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文嚼字,“产权”二字,到底是什么意思?
产权问题是改革开放40年来最为关键的经济社会问题之一,产权问题上的任何风吹草动都会被认为是经济政策的风向标,其关乎经济、社会和人心的稳定。围绕产权问题的谈论从未停止,然而,“产权”二字如何而来,真正含义又是什么呢?
经济学视角
早期产权经济学家的产权观点实际依循着不同脉络,以科斯、巴泽尔为例:科斯倾向于产权是“行使一定实在行为的权力”,更侧重行为权利;巴泽尔则将其“经济产权”定义为“直接消费或通过交易间接消费资产提供的服务的能力”,即对物的价值的权利。这两种脉络也为我们提供了理解产权纠纷的两条路径:或是将此理解为在空间中行使某种行为的权利构成对他人造成侵害,或是将其直接理解为物的价值的攫取。
需要注意的是,产权的纠纷并不必然是由不合法规的行为造成,这其中始终存在着权利的界定问题。我们可以举两个简单的例子说明产权纠纷的发生:比如一个人在家里放音乐,影响到了邻居,这就构成了一种行为的侵害,更可能造成产权纠纷;再比如两个人就土地达成租赁协议,但合同外的土地价值的突然上升或下降,同样可能造成产权的纠纷。我们并不能看到违背法律或合约的行为,但产权的纠纷总在发生。实际上,这也恰恰对应了科斯、巴泽尔在其著作中对权利界定的关注。总的来说,经济学家多关注如何恰当地安排产权,进而达到产值的最大化,谈判、法定产权等手段对权利的安排始终起着至为重要的作用。
社会学视角
与经济学的产权视角不同,社会学关注产权的界定规则,界定规则不总是法定的,而更可能是被社会认知的,产权存在着一套复杂的建构逻辑。实际上,早期产权社会学家在对乡镇企业、国有企业进行研究时就十分注重产权认知的多种机制,如刘世定曾针对于此提出更加符合实践状态的“占有”概念。对于社会学家而言,产权及其功能并非是分析的最终目的,而只是展现社会关系的一种手段。
不仅如此,社会学对于产权界定发生之前的社会文化过程和界定之后的变化过程也进行了观察研究。如周雪光运用“关系产权”概念解释了产权作为一种机制,使组织得以在其所处制度环境中与其他组织之间形成稳定关联,这对早期国有企业存在的“模糊产权”有很大的解释力度;而折晓叶则运用“追索权”的概念展示了名义产权确定之后当事双方对于产权的重新建构。此外,产权的研究同样展示了对历史的想象力,地方治理的不同方式决定了中国历史语境中的产权概念,内涵完全不同于西方的自然权利。
当然,关于产权还有先占赋权、劳动赋权等学说,但无论元气如何,产权已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石之一。剖析其起源、进程和推动其演化的内外因素,也对将来解决产权问题有着理论上的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