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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SG2026491
一、招标条件
滨江国控年度零星设计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滨江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滨江国控年度零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州市新北区。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滨江国控及其下属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的全部零星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1.3项目预算:预估人民币80万元。
2.1.4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折扣率最高为100%(折扣率100%代表无让利,小于100%为让利优惠,所报折扣率高于100%的,视为无效投标)。以单项工程的施工合同价(扣除暂列金、暂估价)作为计价基数。
2.2服务期限:一年。
2.3质量标准:根据设计任务书,按照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等进行设计,设计成果应满足任务书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2.4本次招采范围包括滨江国控及其下属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的全部零星设计,设计费由各项目公司依据本框架协议单独与设计人进行核算并支付。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具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招标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二年限制);
3.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7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专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8投标人申报一名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凭证,缴纳时间为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连续三个月(如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起至2026年11月4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投标人首先应注册成为E交易平台网站会员,详见会员操作指南。
(2)投标人按系统提示交纳相关费用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4.3相关费用:
平台服务费:由投标人按E交易系统提示操作。平台服务费收款单位: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票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具。
注:
1)下载者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2)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400-828-9082。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3)非因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0楼。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见面开标)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七、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R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常州高新区管委会(新北区人民政府)网站、E交易平台网站、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滨江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东海路202号24幢 |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901室 |
联系人:顾女士 | 联系人:贾先生 |
电话:0519-85582503 | 电话:0519-85581855 |
友情提醒:
1.信息公布、招投标答疑: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新北区人民政府)网、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E交易网。
2.投标人可在本公告发布网页的后续公告栏内查阅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全部相关消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3.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及文件如有异议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监督部门:合规管理部/纪委办公室 ,联系方式:0519-81808706
附件1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一、本工程由招标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采用 资格后审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二、本项目资审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具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二年限制);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专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8.投标人申报一名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凭证,缴纳时间为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连续三个月(如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由招标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实施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提交资料:
4.1企业营业执照;
4.2投标人资质材料;
4.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凭证,缴纳时间为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连续三个月(如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4.4提供授权委托人相应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 ,缴纳时间为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任意一个月(如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4.5授权委托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书(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签章、格式详见附件三)。
4.7投标人响应函、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特别提醒:
① 以上所有资料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有效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不接受补充资料。报名单位必须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审材料需单独装袋、密封(在封袋骑缝密封处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②除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不用装袋、密封,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在封袋骑缝密封处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在资格审查前一次性递交,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③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五、开标(包括资格后审)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六、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未按以上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备注:
1.信息公布、招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E交易平台”。
2.本项目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不满3家投标将重新组织招标。
附件2
评 标 细 则
一、评审办法:
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文件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委员会评分部分各项因素,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二、评分标准:
2.1价格基准分:20分
第一步:最终报价在控制价以下的,为有效报价。超出此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中标。
第二步: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第三步:报价得分计算(满分20分)。
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20 分;
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1分;
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2分。
不足1%的按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价得分最低为0分,不倒扣分。
2.2技术部分:44分
2.2.1总体设计思路(10分):结合零星项目点位分散、单体规模小、现场条件复杂特点,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合理应用现行技术标准,做到 “适用、经济、安全、美观”,体现精细化,兼顾现场落地可行性,融入节约、环保理念。完整、科学、落地性强得8-10分;完整、科学、落地性较强得4-7分;完整、科学、落地性一般得1-3分,其余不得分。
2.2.2质量控制管理方法及措施(10分):针对零星项目多点、多批次、现场变更多的特点,工程质量保证计划全面细致、贴合零星项目实际,管控措施具体可落地,设计成果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细致、合理、科学性强得 8-10分;细致、合理、科学性较强得4-7分;细致、合理、科学性一般得1-3分,其余不得分。
2.2.3进度控制管理方法及措施(10分):承诺的设计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结合零星项目分批立项、多点同步开展特点,总体及分点位设计进度计划合理可行,保障措施可靠;针对零星项目突发任务、现场条件变化等造成的进度偏差具备监控及应对措施。合理、全面、可行性强得8-10分;合理、全面、可行性较强得4-7分;合理、全面、可行性一般得1-3分,其余不得分。
2.2.4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10分):专题阐述零星多点设计场景下,如何提高设计质量、节约工程投资、保证设计工期,针对零星项目点位多、单项体量小、现场踏勘工作量大等特点制定保障措施,条理清楚。清晰、合理、科学性强得 8-10 分;清晰、合理、科学性较强得4-7分;清晰、合理、科学性一般得1-3分,其余不得分。
2.2.5合理化建议(4分):结合本零星项目多点、分散、单项规模小、现场制约因素多的项目实际,提出有针对性、可落地的合理化建议;贴合实际、科学合理得4分;较为贴合实际、科学合理得2-3分;贴合实际、科学合理性一般得1分,其余不得分。
2.3投标人业绩评价:30分
提供近3年(2023年9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前,时间以合同内容载明为准)业绩:
(1)零星设计业绩合同,每有一个得3分,最高15分;
(2)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有零星设计业绩,每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15分;
(1)和(2)业绩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得30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零星设计业绩主要指室外管线改造;硬化场地或道路翻修、恢复、提升;绿化恢复、提升等景观改造;装修改造;外立面出新、屋面防水、楼地面防渗漏及出新等改造;已建工业和民用建筑的隐患排查(如消防、结构等安全隐患)、消防提升、结构加固等;业务部门需求改造(如增加电梯、室内管线改造、品质提升改造、防台风加固、标识标牌等);小型建(构)筑物的拆除重建、新建等。
2.4人员实力:6分
2.4.1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得1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4.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注:以上人员实力须同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如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资格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 (项目名称),签署上述项目的报名材料、资审材料、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处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未提供复印件的视为无效身份证明)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现我单位 (投标人名称)授权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SG2026491号的公开招标活动。代理人在整个公开招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单位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的代理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与代理人的代理期限一致。
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通讯电话:
邮箱: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此处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未提供复印件的视为无效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