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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金晖兆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4426%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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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金晖兆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4426%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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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20,800,000 元
保证金 1,000,000元
注册资本782,038,218.00元人民币
所在地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重化工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
行业非金属矿采选业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2-09-19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2-10-26 17:30:00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宋小姐
联系电话:
0755-26566482
单位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2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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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意向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延期公告5个工作日,经延期后仍只有一家意向受让方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项目编号:ZZCQ2022091500016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新疆金晖兆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重化工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赵冠民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78203.8218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8-07-17

经营期限:2008-07-17 至 2058-07-16

经营范围:

向盐化工行业投资;能源技术的开发;聚氯乙烯的生产、销售;水泥及石灰、石膏制品的生产、销售;烧碱、纯碱的生产、销售;煤焦化附产品的生产、销售;建材、五金的生产、销售;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的生产、销售;设备、钢材的销售;矿业的开发投资;电力的生产;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主要经营焦炭、水泥的生产与销售,煤炭的开采与销售。

职工人数:1500人

有限责任公司其它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涉及

管理层及其关联方是否有受让意向、拟受让比例:否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新疆嘉诚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2年9月15日

评估基准日:2021月12月31日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新疆金晖兆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4426%股权

挂牌价格(万元):2080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并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签署交易合同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果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该部分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涉及控股权变化的,是否要求续聘标的企业员工:不涉及

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处置说明: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及或有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承继,转让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

与转让有关的其他条件:无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转让标的股权以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询问转让方的有关人员、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到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尽职调查,获取标的股权的详细情况和具体信息,意向受让方对标的股权现状无异议。意向受让方通过本转让公告及向转让方或其他相关部门咨询,对转让标的股权的瑕疵及瑕疵可能引发的全部后果均已知晓。转让方及深圳联交所对标的股权涉及的一切风险及瑕疵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责任、损失赔偿责任等在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意向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及深圳联交所行使任何形式的追索权。

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前向深圳联交所提交真实、完整的意向受让登记文件,以深圳联交所实际收到原件或扫描件(须同时提交相应快递单号)的时间为准,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4.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股权过户费用和其他任何费用,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各自依法承担。

5.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关于受让上述股权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意向受让方一旦完成意向受让登记,即视为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查阅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股权转让公告及重大事项披露之内容,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已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完成意向受让登记后单方撤回意向受让申请的;

(2)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3)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4)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7)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

6.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在深圳联交所备查,意向受让方提交保密承诺函及主体证明文件可查阅。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480号南门国际城二期商业裙楼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负责人:董朝红

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比例:0.4426%

本次转让股权比例:0.4426%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26566482宋小姐 ; 0755-26900510姜先生

业务投诉电话:0755-83690834

传  真:0755-26577562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楼

网  址:www.sotcbb.com;微信公众号sotcbb。

 


保证金账户
户名: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9550 8802 1003 1900 153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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