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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江航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10%股权公开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32026JS600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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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江航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10%股权公开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32026JS600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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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3,074,071.734
保证金 461,100元
注册资本30,000,000.00元人民币
行业道路运输业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6-10-30 17: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11-27 16:00:00
  • 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邹经理
联系电话:
0512-66987120
单位地址:
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5楼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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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江苏长江航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10%股权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G20260186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张家港保税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批准时间:2026年 10  月  23  日

内部决策情况

2026 年 9 月 15 日,张家港保税区扬子江物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张家港保税区扬子江物产控股有限公司公开转让其持有的江苏长江航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10%股权。

2026 年 9月 24 日,张家港保税区扬子江物产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同意张家港保税区扬子江物产控股有限公司公开转让其持有的江苏长江航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10%股权。

2026 年 10 月 20 日,江苏长江航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张家港保税区扬子江物产控股有限公司公开转让其持有的江苏长江航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10%股权。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6年10月30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6年11月27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披露到期终结,不再延长披露周期。

转让方名称

张家港保税区扬子江物产控股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江苏长江航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码

913205923212256499

注册资本(万元)

3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

赵峰

住所

张家港保税区纺织原料市场337室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国内船舶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无船承运业务;船舶租赁;船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7

所属行业

道路货物运输

其他

标的企业成立于2014年11月10日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江苏港城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81.05267%持股

张家港保税区扬子江物产控股有限公司10%持股

张家港市贰零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8.94733% 持股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 202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6932.78

负债总额(万元)

4250.65

净资产(万元)

2682.14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4677.97

利润总额(万元)

-153.00

净利润(万元)

-153.00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6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万元)

8203.65

负债总额(万元)

5006.45

净资产(万元)

3197.20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5771.68

利润总额(万元)

-126.78

净利润(万元)

-126.78

基准日审计数据

( 202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6932.78

负债总额(万元)

4250.65

净资产(万元)

2682.14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4677.97

利润总额(万元)

-153.00

净利润(万元)

-153.00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金九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金九评报备[2026]第J054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张家港保税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评估基准日

2025年12月31日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资产总额:7324.72

净资产:3074.0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07.407万元(10%股权)

特别事项

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无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无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

处置方案

无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无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江苏港城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表示不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无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无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参见其他说明第三条

其他重要事项

无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 3074071.734 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5、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审核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向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纳保证金人民币46.11 万元,以确定参与本次受让,在成为最终意向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的一部分。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受让。

备查文件

1.江苏长江航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

2.张家港保税区扬子江物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3.张家港保税区扬子江物产控股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决定;

4.关于公开转让所持江苏长江航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10%股权的请示;

5.《关于同意公开转让江苏长江航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国有股份的批复》(张保国资办〔2026〕18号)

6.江苏长江航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方会专字(2026)第5115号);

7.江苏长江航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苏金九评报备字[2026]第 J054号);

8.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9.江苏长江航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10%股权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10.法律意见书(盈张法意〔2026〕字第1026号)

11.拟与受让方签署的《国有产权转让合同》模板;

12.江苏长江航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13.江苏长江航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4.江苏长江航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章程;

15.江苏长江航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企业信用报告;

16.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交易价格。本次公开转让所产生的相关交易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收费参照《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服务收费办法》执行)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原则上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所指定账户。

3、交易双方不得在产权交易合同中或以其他方式约定股权回购、利益补偿等内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4、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电子竞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5、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通过e交易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向产交中心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法人:章程、同意受让股份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等,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前述材料应在本次挂牌公告终止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递送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5楼)。纸质材料应与系统中提交的一致,如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有效材料送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报名。

7、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转让方:黄经理;      交易中心:邹经理

联系电话

转让方:0512-58359202 ;  交易中心:0512-66987120

咨询地址

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5楼

附件:

保证金及交易价款交纳账户-2026.10.docx

意向方报名材料(法人及非法人组织适用).docx

14.国有产权转让合同范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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