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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位于苏州太仓市花南小区68套房产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G20260131
转让行为批准 情 况
批准单位:江苏省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批准时间:2026年7月14日
内部决策情况
太仓恒通置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2026年6月26日)
太仓高新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2026年6月26日)
太仓高新区党工委会议纪要(2026年7月7日)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6年7月24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6年8月20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披露到期终结,不再延长披露周期。
转让方名称
太仓恒通置业有限公司
标的概况
标的资产为68套别墅住宅,均坐落于苏州市太仓市发达路55号花南小区,可分套转让。花南小区为70年产权住宅,地处太仓高新区板块,从太仓主城区驾车约15至20分钟即可抵达,通勤便捷、区位条件优越。小区周边配套成熟完善,居住实用性突出。公共交通方面,小区邻近尼盛花园、发达路、板桥卫生院等多个公交站点,接驳太仓106路、115路环线、136路、208路等多条公交线路,可便捷通达城区各处,满足日常公共出行需求。教育配套资源优质,3公里范围内覆盖太仓市高新区第二小学、太仓市第二中学等多所中小学,全龄段教育资源齐备,适配家庭居住就学需求。商业生活配套齐全,周边分布世纪华联超市、福润家购物广场、义乌小商品直销超市等各类便民商业,同时毗邻城区核心商圈,日常购物、餐饮消费、休闲娱乐等生活场景均可就近满足。标的资产均为空置,无抵押、无担保。
产权及权利相关信息
权利人:太仓恒通置业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信息:产权清晰,无权属纠纷;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使用权类型:出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至2080年10月19日。
二、产权证其他信息
1、31-1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387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2、31-2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384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3、32-1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398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4、32-2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413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5、33-1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393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6、33-2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403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7、34-1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372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8、34-2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399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9、35-1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379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10、35-2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380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11、36-1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401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12、36-2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408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13、37-1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391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14、37-2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402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15、38-1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409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16、38-2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362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17、39-1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386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18、39-2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381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19、40-1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396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20、40-2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389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21、41-1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411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22、41-2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429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23、42-1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368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24、42-2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427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25、43-1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400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26、43-2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416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27、44-1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425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28、44-2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378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29、45-1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395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30、45-2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405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31、46-1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424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32、46-2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394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33、47-1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376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34、47-2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418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35、48-1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370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36、49-1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385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37、49-2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426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38、50-1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432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39、50-2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420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40、51-1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365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41、51-2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382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42、52-1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367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43、52-2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407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44、53-1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419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45、53-2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406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46、54-1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431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47、54-2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423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48、55-1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374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49、55-2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392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50、56-1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371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51、56-2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377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52、57-1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366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53、59-1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412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54、59-2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375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55、60-1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373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56、61-2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404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57、62-1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