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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
使用证号
转出方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特别 告知
1、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可查阅资产评估报告(京坤评报字[2026]0181号,评估报告置于湖南联交所备查),并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包括本公告未予披露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不组织对转让标的实地勘验。
2、特别提示:因转让标的地类用途为铁路用地,本项目成交后,受让方必须依法按照规划用途使用,否则,受让方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3、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疑义,否则将视为违约。 4、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一次性支付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按照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格。
4、公告期满,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竞买)保证金。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受让方(即最高报价者)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5、意向受让方应当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应当签署该文件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8、转让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成交后,受让方支付标的项目尾款时需要同时补齐相应税款,转让方可开具成交价款发票。转让方就本次资产转让业务咨询相关部门意见,计划选择简易计税办法,以全部交易价款扣除资产取得成本后的余额作为计税销售额,按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发票按照差额征税管理规定开具,票面备注栏标注差额征税扣除金额。若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导致转让方开票时适用税率发生变化,转让价款不变,受让方应交税费以开票税费为准。
二、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及权证变更的工作,受让方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时间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为准。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2、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项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3、标的成交后,面积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4、标的资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资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联系人及电话:李经理15973117183
踏勘时间:公告期间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
1、缴纳:金额80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7-29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
②受让方如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绝按公告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包括但不限于不按公告约定签订成交确认文件、《资产交易合同》及支付成交价款),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因此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还需全额赔偿。 ③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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