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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学院东合校区、澄碧校区52个校园自助售卖机服务经营点整体招租(3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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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学院东合校区、澄碧校区52个校园自助售卖机服务经营点整体招租(3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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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163,800 元/年
保证金 50,000
租赁面积 0.00
租赁期限 3年
承租押金 50000
租金支付方式 详见公告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4-08-29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4-09-04 17:00:00
  • 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罗经理
联系电话:
0771-5885208
单位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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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交割

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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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公告
  • 标的物介绍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重大事项披露
  • 竞买记录
  • 交易结果公示

标的名称

百色学院东合校区、澄碧校区52个校园自助售卖机服务经营点整体招租(3年)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24-866-1

挂牌价

人民币163800元/年

登载网站

www.bbwcq.com

交易保证金

人民币50000元

标的所在地区

广西百色

标的所属行业

/

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2024829  202494 17:00

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

自由报价时间:2024829  202495 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或根据出租人的书面申请,变更挂牌条件后重新挂牌。

一、出租人承诺

我方(百色学院)作为出租人,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招租标的

简介

(一)标的清单

标的名称

面积

点位

挂牌价

竞价阶梯

交易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租期

租金递增方式

百色学院东合校区、澄碧校区52个校园自助售卖机服务经营点

单机占地面积不超过1.2m²

52

163800/

200/次

50000

50000

3 

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标的概况

本次招租标的为百色学院校园自助售卖机服务经营点,位于百色学院东合校区、澄碧校区内,共52个点位,服务经营点位详见附件3每个服务经营点可安装1台自助售卖机及其附属设备。只可经营瓶装水、饮料,不得售卖鲜榨果汁、熟食、含酒精的饮料。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方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3.自助售机单机占地面积不超过1.2承租方自行投资自助售货机设备,并自行布线安装购置安装费用、售货机电费及运营维护由承租方负责。

4.招租标的不设立居住权。

5.招租标的证照齐全。

6.标的整体招租,不单独出租一个或几个点位。

三、交易规定

交易条件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1.标的用途经营范围:出租标的只可经营瓶装水、饮料不得售卖鲜榨果汁、熟食、含酒精的饮料不允许销售或提供损害国家、社会利益的、学校及周边明令禁止、损害身心健康的商品。如违反经营内容超范围经营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全部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2.租赁期3年,无免租装修期。

3.租金及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需在签订租赁合同前7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缴纳第一年租金(成交首年1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50000.00)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不按期缴纳或不缴纳者,出租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并按弃标处理。后续租金1年为一个支付期,在每个使用年度开始前的一个月足额缴纳下一年度租金,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注:本项目52个点位统一打包,租金按照52个点位的年度计算,不单独按月计算,不按点位增减计算。)

4.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5.自助售卖机的支付方式:自助贩卖机售卖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校内同类产品价格,本着物美价廉、货物供应及时的原则,知名品牌比例不得低于90%,不出售假冒伪劣、过期(临近过期)、“三无”产品等。一经发现自助售卖机高于校内同类商品售价的,过期的,承租人需以商品售价为基准2倍返还买方,同时按每次商品零售价的2倍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自助售卖机的支付方式必须以百色学院校园一卡通作为支付平台,且承租人按照营业额的0.4%向我校支付校园一卡通运维费(含税),安装一卡通费用由中标公司承担。

6.面积及自助售卖机要求自助售卖机单机占地面积不超过1.2㎡,每个点位放置一台自助售卖机,自助贩卖机设备尺寸控制在210cm(高)*120cm(长)*90cm(宽)以内。由出租人后勤处指定智能电表安装位置,由承租人负责购置、安装智能电表,实现电费预付费功能,费用自理,电费价格参照电力部门经营性电价收取。有完善的投诉处理及退款机制,认真做好产品的销售服务和售后服务。为了让学生消费更加便捷,自助售货机必须使用百色学院校园一卡通支付形式。自助贩卖机的取货方式为开门柜,不接受机械柜,避免噪音过大,影响学生学习、休息。自助贩卖机要求设备先进、低故障、高效能,自带有监控和智能检测,可溯源,可及时掌握机器运营状态及销售情况,确保食品安全。可满足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具备无接触开关设备功能。保证能及时日常补货,并做好设备的维护、保洁、消毒等工作。参与项目的意向承租人要充分考虑高校市场,合理出价,避免价格虚高,由承租人放弃承租产生的违约,在未来5年内将不允许参与出租人招租项目。鼓励承租人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7.安装要求承租人需自行投资自助售货机设备,并自行布线安装承租自行购置、安装智能电表并在出租人指定位置进行安装购置安装费用、售货机电费及运营维护由承租负责,电费价格参照电力部门经营性电价收取

