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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苏州智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3.3%股权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G20260160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苏州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时间:2026年7月1日
内部决策情况
2026年6月4日,中共苏州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委会会议纪要
2026年8月3日,苏州智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6年9月16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6年10月19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披露到期终结,不再延长披露周期。
转让方名称
苏州思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苏州智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号码
320594001567849
注册资本(万元)
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彦菊
住所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新平街388号腾飞科技园11栋103单元
经营范围
主营: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
兼营: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职工人数
22人
所属行业
新材料
其他
标的企业成立于2023年03月10日
股权结构
苏州智忆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0%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4%
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持股3.3%
苏州思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3%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 202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1623.89
负债总额(万元)
2041.78
净资产(万元)
-417.89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455.65
利润总额(万元)
120.86
净利润(万元)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6年7月31日)
1866.63
2363.1
-496.48
140.87
-76.87
-78.59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5年9月30日)
1523.44
2138.02
-614.58
232.03
-221.88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苏州东正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企业)
评估报告书编号
东正评报字【2026】第001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苏州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年9月30日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资产总额:1798.24(资产基础法)
净资产:214.86(收益法)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72万元
特别事项
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无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涉及管理层参与收购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苏州智忆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余股东放弃该权利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参见其他说明第3条
其他重要事项
1.转让方认缴注册资本16.5万元,实缴3.66万元,转让方尚未缴纳的12.84万元注册资本,受让方须在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
2.苏州思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与苏州智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各股东及相关方于2022年8月签署的《关于设立苏州智能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的投资协议》项下对苏州智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负有的1400万元研发合作资金支持义务作为转让标的股权的附随义务一并转让,转让标的股权的受让方在受让取得股权后应自行或安排其关联方与苏州智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及其股东签署相关研发资金支持协议。
转让参考价格
3.8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5、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审核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向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以确定参与本次受让。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受让。
备查文件
1、苏州思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苏州思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章程
3、苏州思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4、《关于思萃创投拟转让其持有的苏州智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份并挂牌转让事宜的汇报》
5、《中共苏州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委会会议纪要》(〔2026〕13号)
6、《苏州思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出让其持有苏州智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股权事宜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东正评报字【2026】第001号)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8、《苏州思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苏州智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股份的转让方案》
9、《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关于苏州思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苏州智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3.3%股权之法律意见书》
10、拟与受让方签署的《国有产权转让合同》样本
11、《国有产权转让合同》&附件一《关于对苏州智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研发资金支持事项的补充协议》样本
12、苏州智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3、苏州智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章程
14、苏州智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15、苏州智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查询表
16、苏州智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君和会审字(2026)第41019号)
17、苏州智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截止2025年9月30日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衡瑞审字[2026]第002号)
18、苏州智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报表(2026年5月-7月)
19、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交易价格。本次公开转让所产生的相关交易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收费参照《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服务收费办法》执行)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原则上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所指定账户。
3、交易双方不得在产权交易合同中或以其他方式约定股权回购、利益补偿等内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4、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电子竞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5、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通过e交易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向产交中心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份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意向受让方承诺函》、上年度年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等,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前述材料应在本次挂牌公告终止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递送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5楼)。纸质材料应与系统中提交的一致,如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有效材料送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报名。
7、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转让方:罗经理;交易中心:邹经理
联系电话
转让方:0512-67310200;交易中心:0512-66987120
咨询地址
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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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方报名材料(法人及非法人组织适用).docx
意向受让方承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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