结合本项目背景和游客需求,对意向方提供的车辆外观设计方案进行评审:
1. 提供完整车辆外观设计方案(含效果图、涂装主题、色彩搭配、与景区文化元素融合说明),设计主题鲜明、与景区特色高度契合、造型美观协调、符合游客审美和项目定位的,得10分;
2. 提供车辆外观设计方案,有主题和涂装说明,与景区特色结合较好,造型协调、基本符合游客需求的,得7分;
3. 提供车辆外观设计方案但内容简略,主题融合度或造型设计一般,或仅提供车辆外观照片、参数而无设计说明的,得4分;
4. 未提供车辆外观设计方案的,不得分。
0.010.0
8人员配置方案为本项目配置运营、技术保障、客服服务等岗位人员,根据意向方提供的人员配置方案进行评审:
1. 人员配置方案完整涵盖上述岗位,岗位设置合理、职责分工明确,各岗位人员数量与项目实际运营需求相匹配,关键岗位人员具备相应专业能力或类似项目经验的,得10分;
2. 人员配置方案涵盖上述岗位,岗位职责基本清晰,人员数量基本满足项目运营需求,但部分岗位职责描述或人员能力说明较为笼统的,得7分;
3. 人员配置方案涵盖上述大部分岗位,但岗位职责不清晰,或人员数量与项目实际运营需求对应性不足的,得4分;
4. 未提供人员配置方案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名单及岗位分工,并附上述人员2026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由意向方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否则本项不得分。)
0.010.0
9应急预案根据意向方针对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制订流程、实施保障、重点区域及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预案的建立等。
1. 方案完整涵盖上述全部要点,内容详实,各要点之间逻辑清晰、关联性强,且结合本项目实际运营场景提出具体可操作的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的,得10分;
2. 方案涵盖上述全部要点,内容基本完整,但部分要点阐述较为简略,或应急措施可操作性一般的,得7分;
3. 方案涵盖上述大部分要点,但存在缺漏,或内容笼统、缺乏针对性的,得4分;
4. 未提供应急预案的,不得分。
0.010.0
10意向方报价得分1.意向报价=经评审的意向方报价。
2.基准价=所有有效意向方报价中的最高价。
3.价格得分=(意向报价÷评审基准价)×价格分值。
0.020.0
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发布,公示有效期为3个工作日
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
候选成交规则
服务费交纳规则
成交方服务费标准 合作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2万元。如交易方式为专家评审,合作方须额外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专家劳务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收费标准详见公开附件《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综合评标评审劳务报酬管理办法》。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
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

1.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或评审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广州产权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委托方要求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1.委托方按合作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交易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招商规划用途交付使用,不包括交易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成交方须按季度向委托方支付分成。

3.合作期限为6年,满12个月为一个合作年度。

4.其它事项详见公开附件《帽峰山景区智能伴游车项目合作合同》;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
是否收取诚意金
诚意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 40,000 元(肆万元整)。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 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
诚意金交纳方式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
诚意金交纳方式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1. 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

2. 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 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

4. 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 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 若意向方的综合得分并非最高得分,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广州产权交易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 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计息原路退回。

4. 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 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报名登记方式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 17 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序号 条件类型 资格条件 递交材料清单 报名材料参考格式
1基础资格条件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
2.意向方须在项目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缴纳诚意金。
1.意向方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须提供近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意向方须提供近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须提供拟投入合作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合计5人以上(含5人),并附上述人员自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开始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意向方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1.意向方出具的拟投入合作项目人员名单:列明姓名、拟任岗位;
2.社保缴纳证明:意向方提供上述人员自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开始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意向方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4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中进行查询,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意向方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
意向方承诺书

1.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招商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招商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我方承诺在以往的经营过程中未出现过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在以往项目投标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欺骗、舞等行为。




披露信息
挂牌公告期
5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1次。
现场勘查事项
现场勘查期限
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
勘查联系方式
朱先生,020-87464696
现场勘查说明
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
交易活动安排
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
交易方式
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电子评审。
评审规则
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
2.评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
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自动解密
4.评委会评委人数:3
5.评审规则说明:

1.评审文件的内容和格式:意向方应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项目电子评审实施办法》、本项目公告要求编制和提交评审文件。若没有提交相应的文件,则在本项目评分表中对应的得分项得零分;若没有提交“符合性评审”所要求的文件,则视同无效评审文件。

2.评审委员会对意向方的评审材料进行综合评分,取分数的算术平均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以价格评定分值高的优先;价格评定分值也相等,以商务评定得分高的优先;商务评定得分也相等,以技术评定分值高的优先;技术评定得分也相等,由评审专家以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认评审推荐名单。

