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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潞安集团公司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号: [2020]2-3号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承诺所设受让方资格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不存在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所设资格条件已向同级国资监管机构备案,并取得同意。(适用于设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情形)
6.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7. 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8. 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9. 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规定履行了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其他股东。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 告知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缴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
①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
②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即最终受让方);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偿,同时,转让方有权不予办理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以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服务费及剩余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挂牌条件要求的。
4.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产权受让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而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5.因系统传输原因,部分项目挂牌截止日期可能未做实时更新,项目报名具体截止日期详见:http://www.ejy365.com/,请检索项目名称查看项目挂牌具体情况。
6.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17:00前通过E交易网站(http://www.ejy365.com/)检索项目名称上传受让申请资料进行线上报名。
7.截止2020年10月12日,标的企业寿阳县潞安垚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欠转让方山西潞安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民币贰亿肆仟玖佰肆拾伍万贰仟捌佰贰拾肆元零壹分(¥249452824.01)。最终受让方须在签署本项目《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代替寿阳县潞安垚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上述款项,上述款项具体金额计算的基准日为《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结算账户为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最终受让方完成上述偿还事项后,将代替山西潞安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为标的企业寿阳县潞安垚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除上述款项之外的其余债权债务将由标的企业继续承接。
8.意向受让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需提交合法有效的资信证明及能够覆盖本次交易的全部交易对价的银行存款证明。
1. 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有效期内登录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xcqjy.ejy365.com/)或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2. 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至如下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太原平阳路支行
账 号:1410 0067 9018 1700 78783
3.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8636661337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万元
处置方法: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计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违背上述“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部分中相关条款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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