8.售卖产品要求:承租人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规,确保机器、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保证商品质量。严禁出售“三无”产品、过期产品和变质产品等,承租人应严格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含资质证明文件),仔细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和进货日期等内容,或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自助售卖机内销售的商品因质量或食品安全问题给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的,承租人负责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给出租人造成名誉及财产损失的,承租人除要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外,还要赔偿出租人的损失。

9.经营要求:出租标的需由承租人自己经营,不得经营租赁合同约定的禁止经营范围,不得进行转租、分租。如因学校重大发展需要(比如需要对有安装自助售卖机的建筑物进行拆除重建、环境改造等需要拆除自助售卖机的情况)或在安装自助售卖机后与承租人合作期内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明确不得在学校安装自助售卖机的要求需拆除自助售卖机的情形,如出现以上情形出租人可提前解除合同,出租人以实际使用时间收取租金,剩余租金返还承租人。

10.物业管理要求承租承担承租区域杂物、垃圾等的清理及搬运工作,费用由承租承担。清理的垃圾需自行搬运出校,不得在校园内进行丢弃。租赁场地实行门前三包,日产日清,由承租负责将产生的垃圾 清运到垃圾中转站,不得将垃圾乱堆乱放。

11.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后,承租人必须在7日内办理完交接手续和撤场,同时承租人须自行清理搬迁属于己方物品。否则出租人将视为承租人丢弃物进行独立处置,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清场,由此引起的经济法律责任概由承租人负责。合同租赁期满、终止或解除后,不可拆除的添附物无偿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拆卸可拆除添附物时若影响到点位外观、墙面或地面的,必须负责恢复原状;承租人未恢复原状的,出租人可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恢复所需费用,并保留追偿剩余费用的权利。本合同租赁期满、终止或解除后,不按时撤场交接,强行承租人须按原合同租金双倍支付逾期场地占用费,出租人可优先从承租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恢复所需费用,并保留追偿剩余费用的权利。

12.承租人在合同签订前需向学校足额缴纳一年的租金,同时后续在每个使用年度开始前的一个月交清下一年度租金。如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拖欠出租人租金,除正常收取本金外,出租人以拖欠租金总额为计算基准按每日万分之五向承租人收取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30天,出租人有权采取停电、解除合同等措施,由此产生的损失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13.合同期满后,由承租人书面来函申请退付,如合同期内承租人无违约行为,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租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人有违约行为,则按租赁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违约部分,若还有剩余,则无息退还扣除违约部分的履约保证金。

13.竞租人一经报名则视为对现有标的情况完全知悉,成交后出租人按标的现状交付。租赁期间应按约定用途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14.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附件4

竞租人资格条件

1.竞租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工商注册时间不低于2年;

2.不接受个体工商户,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3.应具备高校自助售卖机经营服务经验,需提供高校场地租赁合同作为经验凭证;

4.应具备齐全的相关经营许可证件、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负面清单。被列入有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价招租。

6.与出租方没有发生过经济合同纠纷或违约记录(以出租方提供的黑名单为准)。

7.食品销售服务经营期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8.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成交手续

竞价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成交签约

竞价成交的承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前往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成交价款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7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成交首年1年租金)、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后续租金 1年为一个支付期,在每个使用年度开始前的一个月内足额缴纳下一年度租金,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出租人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

户名:百色学院   

账号:621057504332

开户行:中国银行百色分行营业部

标的交割

1.交割时限: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通知为准

2.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四、交易指南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多次(递增)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2024829  202495 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竞价阶梯:200/次

竞租登记

竞租登记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上传复印件,成交后核对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提供,上传复印件,成交后核对原件)(附件1)

3)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相关报告

4)提供具有2年以上经营经验的租赁合同证明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2)报名资格审核

交易所对意向承租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意向承租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结束前30分钟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承租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

3)交纳保证金

意向承租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承租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承租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承租方。

3.注意事项

1)竞租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租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租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除竞租人提交相关情况说明外,办理成交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租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租主体为同一人。

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承租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

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

5)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竞价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在交易所收到出租方提供的生效《租赁合同》后全额无息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出租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出租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意向承租方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意向承租方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3.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交易所:经理  0771-572680815678811018   

出租方:黄老师  0776-2286366

报名咨询

经理  0771-5885208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监督电话

0771-5808839

联系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五、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材料

附件1.意向承租人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2.标的照片.pdf

附件3.标的清单.pdf

附件4.租赁合同(范本).pdf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意向承租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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