3.广州产权交易所将根据评审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和成交推荐名单提请委托方确认,在收到委托方确认评审结果书面文件后向评审文件提交成功的意向方出具《交易结果通知书》。

4.成交推荐名单排名第1位的意向方为成交方;如涉及候选成交的,详见“候选成交规则”。






6.成交推荐名额:1个
序号 评审项 评审标准 最低分 最高分
1报价书意向方提交的《报价书》中报价栏所填列的价格必须唯一,报价的经营收入分成比例须不低于20% ,以大写与小写两种字体填列,字体必须清晰、明确,比例的大写和小写必须相符。如比例的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报价书》上的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交易标的挂牌价格(对标的项目的报价低于挂牌价格的,经评审委员会确认后按无效评审文件处理)。《报价书》上须由意向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意向方提交的《报价书》不符合提交要求,则视为无效文件。符合性打分
2注册资本为保证项目运营达到高品质要求,对意向方注册资本进行评分。注册资本300万(含本数)以上得6分;100万(含本数)以上、少于300万(不含本数)得4分;100万元(不含本数)以下得2分。(注: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提供意向方营业执照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意向方信息页,不提供不得分)。0.06.0
3体系证书意向方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未提供不得分。0.09.0
4运营项目经验意向方或其总公司/分公司/关联企业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共享租赁类代步车(或电动自行车/观光车等)运营服务经验案例的:案例≥3个得15分;2个得10分;1个得5分;无案例0分。
佐证材料:
①运营合同须由意向方或其总公司/分公司/关联企业自2024年1月1日起签订;
②若使用总公司/分公司/关联企业业绩,须同时提供有效关系证明;
③材料缺失或无法证明上述关系的不计分,同一个服务主体不同的服务项目,不重复计分。
0.015.0
5员工社会保险人数意向方须提供本信息公告发布开始日前1个月社保证明:10人(含本数)以上得5分;5人(含本数)以上、少于10人(不含本数)得3分;5人(不含本数)以下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注:提供由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意向方为员工购买的社保证明,未提供的不计分)。0.05.0
6项目整体运营方案针对本项目编制运营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分析、车辆配置与路线规划、管理制度、人员培训、服务售后方案等。
1.方案完整涵盖上述全部章节,且各章节均结合本项目实际场景提出具体措施;车辆配置数量、车型及路线规划与项目实际需求高度契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和售后方案具有明确可操作流程的,得15分;
2.方案涵盖上述全部章节,各章节有具体内容且结合本项目实际,但车辆配置或路线规划的针对性一般,或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售后方案中部分内容较为笼统的,得10分;
3.方案涵盖上述大部分章节,但内容较为笼统,未针对本项目实际场景提出差异化措施,或车辆配置、路线规划与项目实际需求对应性不足的,得5分;
4.未提供运营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0.015.0
7车辆外观设计方案结合本项目背景和游客需求,对意向方提供的车辆外观设计方案进行评审:
1. 提供完整车辆外观设计方案(含效果图、涂装主题、色彩搭配、与景区文化元素融合说明),设计主题鲜明、与景区特色高度契合、造型美观协调、符合游客审美和项目定位的,得10分;
2. 提供车辆外观设计方案,有主题和涂装说明,与景区特色结合较好,造型协调、基本符合游客需求的,得7分;
3. 提供车辆外观设计方案但内容简略,主题融合度或造型设计一般,或仅提供车辆外观照片、参数而无设计说明的,得4分;
4. 未提供车辆外观设计方案的,不得分。
0.010.0
8人员配置方案为本项目配置运营、技术保障、客服服务等岗位人员,根据意向方提供的人员配置方案进行评审:
1. 人员配置方案完整涵盖上述岗位,岗位设置合理、职责分工明确,各岗位人员数量与项目实际运营需求相匹配,关键岗位人员具备相应专业能力或类似项目经验的,得10分;
2. 人员配置方案涵盖上述岗位,岗位职责基本清晰,人员数量基本满足项目运营需求,但部分岗位职责描述或人员能力说明较为笼统的,得7分;
3. 人员配置方案涵盖上述大部分岗位,但岗位职责不清晰,或人员数量与项目实际运营需求对应性不足的,得4分;
4. 未提供人员配置方案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名单及岗位分工,并附上述人员2026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由意向方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否则本项不得分。)
0.010.0
9应急预案根据意向方针对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制订流程、实施保障、重点区域及安全隐患排查、应急预案的建立等。
1. 方案完整涵盖上述全部要点,内容详实,各要点之间逻辑清晰、关联性强,且结合本项目实际运营场景提出具体可操作的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的,得10分;
2. 方案涵盖上述全部要点,内容基本完整,但部分要点阐述较为简略,或应急措施可操作性一般的,得7分;
3. 方案涵盖上述大部分要点,但存在缺漏,或内容笼统、缺乏针对性的,得4分;
4. 未提供应急预案的,不得分。
0.010.0
10意向方报价得分1.意向报价=经评审的意向方报价。
2.基准价=所有有效意向方报价中的最高价。
3.价格得分=(意向报价÷评审基准价)×价格分值。
0.020.0
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发布,公示有效期为3个工作日
服务费交纳规则
成交方服务费标准
合作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2万元。如交易方式为专家评审,合作方须额外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专家劳务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收费标准详见公开附件《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综合评标评审劳务报酬管理办法》。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
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

