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发布交易委托

发布交易委托

*联系人:
*手机号:
*交易主题:
*资产类型:
*标的类型:
*交易内容:
*验证码:
重要提示:1、《防诈骗通知》。2、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广州市玖益检测检验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0 人关注23 次浏览


加关注
挂牌价 800.000000万元
保证金 80.000000万元
提醒:该公告仅为挂牌机构发布信息,网站不提供报名竞买途径
报名开始时间:2026-08-19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9-15 17:00:00
  •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20)96100转628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 公告内容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广州市玖益检测检验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GZ2026GF1033570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8-19 挂牌结束日期 2026-09-15
标的企业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标的企业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广州市玖益检测检验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广州市黄埔区尖塔山路5号556室
法定代表人 徐寅 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成立时间 2019-03-28 注册资本(万元) 800.00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非国有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40101MA5CNK2342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检验检测服务
职工人数 1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股东数量 2 股份总数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数量(股)
1 广东玖益投资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2.5
2 方桂芬 7.5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5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495.37 5.36 5.36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971.29 145.58 825.71
审计机构 广东中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6-06-30 97.76 -50 -50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878.16 101.67 776.49
备注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2.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3.本项目成交后转让方需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的服务费由标的企业承担。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5.意向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东玖益投资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79号18层自编02(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 崔旺 注册资本(万元) 740.000000
经济类型 非国有企业 企业类型 合伙企业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内部决策情况 其它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40106MACRWDCA11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92.5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92.5000
转让方名称方桂芬
注册地(住所)
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内部决策情况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33010319680327168X经营规模
持有产(股)权比例7.5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7.5000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800.0000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意向受让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方在提交申请资料前,应充分了解并接受受让方须履行的义务、标的企业现状、潜在风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相关风险后参与本项目。意向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交《意向受让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对本公告所有披露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转让底价等)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和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3.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转账至意向方在广州产权交易所(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

4.符合资格的意向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付清交易价款。

5.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意向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方提供补充资料。

6.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方的,该合格意向方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意向受让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按照网络多次报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

7.本公告所称意向方是指有购买标的意向并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符合资格意向方是指经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转让方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符合资格的通知书的意向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8.受让方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9.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本次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10.交易基准日的次日起至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损益处理:标的企业交易基准日的次日起至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11.受让方须承诺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受让产权作为底层资产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细 交纳金额(元) 800000.00 保证金交纳时间 意向方报名提交后交纳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交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纳账号 登录用户中心并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内容

1.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后,该成交方应按公告、交易须知的约定与委托方和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与委托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2.该成交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应按照约定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3.该成交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

处置方法

1.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和《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的,或者违反交易规则、公告、交易须知或《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扣除其应付给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无息划归转让方所有。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交易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等款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资格且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方,采用网络多次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自动延长信息发布,当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5)个周期
交易机构联系人 黄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20)96100转628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

公开附件材料

特别声明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在线客服

意见建议

*联系人:
*手机号:
*留言主题:
*留言内容:
*验证码:
× E交易竞买人会员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