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四荒”使用权交易,这些重点必须注意
农村“四荒”使用权是农村产权交易的主要品种之一,具体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近年来国家一直比较支持四荒地的开发利用,这也使得四荒使用权交易增多。那么农村“四荒”使用权交易,需要注意什么呢?
1、农村“四荒”土地如何确权
确定产权归属:首先需要确定“四荒”用地的所有权归属。如果“四荒”用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则可以通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或者村民大会等方式,将使用权确定给具体的农户或组织。如果“四荒”用地的所有权属于其他组织或个人,则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所有权转移或者使用权的分配。
制定使用方案:在确定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基础上,需要制定“四荒”用地的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明确使用期限、用途、使用方式、收益分配等方面的内容。使用方案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和政策,并经过相关部门和农民的认可和同意。
签订合同和登记:在制定使用方案后,应当与使用者签订合同,并进行使用权登记。合同应当明确使用期限、用途、使用方式、收益分配等方面的具体内容,并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登记机关应当对使用权的分配、变更等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双方颁发相应的证书。
监管和调整: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调整。监管机构应当对使用者的使用行为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使用期限、用途、收益分配等方面的调整时,应当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四荒”使用权的确权过程涉及到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配、收益分配、用途规划等多个方面,需要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和权益,确保公平、公正和合法。同时,确权过程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2、对“四荒”土地进行承包,可以采取哪些方式?
“四荒”地承包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法:
(1)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的方式承包。采用承包方式时要将承包的方法、程序和承包过程向群众公开,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将“四荒”地的承包经营权折股分配后承包。其中,实行承包经营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折股,分享承包费等收益;实行股份合作制经营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从经营收益中获得股份分红。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四荒”地使用权承包、租赁或拍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50年。而在此之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精神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确定的承包期仍然有效。
3、“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是否必须经过发包方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对于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四荒”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在转让承包经营权时,无须经过发包方同意。
4、农村“四荒”使用权交易方式有哪些?
流转交易中心可以采取网络竞价、现场竞价、招标等竞价方式、协议方式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组织交易。
另外,在流转交易中心进行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应依法解决,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双方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