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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白银市平川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3套房产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26年8月11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8月17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首期结束挂牌截止后,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顺延5个周期。
标
的
概
况
标的序号
不动产证书号
房屋座落
房屋用途
建筑面积(㎡)
数量(间)
委托挂牌价(元)
交易保证金(元)
备注
1
未办证
黄峤路兴川小区1-08号
商铺
64.66
485000
45000
2
雄征小区23、24、25号
车库
66.36
3
278700
25000
黄峤路兴川小区1-07号
以上标的整体转让优先,整体转让价格为:1248700元,保证金:115000元
评估情况
评估价
(元)
--
评估基准日
2025年10月31日
评估机构
甘肃衡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白银市平川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转让方承诺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特别告知
以上标的目前无法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及不动产权证书;若后续政策调整,能登记办理时,办理权属登记、权属转移过户全过程产生的全部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全额承担。
交
易
条
件
资金缴纳方式
线下支付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1.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视为违约。2.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剩余交易价款至甘交所集团指定账户。
受让方
资格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向受让方移交标的。2.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移交标的手续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与转让相关
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
2.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转让标的为房产,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内应充分了解标的所在地区的限购、过户、缴税等相关政策。成交后,转让标的无法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或缴税数额较高的,均不改变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查验标的,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5.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认可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
6.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面积勘丈误差、转让标的无法办理相关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也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损失和费用。。
7.转让标的移交前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物业等)及办理水、电、暖等户名变更登记手续所产生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8.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转让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宗地面积勘测误差)均由受让方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9.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10.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1.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指
南
竞价规则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失信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日):08:30至 12:00;14:30至 18: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2.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甘交所集团将在项目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在收到《成交结果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未付清成交价款;
(2)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3)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4)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5)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增价幅度(元)
1000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按“报名资料”约定收取。
附件下载
- -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朱经理、闫经理
咨询电话
18794212377、17394118999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
白银市白银区万盛路一号房产大厦701室
技术支持
0943-8249360
其 他
甘交所集团网站www.gscq.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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