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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潞安集团公司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号:〔2021〕1-1号
特别 告知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缴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交易细则》、《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交易细则》、《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交易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并交纳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并在签署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分期首付款支付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交易市场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同时,转让方有权不予办理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后续受让义务的;
(2)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权属变更等后续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未按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4、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产权受让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而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5、因系统传输原因,部分项目挂牌截止日期可能未做实时更新,项目报名具体截止日期详见:http://www.ejy365.com/,请检索项目名称查看项目挂牌具体情况。
6、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本次寿阳县潞安垚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部分债权转让项目具体内容为:“股权”特指鸿源公司所持有垚成公司100%股权;截止2020年3月31日,标的企业垚成公司尚欠转让方鸿源公司人民币23961.838713万元,因此本次项目“部分债权”特指转让方鸿源公司对垚成公司享有的到期债权本金及利息合计人民币23961.838713万元。本次转让底价为21565.654942万元,包含上述100%股权及上述部分债权。除上述款项之外的其他债权债务关系由垚成公司继续承担,不参与本次转让。
1. 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有效期内登录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xcqjy.ejy365.com/)或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2. 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人民币6400万元至如下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太原平阳路支行 账 号:1410 0067 9018 1700 78783 3. 联系人:庞先生 联系电话:18636108139
赵先生 联系电话:1863666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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