1.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或评审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广州产权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如委托方要求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1.委托方按合作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交易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招商规划用途交付使用,不包括交易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成交方须按季度向委托方支付分成。

3.合作期限为6年,满12个月为一个合作年度。

4.其它事项详见公开附件《帽峰山景区智能伴游车项目合作合同》;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
是否收取诚意金
诚意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 40,000 元(肆万元整)。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
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
诚意金交纳方式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1. 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

2. 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 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

4. 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 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 若意向方的综合得分并非最高得分,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广州产权交易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 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计息原路退回。

4. 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
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报名登记方式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 17 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资格条件
序号 条件类型 资格条件 递交材料清单 报名材料参考格式
1基础资格条件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
2.意向方须在项目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缴纳诚意金。
1.意向方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须提供近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意向方须提供近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须提供拟投入合作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合计5人以上(含5人),并附上述人员自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开始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意向方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1.意向方出具的拟投入合作项目人员名单:列明姓名、拟任岗位;
2.社保缴纳证明:意向方提供上述人员自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开始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意向方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4其他资格条件意向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中进行查询,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意向方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
意向方承诺书

1.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招商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招商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我方承诺在以往的经营过程中未出现过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在以往项目投标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欺骗、舞等行为。





委托方信息
委托方名称 广州市帽峰山景区管理中心(广州市帽峰山林场)
委托方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或管理权且该等权利的实施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情形;且交易标的不存在任何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若因交易标的权属瑕疵或争议,或存在法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不利后果由本委托人自行承担且本委托人将确保广州产权交易所不因此遭受损失;
2、本次交易已依法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已获得必需且有效的决定、批准、同意及授权,且已按照本单位章程或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评估、内部审议程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委托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委托方承担提供交易标的全部完整信息的义务(如交易标的存在瑕疵的,本委托方应当在挂牌公告中完整说明),保证填写的内容及递交广州产权交易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依法对以下填写的内容及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委托方已充分了解且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广州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恪守挂牌公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6、本委托方已认真考虑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7、本委托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交易标的状况,并在成交后积极协助成交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因本委托方信息披露瑕疵等原因,致使交易标的无法完成交接的,由本委托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本委托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交易标的租赁/合作经营事项履行通知义务或已征得相关权利人及有权机构的同意;
9、本委托方在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实施公开交易时,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适用于网络多次报价的情形);
10、本委托方应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划转交易价款前办理完成交易价款划转所需全部审批及/或备案手续,并将所有材料及时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如项目涉及涉外交易,本委托方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1、本委托方在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易;
12、本委托方将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不因与意向方/成交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上述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委托方信息
委托方名称
广州市帽峰山景区管理中心(广州市帽峰山林场)
委托方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或管理权且该等权利的实施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情形;且交易标的不存在任何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若因交易标的权属瑕疵或争议,或存在法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不利后果由本委托人自行承担且本委托人将确保广州产权交易所不因此遭受损失;
2、本次交易已依法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已获得必需且有效的决定、批准、同意及授权,且已按照本单位章程或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评估、内部审议程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委托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委托方承担提供交易标的全部完整信息的义务(如交易标的存在瑕疵的,本委托方应当在挂牌公告中完整说明),保证填写的内容及递交广州产权交易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依法对以下填写的内容及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委托方已充分了解且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广州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恪守挂牌公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6、本委托方已认真考虑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7、本委托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交易标的状况,并在成交后积极协助成交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因本委托方信息披露瑕疵等原因,致使交易标的无法完成交接的,由本委托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本委托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交易标的租赁/合作经营事项履行通知义务或已征得相关权利人及有权机构的同意;
9、本委托方在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实施公开交易时,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适用于网络多次报价的情形);
10、本委托方应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划转交易价款前办理完成交易价款划转所需全部审批及/或备案手续,并将所有材料及时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如项目涉及涉外交易,本委托方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1、本委托方在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易;
12、本委托方将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不因与意向方/成交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上述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温小姐、曾小姐
联系方式 96100转分机号604、587
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温小姐、曾小姐
联系方式
96100转分机号604、587


特别声明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特别声明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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