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租 废旧物资 房地产 二手车 二手设备 债权 股权 知识产权 工美藏品 土地 数据产品类 生态资源 资源使用权 排放权交易 船舶
江苏 广东 内蒙古 黑龙江 湖南 新疆 安徽 甘肃 海南 广西 浙江 云南 四川 山东 河南
0 人关注110 次浏览
阅读公告
报名登记
交保证金
参与报价
成交确认
资金结算
办理交割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1.本次招租标的合同期限为两年五个月(含五个月筹备期),租赁期两年,筹备期内免收租金。水、电等杂费合同期内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本次招租标的用于校内师生员工快递的收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在房屋外开展经营活动。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不得于经营现场制作饭菜及提供餐饮服务。同时禁止经营烟酒类、包括含酒精的饮料,且不得用于进行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必须在接到通知7天内无条件将房屋交还出租方,因承租方违约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3.本次招租标的租赁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等欠费均由出租方承担;租赁标的交付后的水、电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且不能影响主体结构,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5.承租方须与快递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以便更好地运营快递服务站点。快递系统产品能跟快递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流快递公司:中通快递,圆通快递,韵达快递,极兔快递,申通快递,顺丰快递,京东快递,邮政快递等)进行数据打通,具备入库、派件、揽件、盘点、结算、查询等功能。
6.承租方的快递系统需同时支持客户在主流电商渠道自助查件功能,可通过淘宝、支付宝、微信或第三方APP进行线上查件,同时需按照学校数字化业务需求及时完成与校内数据中心的交互和对接,完成快递业务的一键查询。
7.意向承租方根据招租方需求免费投放货架、储物柜、无人车、自助寄件机、自助出库等设备,设置安全监控设备、设备维修工具等,配备适量的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相关设备的维护、维保、更换,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8.承租方需要服从学校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保持工作区干净整洁,快递及时入库、入柜、上架,不得随意堆放。
9.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收取件费用,并需做好快递等货物的保管。
10.涉及运营相关所需的一切保险由承租方自行投保。
11.承租方外立面门头的内容设计及制作需提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12.风险告知: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应对出租方现场环境、管理方式、场地规模及在校人数等内容做充分了解,对经营中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要有充分理解。主要风险有:
(1)根据学校入驻计划,学生分批次进校。
(2)出租方可能会根据学生创新创业培育、教学实训项目的需求设立相关经营项目以及满足有关要求(可能与经营项目相同或相近)。
(3)邻近出租方的周边市场发生变化。
(4)出租方开学及放假时间、在校生的人数规模、校园管理模式等均存在不确定因素。
(5)出租方不承诺承租单位为独家经营,后期会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学校整体规划,新增各类经营网点项目。承租方需充分考虑此项因素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
(6)其他不可抗力可能造成的影响。
出租方不对以上几条可能出现的校内及周边市场变化做出任何承诺,不会因此给予供应商优惠减免政策,出租方不承担上述风险造成的任何损失。承租方不得以此为借口不服从管理或违规经营,不得以此向出租方提出优惠赔偿、延长服务合同期限等要求。
13.其他承租要求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稿,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完全接受《房屋租赁合同》并按上述合同签订。
1.出租方名称:江苏西太湖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346109775J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
4.注册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禾香路123号7号楼A座1005
特别 告知
1.本次招租标的不含装修和配套,按交付时实际情况出租。
2.标的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及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交所”)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3.产交所已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披露,对竞价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360全景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意向承租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
4.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招租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本次招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招租公告内容及招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房屋租赁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承租,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产交所、出租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招租标的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水、电、物业等有关费用。
6.招租标的租金为含增值税价。
7.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应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赁的经营场地,不得转租、分租房屋,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违约或被视为违约,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返还承租方的已付租金,并可就因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索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8.招租标的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承租方应接受招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营业执照、消防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9.意向承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后出租方通知时间内,将首期租金、承租押金及各项费用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若逾期付款,则按照公告内容及《房屋租赁合同》中相关约定执行,视为恶意竞价并自动放弃此房屋,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承租。承租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装卸搬运等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等)。
2.意向承租方要实现所有主流快递引进校园,如中通快递,圆通快递,韵达快递,极兔快递,申通快递,顺丰快递,京东快递,邮政快递等。承租方需具备至少提及的5家主流快递总对总合作协议(提供相应协议复印件)。
3.意向承租方需至少提供一个中专、大专院校或本科高校快递站经营案例(提供相关合作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法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5.企业法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意向承租方在咨询展示期间须对竞价标的进行踏勘,并签署《踏勘承诺函》。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提供承诺函见附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3)意向承租方至少与5家及以上主流快递公司或承包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合作意向书(中通快递,圆通快递,韵达快递,极兔快递,申通快递,顺丰快递,京东快递,邮政快递等);
(4)承诺在运营30天内完成末端备案,满足师生进入站点取件。
8.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资格审核、钱包充值、保证金缴纳等手续,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报名资料递交至委托方处,意向合作方报名资料经委托方审核通过且缴纳保证金有效后方具备竞价资格。
2.报名资料如下(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对公账户信息);
(2)如办理手续的非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承诺函;
(4)《踏勘承诺函》;
(5)企业法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相关证明;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相关证明(以公告期内查询结果为准);
(6)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证明(以公告期内查询结果为准);
(7)提供快递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意向承租方至少与5家及以上主流快递公司或承包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需在授权期内)或者合作意向书(中通快递,圆通快递,韵达快递,极兔快递,申通快递,顺丰快递,京东快递,邮政快递等);
(9)至少提供一个中专、大专院校或本科高校快递站经营案例(提供相关合作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10)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递交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西太湖电子商务产业园7号楼A区5层5005室;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 15335235833 。
1.缴纳:金额5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8-18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3.退还:承租方缴纳首期租金、承租押金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保证金将转为交易服务费,如有剩余部分将无息退还,如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剩余应缴部分需承租方另行补足,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以挂牌总价成交的,收取服务费2000元;
2.高于挂牌总价成交的:
(1)成交总价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收取服务费6096元+溢价部分的1.2%;
(2)成交总价超过30万元但不超过50万元的,收取服务费8096元+溢价部分的1.2%;
(3)成交总价超过50万元但不超过100万元的,收取服务费10096元+溢价部分的1.2%;
(4)成交总价超过100万元的,根据《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交易双方服务费全部向承租方收取。
3.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
承诺函(样稿).pdf
会员:
密码:
登 录 我要注册
数据加载中
提示
成功报名后,才允许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