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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太仓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01.0309万股股份(占股9.64%)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G20260011
转让行为批准 情 况
批准单位:太仓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时间:2025年12月29日
内部决策情况
太仓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12月26日)
太仓金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2025年12月29日)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6-01-21
挂牌终止日期:2026-02-24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3个周期。
转让方名称
太仓市金控发展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太仓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号码
91320500582299742D
注册资本(万元)
13500
法定代表人
刘嵘
住所
太仓市城厢镇南郊文治路51号淏华国际大厦103室,1701-1710室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办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62
所属行业
金融业
其他
无
股权结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
太仓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8%;
太仓市金控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64%;
太仓市建国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23%;
香山生态观光园(漳浦)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36%;
香塘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63%;
太仓市富桥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63%;
舒国媚,持股比例:3.56%;
江苏五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96%;
苏州市宁静机电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96;
上海泓东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23%。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137730.48
负债总额(万元)
112710.71
净资产(万元)
25019.77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2795.64
利润总额(万元)
389.39
净利润(万元)
278.38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5年11月30日)
130441.35
106435.54
24005.81
2359.10
-1011.86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5年9月30日)
132691.21
108417.33
24273.88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中企华评报字〔2025〕2775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太仓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年9月30日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资产总额:
净资产:19035.6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1835.04
特别事项
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
处置方案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见其他说明第3条
其他重要事项
1、根据《太仓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2022Ⅰ版)》约定,本行第一大股东享有对本行其他股东所转让股份的优先认购权。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放弃对本次股份转让的优先认购权。
转让参考价格
1899.505114万元
保证金设定
500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购买转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的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商业信用和社会信誉;
4.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审核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向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提交500万元保证金,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一部分;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22修正)》、《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作为相关银行股东的主体资格条件(需通过转让方资格审核);
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接受联合报名。
备查文件
1.太仓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太仓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2022Ⅰ版);
3.太仓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太仓民生村镇银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表;
5.太仓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资料;
6.太仓金控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7.太仓金控发展有限公司章程;
8.太仓金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9.太仓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
10.北京德恒(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太仓市金控发展有限公司公开转让持有的太仓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64%股权的专项法律意见;
11.《太仓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太仓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5〕2775号);
12.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13.《太仓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17609号);
14.《太仓民生村镇银行清产核资专项报告(基准日2025.9.30)》(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24419号);
15.太仓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2025年11月);
16.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17.拟与受让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模板;
18.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交易价格。本次公开转让所产生的相关交易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收费参照《苏州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服务收费办法》执行)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所指定账户。
3、交易双方不得在产权交易合同中或以其他方式约定股权回购、利益补偿等内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4、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电子竞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5、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通过e交易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向产交中心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6、意向受让方已充分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22修正)》、《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农村中小银行股东资格条件的相关要求和其所属行业监管机构对投资农村中小银行的相关要求,并在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股东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7、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份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等,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前述材料应在本次挂牌公告终止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递送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5楼507室)。纸质材料应与系统中提交的一致,如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有效材料送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报名。
8、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经理、谈经理
联系电话
0512-698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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