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面积算产权面积吗?
一般大家在买房的时候,经常会看到一个词语“赠送面积”,一般是阳台或者飘窗的位置,飘窗一般情况算全赠送,阳台半赠送,这也属于开发商的一种宣传方式,以“赠送”、“免费”为噱头吸引客户,超大的飘窗全部赠送,双阳台仅算一般的面积,听起来就很令人心动,这也让很多客户觉得这是“免费的面积”,觉得自己赚了,从而觉得房子性价比高,一份钱能享受到更多的面积,但是各位客户也要提高警惕,虽然开发商说“赠送”,但是产权证上算不算这个面积呢?要知道面积的多少决定了以后二手房的价格,产权证上的面积肯定是越大越好的,那么,赠送的面积算产权面积吗?产权证上这个面积会不会算上去呢?
作为楼盘开发商的一种销售手段,一般是指把不计入建筑面积的部分作为赠送面积赠送给购房者,让购房者有一种“省了钱”的心理。赠送面积一般有以下几种形式。
1、开发商偷来的面积
(1)赠送设备间,开发商以管道井等设备间为理由报建,等到交房后,可由业主随意改造为存储间或者其他功能间。
(2)赠送大露台。开发商利用“露台不计入房屋面积”这项规定,将赠送面积设计成大露台。
(3)赠送入户花园、阳台等。开发商利用“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的规定,将赠送面积设计成超大入户花园或者阳台等。
(4)赠送飘窗。将窗户做成内飘形式,业主装修时可将窗台打掉变成房间面积。
(5)开发商将层高做高,交房后业主可自行隔开,设计成为复式或者LOFT使用。
(6)送地下室或庭院,地下室的产权面积归属相对模糊,是一般花园洋房和别墅的通行做法。
2、违章搭建的面积
也就是说由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违章搭建形成的面积。这样违章而成的赠送面积往往需要二次改造,于是对于购房者而言,并不是什么有利之事。
3、原本就是属于业主的公共面积
开发商对于某些房源赠送的面积追根究底是属于业主的公共空间。比如底层业主的赠送的地下室,实质上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而不是属于开发商。因侵犯了全体业主的权利,即便开发商赠送,在其他业主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也将可能被拆除。
三、赠送面积能不能作为产权面积写进房本?
大多数购房者在买房时并不在意开发商是否将赠送面积写进房本,但这样往往会吃亏。
一般而言,不动产权证和合同上是不会将赠送面积写进去的。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不是一个东西,所以购房者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则需要和开发商沟通,将赠送面积写进房本,如果合同中无法增加,争取将着一项写进补充协议。
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只要是写进房本的面积,都是在不动产登记处登记备案过的。根据《物权法》规定,只有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证的产权面积是受法律保护的,如后期开发商不履行承诺,可将其起诉至法庭。
因此,购房者在关注房屋的赠送面积的同时,需要明白哪些面积是真正的赠送。另外,在签订合同之前和开发商确认,赠送面积是否在合同中体现,只有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证的产权面积才是受法律保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