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租 废旧物资 房地产 二手车 二手设备 债权 股权 知识产权 土地 工美藏品 数据产品类 生态资源 资源使用权 排放权交易 船舶
江苏 广东 内蒙古 黑龙江 湖南 新疆 安徽 甘肃 海南 浙江 广西 云南 山东 四川 河南
0 人关注29 次浏览
阅读公告
报名登记
交保证金
参与报价
成交确认
资金结算
办理交割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标的概况
序号
标的名称
面积(平方米)
年租金
(万元)
租赁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元)
租赁期限(年)
税率
租金支付方式
1
原红古分公司办公楼
4460.00
53
15
5
3
5%
半年付
2
原红古分公司厂区指定区域土地
66670.00
出租方名称:民和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是租赁标的的实际管理人,在租赁标的内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使用不当、设备损坏等。如承租方利用此租赁标的进行不正当经营或开展违法活动,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租赁标的。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2.意向承租方按上述方式参与交易程序后,由甘交所集团出具《成交结果通知书》,确认出租标的的成交方式、成交日期、交易价款等。承租方不存在违约行为的,租赁保证金在扣除承租方应向甘交所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为部分首期租金。3.租赁标的成交后,承租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甘交所集团指定账户首期剩余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并交纳租赁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
2.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并到相关部门咨询。参加竞租则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了出租标的范围、面积、设施设备、瑕疵等现状并且完全接受本租赁公告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租赁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3.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出租方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严禁存放或从事可能产生粉尘、渣土、油渍、化学品等污染物的事项及其他违法行为。如承租方不能按规(约)定使用租赁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4.承租方需自行办理经营项目(含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等)所需审批立项、规划、安全评价、环境评价、消防安全、职业健康评价等批复手续,所从事行业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工商等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
5.承租方负责除房屋主体结构、管线(给水总阀前端管线含阀门、室外排水主管道、电气表前线路系统)以外的室内、外其他所有维护、保养、维修及改造等费用;负责购买财产险,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险、责任保险等。
6.承租方装修过程中不得破坏租赁标的的主体结构,不得对租赁标的造成损害,且装修装饰必须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标准要求,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前置手续,所有装修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须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按期清运并承担全部费用。
7.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不得转租、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租赁标的租金不予退还。
8.租赁期内,出租标的的消防安全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自行承担消防安全设施增设、配置、检验消防安全器械所发生的费用;因经营需要办理水、电、暖等动力产品增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管线泄漏对他人财物造成的一切损失,经营期间因承租租赁标的而产生的债务等与出租方无关,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在租赁租赁标的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纠纷自行解决,其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若该租赁标的存在市政规划拆除、承租方改变租赁标的用途等情况,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标的租赁合同》。 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出租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面积勘测误差)均由承租方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10.成交后,甘交所集团仅向承租方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11.其他详见《租赁合同》《租赁申请承诺书》《租赁须知》等文件。
/
1.租赁保证金交纳起始时间2026-08-11 09:00 截止时间2026-08-18 17:00,账号信息、到账时间以银行到账通知为准。
2.若意向承租方未成为承租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租赁保证金。
3.出租标的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出具《成交结果通知书》,承租方不存在违约行为的,租赁保证金在扣除承租方应向甘交所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为部分租金。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租赁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在扣除承租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剩余部分用以赔偿出租方的损失,租赁保证金不足以扣除甘交所集团交易服务费的,甘交所集团有权向意向承租方继续追偿。
(1)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未在3个工作日内向甘交所集团支付全额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的。
(2)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未在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承租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故意泄露出租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承租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1.甘交所集团网站www.gscq.com.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会员:
密码:
登 录 我要注册
数据加载中
提示
成功报名后,才允许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