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租 废旧物资 房地产 二手车 二手设备 债权 股权 知识产权 土地 工美藏品 数据产品类 生态资源 资源使用权 排放权交易 船舶
江苏 广东 内蒙古 黑龙江 湖南 新疆 安徽 甘肃 海南 浙江 广西 云南 山东 四川 河南
1 人关注2276 次浏览
阅读公告
报名登记
交保证金
参与报价
成交确认
资金结算
办理交割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1、国产/进口:国产。
2、外廓尺寸:长5250mm; 宽1730mm; 高2710mm。
3、驾驶室载客:2人。
4、强制报废期止:2035年12月4日。
5、加装了冷凝机、导轨及挂钩。
转让方名称:安徽省无为市食品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51537009484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无城南门外大街58号
法定代表人:董斌
类型:股份合作制
特别 告知
1、特别提示
(1)本次转让标的具体情况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图片仅供参考,车辆的整体新旧、整车性能、磨损程度、发动机、电器设备、车身、底盘及组成车辆的任何单个部分或相关组合系统等均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本公告及资产评估报告中关于车辆的相关描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须赴标的现场对标的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标的移交时均以现状交付,请各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
(2)本次转让标的在转让前的违章、违法记录(如有)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罚款及扣分,与受让方无关。
(3)转让标的的牌照号码不在本次转让标的范围。
(4)车辆存放地点:无为市无城镇金徽检测有限公司车库内。
(5)根据全国各地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不达相应尾气排放标准的车辆不可以办理异地提档手续或异地入户手续,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标的车辆尾气排放标准,了解当地车管部门有关政策。
(6)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为分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2、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受让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3、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2、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应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 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标的交割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承诺:已现场查勘转让标的,对转让标的现状(包括品牌型号、质量、外观、内饰、配置、年检、保险等)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均放弃对转让标的提出任何异议,对其存在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竞得转让标的后产生的任何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3、意向受让方承诺:对“转让标的的牌照号码不在本次转让标的范围内”、“本次转让标的在转让前的违章、违法记录(如有)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罚款及扣分,与受让方无关”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
4、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本次转让标的具体情况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图片仅供参考,车辆的整体新旧、整车性能、磨损程度、发动机、电器设备、车身、底盘及组成车辆的任何单个部分或相关组合系统等均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的情况已知悉,且无异议。同意本公告及资产评估报告中关于车辆的相关描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已赴标的现场对标的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标的移交时均以现状交付。
5、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已自行查询车辆尾气排放标准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如因车辆尾气排放标准不达标导致入籍地车辆管理部门不接收或不能办理过户上牌手续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6、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转让标的相关数据及信息以现状为准,如本公告、评估报告列示数据及信息与现状存在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不要求退款和退车。自办理完毕移交手续之日起,车辆出现的任何问题,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车辆损失及其他责任和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7、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移交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负责提走车辆;逾期提车的,受让方应支付停车费用(每逾期1日人民币100元)。
8、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提车时,若油箱无油、电瓶无电、轮胎无气、不能启动等情况,需要拖移车辆、更换电瓶或维修的,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9、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自行办理受让标的的投保、年检(年审)、过户事宜等,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在办理受让标的投保、年检(年审)、过户时需转让方提供相关资料时,转让方应予以积极协助。
10、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二手车交易发票的开具。
11、意向受让方承诺:转让标的在转让及过户过程中涉及相关税费,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12、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不低于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受让本标的。
13、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内容已全面了解,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01-授权委托书样本.pdf
02-产权交易合同【样本】.pdf
特别 声明
江淮牌HFC5042XLCPV7K1B3V轻型厢式货车(皖B26R92)转让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www.ccjex.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安徽省无为市食品公司
2026年3月16日
会员:
密码:
登 录 我要注册
数据加载中
提示
成功报名后,才允许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