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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滨海大道金港大厦第一层和第三层北座房产分别公开挂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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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滨海大道金港大厦第一层和第三层北座房产分别公开挂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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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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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海口市滨海大道金港大厦第一层和第三层北座房产分别再次公开挂牌转让

项目编号

QY202601HN2016-2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6522

挂牌截止日期

202664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

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权证编号

挂牌价格

(元)

保证金

(元)

1

海口市滨海大道金港大厦第一层房产公开挂牌转让

317.34

琼(2022)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101379

3,801,130.20

422300

2

海口市滨海大道金港大厦第三层北座房产公开挂牌转让

521.45

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25088

3,062,684.70

340300

标的情况

1、转让标的位于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西至新港路、北至新港商业城、南至瑞田大厦、东至海口市城建局宿舍大院。房屋总层数15层,钢混结构,建成年代1994年,所在区域内绿地覆盖率较高,附近有海口市第八中学、海口市第二十小学、海口市港湾小学及幼儿园等,治安较好,卫生状况较好。周边分布着各类商住楼,道路两侧有临街铺面,人流量较大,社区配套完善,商业聚集度较优。其中:

①第一层房产建筑面积 317.34根据<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琼(2022)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101379号,使用权类型为划拨(部分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811103日,至价值时点,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56.1年,未登记该标的分摊土地面积。证载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据评估公司现场勘查实际用途为商业,且该用途已持续较长时间,该房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第三层房产建筑面积521.45根据<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25088号及《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情况说明》,登记权利性质为划拨(部分出让),未登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分摊土地面积,该房产目前处于租赁状态。

2、资产详情见《房地产估价报告》,具体情况以现场查看实物情况为准。

特别告知

1拟转让房产所属的宗地总面积6659.05,该宗地为不可分割宗地,土地使用权(宗地代码:460106002001GB02011)为全体业主按份共有。

2本次转让的第三层房产目前已对外出租,详情如下:

本次转让标的按照现状带租约转让,移交受让方之前的租金由转让方收取,移交之后的租金由受让方收取。

②租期自2023年12月1日至20311130前三年月租金为6757.40元,以后每2年递增率5%;

③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等相关法律规定,为保护承租人依法享有的承租权,原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成交后受让方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也可以自行与承租人协商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并自行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3、标的物按现状(指房屋建筑的现状,不含房屋内承租户的家电和其他物品)转让,竞买人参与竞前应当自行对转让标的物所在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建筑质量、建筑面积等进行实地勘验,如实际面积与测绘报告、评估报告不一致的,不影响最终成交价格及交易服务费,转让方对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建筑质量也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4、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

2025年9月29日

 

评估机构

海南正理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转让方名称

转让方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甸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90124562XR

注册地: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四东路1-1号

负责人:童振理

经济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转让方

决策文件

批复文号:琼中银授函(2026)107号、琼中银授信〔2025〕138号

内部决策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授信管理与资产保全部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受让方 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须符合海南省房地产相关限购政策要求,在报名受让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和取得购房资格(购房资格码),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成交后若无法过户,相关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和产交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报名须缴纳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若7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视为违约,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后所涉及房产过户、交易等有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即过户前的房产持有期间的土地出让金等由转让方承担,交易环节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成交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且须在付清购房款后180日内办理完毕,政策或政府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成过户手续,由双方另行协商延续时间。

3、房产交付前如有欠缴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自标的交割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4、转让标的清场由转让方负责。
5、标的物的查勘采取统一查勘的形式,查勘现场的意向方需先行登记,统一安排。逾期抵达的意向方视为放弃对标的物进行现场查勘的权利。

6、其他未尽事宜,按《产权交易合同》执行。

标的交割

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和相关费用,并在完成产权证变更过户后,转让方才将房产移交给受让方。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保证金(详见上表)必须在公告期内交纳到如下账户,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6月4日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3、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受让方应在《房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含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让部分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6417:00止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66417:00时之前提交报名资料,并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购房资格码;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方在内的各竞买方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买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并竞买成功的。

服务费

受让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缴纳交易服务费,即成交价的2.5%。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时间2026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1

海口市滨海大道金港大厦第一层房产公开挂牌转让

5229:00

659:00

10000

120

2

海口市滨海大道金港大厦第三层北座房产公开挂牌转让

5229:00

659:10

10000

120

附件下载

1、《产权受让申请表》

2、《网络竞价须知》

3、《产权交易合同

咨询电话

标的(报名)咨询:交易二部李女士0898-66558030   陈先生 0898-66558033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0898-66558002

单位地址

1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

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18号窗口

3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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