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租 废旧物资 房地产 二手车 二手设备 债权 股权 知识产权 土地 工美藏品 数据产品类 生态资源 矿权 船舶 林木
江苏 广东 内蒙古 黑龙江 新疆 湖南 安徽 甘肃 广西 浙江 海南 云南 山东 河南 四川
0 人关注681 次浏览
阅读公告
报名登记
交保证金
参与报价
成交确认
资金结算
办理交割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据评估报告描述:
1.位置状况:东临近碧泉路、北临湘潭大道、西临通道、南临住宅,地理位置较优。
2.交通条件:距最近公交车站约100米,有12路、16路、19路、旅游2号专线等公交车经过,公共交通便捷度一般。
3.繁华程度:周边有湘钢芙蓉住宅小区、松涛里小区等住宅小区,区域内人流量较大,商服繁华度一般。
4.配套设施:金融邮电:湘潭农商银行(芙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湘潭钢城支行); 医疗服务: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湘潭市中心医院(南院区); 商业服务:湘潭岳塘万达广场。
1.位置状况:临白马湖路,北临白石后街、西临自力街、南临住宅,地理位置较优。
2.交通条件:距最近公交车站约200米,有5路、5路晚、21路等公交车经过,公共交通便捷度一般。
3.繁华程度:周边有白石公园、湘潭市中医医院、金湘潭商业广场-A座、玉馨大厦等公共设施、写字楼及商业综合体,区域内人流量较大,商服繁华度较好,办公集聚度较好。
4.配套设施:金融邮电:中国建设银行(湘潭白石支行)、湘潭农商银行(昭潭分社); 医疗服务:湘潭市中医医院、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 商业服务:金湘潭商业广场。
1、房屋已出现多处漏水,房屋维护状况较差。
2、权证号:湘(2017)湘潭市不动产权第0013214号。
2、权证号:湘(2017)湘潭市不动产权第0013047号。
2、权证号:湘(2017)湘潭市不动产权第0012967号。
转让方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8229821519
特别 告知
1、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湖南联交所不组织意向受让方实地勘验。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查阅评估报告湘新星(2025)房估宇第Z03(06)0001号(报告已置于湖南联交所备查),并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转让标的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2、转让方对该标的资产不可预见性瑕疵及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转让方不承担资产实际面积和权证面积存在差异的责任。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方提供的标的物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质量、产权面积、规划指标、使用情况等)有误、有遗漏、不全面,或者标的物瑕疵披露有误、不充分、有遗漏等原因而要求返还部分或全部资产转让价款。标的物信息以公告为准,其他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人员未经书面授权发布的书面信息、口头承诺等)均不构成转让方对标的物信息的更正或修改。
3、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标的1、标的2、标的3、标的4整体转让,如成交价出现增值,则标的1、标的2、标的3、标的4成交价同比例增值。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转让方式,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成交价格即转让底价。受让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4、公告期满,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竞买)保证金。受让方(即最高报价者)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文件,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受让交易标的作为底层资产违法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3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移交资产,并启动与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的工作。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2、标的成交后,面积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3、标的资产办理权证变更手续时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标的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房屋水费、电费、气费、物业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缴纳:金额10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4-15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②受让方如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绝按公告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③未能成功竞买且未出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会员:
密码:
登 录 我要注册
数据加载中
提示
成功报名后,才允许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