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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洪泽区电商产业园8栋、9栋、10栋、11栋及其配套设施(国资监测编号GR2026JS500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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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56,609,481 元/4套
保证金 5,670,000
房屋建筑面积65964.57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6-08-11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9-07 17:00:00
  •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朱女士
联系电话:
0517-8728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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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洪泽区电商产业园8栋、9栋、10栋、11栋及其配套设施公开处置

交易公告

交易项目名称

淮安市洪泽区电商产业园8栋、9栋、10栋、11栋及其配套设施公开处置  

项目编号

ZZCQ2026081100004

挂牌起始日期

2026.8.11

挂牌期满日期

2026.9.7

批准单位

淮安市洪泽区高良涧街道办事处

批准文件

《关于电商产业园资产处置相关事宜的会议纪要》第9号

转让方名称

淮安市洪泽区高良涧创业园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物概况

1、本次转让标的物为淮安市洪泽区电商产业园8栋、9栋、10栋、11栋及其配套设施,位于洪泽区东九街西侧、东三道南侧;

2、本次房屋转让标的已办理房产证、土地证;

3、本次转让标的物无抵押,无重大经济纠纷及行政诉讼事项;

4、本次转让为现状转让,目前处于经营状态,无优先购买权。

标的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先河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先河资评字(2026)第042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淮安市洪泽区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

评估基准日

2026年7月5日

评估价格

人民币56609481元

转让底价

人民币5660.9481万元

(若产生竞价,以最终成交价确定)

特别事项

说明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房产,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房产实际情况;

2、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对受让房产行为是否符合房产所在地住房限购政策及房产变更登记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

3、本次不动产权转让不接受联合方式受让;

4、受让方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房产变更登记等手续;

5、转让房产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上述房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当场结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房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7、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房产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8、转让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9、意向受让方应接受转让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转让合同》或要求转让方承担赔偿责任;

10、意向受让方应保证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导致转让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让方还应承担给转让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1、本次出让房屋合计4栋,受让方应自行知悉当地限购政策。因受让方购房资质问题致使标的无法过户的,属于受让方违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转让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人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不得竞拍标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4、意向受让方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的不诚信名录(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受让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6、如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注:以上承诺书为报名申请材料中要求提供的“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具体内容,原件须单位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签名按指印后上传至报名系统中。

备查文件

1、批准转让文件

2、产权权属相关证明

3、评估报告

4、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5、转让合同(样本)

其他说明

一、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所有资料上传至报名系统资审材料中):

(一)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3、意向受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二)意向受让方为法人应提供:

1、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单位内部同意参与本次受让的决策文件(原件);

4、“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所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5、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三)意向受让方为非法人组织应提供:

1、非法人组织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非法人组织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非法人组织同意参与本次受让的决策文件(原件);

4、“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所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5、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注:注:上述所有材料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须签名按指印。

《意向受让登记表》、《承诺书》请见附件。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转让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登录易交易平台(www.ejy365.com)进行注册报名。

注册会员您可以参考:如何注册会员?项目报名您可以参考:如何报名?

报名时,需要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详见报名如何上传附件

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易交易400客服,联系电话:4008289082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意向受让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易交易系统上向意向受让方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

(三)如征集到多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与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结果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交易保证金567万元以确定正式参加受让,逾期则视为放弃。

2、意向受让方在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受让方应在转让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成交价款。

3、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交易双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且受让方付清交易服务费后,受让方所缴交易保证金原路返还。未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交易中心将及时原路返还。

4、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物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签资产转让合同或放弃受让的,该行为构成违约,交易中心将根据转让方申请,将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划转转让方,补偿转让方损失。

(五)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件向转让方和受让方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六)为确保您及时掌握产权交易全流程进展,请在公告截止日后持续关注易交易产权交易系统,以便第一时间接收后续产权交易资格审核通知、网络竞价等重要信息。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朱女士(交易中心)

刘女士(转让人)

联系电话

0517-87286001

15851714483

投诉电话

徐先生 0517-83638591

产权意向登记表.docx

承诺书.doc

转让合同样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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