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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中科数字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对应100万元出资额)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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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中科数字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对应100万元出资额)转让公告

控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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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100,000 元
保证金 20,000元
注册资本1,000,000.00元人民币
所在地衢州市凯旋南路6号2幢3-101室
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0-11-23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1-01-04 17:00:00
  • 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13616111323
单位地址:
常州市天宁区关河东路66号B座13楼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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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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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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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易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衢州中科数字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对应100万元出资额)
项目编号 GQZZCQ2020092705377 产权子类型 股权
挂牌起始日期 2020-11-23 挂牌截止日期 2021-1-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衢州中科数字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衢州市凯旋南路6号2幢3-101室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张伟家
成立时间 2012/08/23 注册资本(万元) 1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3308000528377852 所属行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经营范围 数字化工程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成年人非证书类职业培训;机器人、工业自动化设备、智能控制设备、仪器仪表的研发、销售、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人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 常州中科惠研投资有限公司 100
内部决议 股东决定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735528 -43.263702 -43.263702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01.063206 114.47437 -13.411164
审计机构名称 衢州永泰会计师事务所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0/10/31 0 -42.471524 -42.471524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58.23723 108.585045 -50.347815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0/07/31 0 -42.471524 -42.471524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44.96653 95.162527 -50.195997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9.880000
评估基准日 2020-07-31
评估机构 常州中南汇江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常州市财政局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54.46 44.58 9.88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常州中科惠研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320412660084991U
注册地(住所) 武进区常武中路801号常州科教城工业中心内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000%
内部决策形式 股东决定
转让方承诺 --
转让方决策文件 《常州中科惠研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改制脱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否,衢州中科数字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诺所涉及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否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否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否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否
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方承诺转让标的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抵押担保等其他限制条件和他项权利纷争。
2.本次股权转让不影响标的企业存续性,标的企业仍将持续经营。
3.常州中南汇江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常中南评报字【2020】第071号特别事项说明如下:
(1)由于衢州中科数字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浙0802执1712号,衢州中科数字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原租赁房屋中存放的存货、设备、车辆等资产被查封冻结,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经过与法院、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沟通,未获得对方同意查勘,因此评估人员未能对存货、设备、车辆等资产进行现场勘查,使评估程序受限。本次评估对于存货类资产,按经审计后的账面值列示评估值;对于固定资产,根据抽查的原始购置发票、车辆行驶证,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固定资产清单中记录的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进行了核实,按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固定资产清单进行评估,对于超过耐用年限的电子设备,按照类似二手电子设备市场价确定评估值,其他设备采用年限法计算资产的成新率。此评估程序受限可能对评估结论造成影响,如存货、固定资产可能已毁损、盘亏或失去使用价值或报废。
(2) 衢州中科数字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柯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2019)浙0802民初5819号民事判决书], 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向柯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衢州中科数字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应支付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占用费339,900.00元。迟延履行债务还应加倍支付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本次评估按照审计审定的应付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39,900.00元确认评估值,由于无法确定实际履行偿付时间,未考虑迟延履行债务应支付的利息。
(3)根据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与衢州中科数字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协议书,衢州中科数字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尚未返还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补贴款70.71万元,审计作如下说明:“如衢州中科数字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依法破产清算后所得所有清算资金应依法优先偿付税务、法院等一切与清算有关的费用支出以及公司员工工资社保后,剩余资金对上述债权人进行清偿,在清偿前,衢州中科数字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应确保公司资产完整,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处置”。由于被评估单位委评资产已不足以清偿此70.71万元债务,可能会被破产清算,但是否被清算尚不确定使得不能准确计算此负债金额,因此本次评估未估算此项负债,如需偿付将相应减少净资产评估值。提请报告使用者和潜在的股权受让方关注此事项对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以及净资产评估值的影响。
(4)本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现行价格,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5)评估基准日后,若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对评估结论造成影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或重新评估。

4. 衢永泰综合字[2020]字第134号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其他重要事项说明如下:

(1)衢州中科数字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柯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2019)浙0802民初5819号民事判决书],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向柯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衢州中科数字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应支付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占用费339,900.00元。延迟履行债务还应加倍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

(2)根据2010年12月27日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与衢州中科数字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衢州中科数字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仍有70.71万元补助款未返还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如衢州中科数字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依法破产清算后所得所有清算资金应依法优先偿付税务、法院等一切与清算有关的费用支出以及公司员工工资社保后,剩余资金对上述债权人进行清偿,在清偿前,衢州中科数字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应确保公司资产完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处置。

(3)衢州中科数字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由常州中科惠研投资有限公司全额出资,其中应于2012年8月31日前出资10万元,于2020年12月26日前出资90万元。审计截止日,贵公司实收资本100万元,已于2020年7月31日前已全部出资到位。

(4)张伟家报销2020年1月至7月的费用共计13,086.40元,部分未取得税务部门监制的票据。

(5)2020年8月6日张伟家报销费1,250.00元及银行扣工本费3.00元和手续费1.20元,已提前计入7月份费用支出。

5.标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100万元,转让方认缴注册资本100万元,已实缴注册资本100万元。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股权后遵守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的相关约定(详见备查文件)。

6.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手续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7.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8.常州产权交易所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9.竞买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10.客户如有保证金或成交款融资需求,可申请保函产品-交E融或贷款产品-产权贷,详情请咨询:唐先生18168811577。

11.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产权交易合同》的内容,以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在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后,方可查阅转让方提供的备查文件。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就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备查文件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

12.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常州产权交易所、转让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3. 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衢永泰审字[2020]第210号);

(2)专项财务审计报告(衢永泰综合字[2020]字第134号);

(3)资产评估报告书(常中南评报字[2020]第071号);

(4)法律意见书;

(5)标的企业2020年10月财务报表;

(6)标的企业公司章程;

(7)关于职工安置情况及债权债务情况的说明。

(8)《关于常州中科惠研投资有限公司转让衢州中科数字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实施方案》。

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有权查阅以上材料,须向常州产权交易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下载)。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元) 100000.00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扣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系统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须为经所在国合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标的交割 《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服务费均到账且受让方已缴纳成交款后,常州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交易双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变更完成后,转让方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证明资料向常州产权交易所申请划转交易价款。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1.资料查阅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月4日17:00(节假日除外);
2.资料查阅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1106室。
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常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0-11-23 08:30:00至2021-1-4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在2021年1月4日17:00前向常州产权交易所提交有效书面报名材料,并完成e交易线上注册报名手续,经常州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资格审核通过并按规定足额缴纳有效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买资格。意向受让方需向常州产权交易所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经济组织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
(2)意向受让方的基本情况(原件);
(3)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或类似组织性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复印件);
(4)如办理报名手续的非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同意受让本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若为国有企业,应提供有权部门同意受让的批文(原件);
(6)产权受让申请书、保密承诺(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7)产权交易合同样稿(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8)常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受让方应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如期足额缴纳保证金2万元(保证金不计利息)至指定账户,以系统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2.退还: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股权变更完毕后转为成交款,其他竞买方缴纳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支付:

1.如采取直接签约方式成交,缴纳服务费3000元; 

2.如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缴纳服务费3800元+竞价溢价部分的0.6%; 

3.受让方须在常州产权交易所通知的期限内向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

1.产权受让申请书.docx

2.保密协议.docx

3.产权交易合同(样稿).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吴先生                 李女士
咨询电话 13616111323     18168811561
咨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月4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
技术支持 0519-89890395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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