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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WCQJY18-263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40)个周期;或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荔城镇城东社区中园路101号
前楼临街门面楼建筑面积为1483平方米;
后楼幼儿园建筑面积为700平方米。
总面积1411.97㎡,其中:
城镇住宅用地面积为917.78㎡,
其他商服用地面积为494.29㎡
城镇住宅用地2016年7月20日起2086年7月19日止
其他商服用地2016年7月20日起2056年7月19日止
出让
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框架结构
临街门面楼4层半,后楼3层
-
东西朝向
部分出租
2016年重装过
有
无
标的位于中心闹市区,交通便利,人流量大,配套成熟;前楼的六个铺面及后楼的幼儿园目前都在出租中
1.以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成交价格不因标的实际面积与披露面积有出入而调整。
2.同等条件下,标的原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原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须按照交易所交易规则进场交易。
人民币1680万元
—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告知
1.竞买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交易须知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com.cn)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进行竞价操作,竞价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分期付款
1. 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成交签约。竞价成交的竞买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 北部湾产权交易所荣桂商厦B座3楼)
3.交割时间及条件。
(1)受让方将成交价款足额缴入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之日起30日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
(2)过户涉及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1. 标的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标的,并向转让方咨询。意向受让方一旦报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可能存在的瑕疵,转让方、交易所不对标的物的瑕疵承担担保责任。
2.出租的铺面目前均未到期,受让方须按照原《租赁合同》内容与各租户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桂林荔浦县荔城镇城东社区中园路101号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登记与承诺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资格经交易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登记与承诺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联合受让的,需提供《联合受让协议书》;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3.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登记与承诺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登记与承诺书》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买受人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竞买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竞买人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非优先权竞买人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它竞买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
(3)网络竞价成功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4)网络竞价成功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交易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竞价秩序,使竞价活动无法进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买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足额付清后全额无息返还。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秒
竞价成交的竞买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服务费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交易服务费缴入交易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2.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doc;
3.交易须知.doc;
覃女士 0771-5585032 13481135441
邓女士 0771-5738059 15676133329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43号荣桂商厦B座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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