360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58、62-2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397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59、63-1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430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60、63-2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390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61、64-1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428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62、64-2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415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63、65-1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364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64、65-2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421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65、66-1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433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66、66-2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422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67、67-1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417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68、67-2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太仓市不动产权第1019361号,建筑面积282.49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70.37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117.4平方米。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太仓市众信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太众信评[2026]第0102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江苏省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评估基准日
2026年4月16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59644750元
特别事项
说明
一、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对受让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标的物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及房地产变更登记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以确认是否具备购买资格。因受让方不具备购买资格参与转让的,造成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联系人:刘伟:13952426655,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至少提前一天预约看房时间。
三、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
四、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五、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六、上述房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当场结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房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七、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八、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九、涉及房地产过户事宜,受让方需自行向苏州市房产交易中心咨询,以确认是否具备购买资格,因受让方不具备购买资格参与转让的,造成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转让参考价格
31-1号,转让参考价380.74万元
31-2号,转让参考价380.74万元
32-1号,转让参考价381.03万元
32-2号,转让参考价382.10万元
33-1号,转让参考价380.74万元
33-2号,转让参考价380.74万元
34-1号,转让参考价381.03万元
34-2号,转让参考价381.03万元
35-1号,转让参考价381.31万元
35-2号,转让参考价381.31万元
36-1号,转让参考价381.56万元
36-2号,转让参考价381.56万元
37-1号,转让参考价382.10万元
37-2号,转让参考价380.74万元
38-1号,转让参考价381.03万元
38-2号,转让参考价381.03万元
39-1号,转让参考价381.31万元
39-2号,转让参考价381.31万元
40-1号,转让参考价381.56万元
40-2号,转让参考价381.56万元
41-1号,转让参考价382.10万元
41-2号,转让参考价382.10万元
42-1号,转让参考价384.81万元
42-2号,转让参考价381.56万元
43-1号,转让参考价380.74万元
43-2号,转让参考价380.74万元
44-1号,转让参考价381.03万元
44-2号,转让参考价381.03万元
45-1号,转让参考价381.31万元
45-2号,转让参考价381.31万元
46-1号,转让参考价381.56万元
46-2号,转让参考价381.56万元
47-1号,转让参考价382.10万元
47-2号,转让参考价383.46万元
48-1号,转让参考价381.03万元
49-1号,转让参考价381.31万元
49-2号,转让参考价381.31万元
50-1号,转让参考价381.56万元
50-2号,转让参考价381.56万元
51-1号,转让参考价382.10万元
51-2号,转让参考价382.10万元
52-1号,转让参考价382.92万元
52-2号,转让参考价381.56万元
53-1号,转让参考价382.10万元
53-2号,转让参考价382.10万元
54-1号,转让参考价382.10万元
54-2号,转让参考价382.10万元
55-1号,转让参考价382.10万元
55-2号,转让参考价382.10万元
56-1号,转让参考价382.10万元
56-2号,转让参考价382.10万元
57-1号,转让参考价382.10万元
59-1号,转让参考价382.92万元
59-2号,转让参考价382.92万元
60-1号,转让参考价382.92万元
61-2号,转让参考价382.92万元
62-1号,转让参考价382.92万元
62-2号,转让参考价383.74万元
63-1号,转让参考价380.74万元
63-2号,转让参考价382.10万元
64-1号,转让参考价382.10万元
64-2号,转让参考价382.10万元
65-1号,转让参考价382.10万元
65-2号,转让参考价382.92万元
66-1号,转让参考价382.92万元
66-2号,转让参考价382.10万元
67-1号,转让参考价382.10万元
67-2号,转让参考价382.92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三、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保证金金额:意向受让方须交纳50万元/套保证金,交纳保证金后可参与本公告内所有房源的竞买,受让方最多可竞得套数视其交纳保证金金额而定,不足保证金金额整数倍的,不计入受让资格。
二、资格审核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向产交中心指定账户足额交纳,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受让,产交中心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三、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四、意向受让方在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双方合同约定支付房款,保证金自动转作标的成交价款的一部分。
五、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产交中心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电子竞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
备查文件
1、太仓恒通置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太仓高新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2026]16号;
3、太仓高新区党工委会议纪要[2026]18号;
4、关于太仓恒通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房产公开转让的请示;
5、关于同意太仓恒通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房产公开转让的批复;
6、《房地产评估报告》(太众信评[2026]第0102号);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8、标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
9、拟与受让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模版;
10、其他相关资料。
其他说明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产交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交易价格。本次公开转让所产生的相关交易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收费参照《苏州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服务收费办法》执行)
2、受让方为企业、其他组织的,仅接受一次性付款,须在成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将减去保证金部分后的剩余房屋价款支付到苏州产权交易中心监管账户,并同步办理相关网签手续,后续流程按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贷款,接受公积金或公积金组合贷款。
(1)选择一次性付款的:须在成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将减去保证金部分后的剩余房屋价款支付到苏州产权交易中心监管账户,并同步办理相关网签手续,后续流程按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2)受让方选择通过贷款支付转让价款的:须在成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网签手续,在网签审核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资金托管手续,在办妥资金托管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减去保证金部分后的剩余首付款支付到相关主管部门指定监管账户,并尽快联系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相关手续。自网签审核通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若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仍未成功发放贷款的,受让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以其他形式补齐房屋尾款,否则转让方有权单方面与受让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受让方按一定比例房屋价款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详见届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受让方支付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的保证金可在办结资金托管并支付剩余首付款后申请返还(等额无息)。不动产登记相关流程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受让方须自行至银行和相关部门咨询,提前了解自身是否符合相关贷款政策,自行承担因未获得贷款而产生违约责任的风险。如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补齐尾款,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通过e交易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向产交中心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4、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5、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一)逾期未登陆产交中心(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二)逾期未向产交中心(e交易平台)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资产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等,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
报名材料邮寄地址:苏州市虎丘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605办公室。
7、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材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贺经理、李经理
联系电话
0512-69820619
公告附件:
报名材料(法人非法人组织适用).docx
报名材料(自然人适用).docx
存量房买卖合同.pdf
保证金及价款缴纳账户.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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