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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菱湖南路汽运集团楼顶报废三面翻广告位残值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6AH2003018)
安庆市菱湖南路汽运集团楼顶报废三面翻广告位残值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6AH200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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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菱湖南路汽运集团楼顶报废三面翻广告位残值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6AH200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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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8,600
保证金 1,000
存放地 安庆市菱湖南路汽运集团楼顶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6-09-24
报名截止时间:2026-10-08
公告截止时间:2026-10-08
  •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联 系 人:
苏经理
联系电话:
13866005566
单位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1号(原芜湖市人大办公楼)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 竞买公告
  • 标的物介绍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重大事项披露
  • 竞买记录

项目名称 安庆市菱湖南路汽运集团楼顶报废三面翻广告位残值转让 标的编号 N0122WZ260071
挂牌起始日期 2026年9月24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10月8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延长周期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延长(4)个周期。

标的
概况
存放地 安庆市菱湖南路汽运集团楼顶
标的现状

1、本次转让的资产为安庆市菱湖南路汽运集团楼顶报废三面翻广告位残值,面积为224平方米,约5吨,转让底价对应的单价为1,720元/吨。

2、关于本次转让标的具体资产质量、数量、长度、型号等以拆除后现场实物为准。

转让底价 人民币8,600.00元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安庆同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11MA2MU5QP83

住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少年宫东路68号

法定代表人:陶红武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对竞买本次转让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方式、程序等事项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未尽通知义务而产生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
告知

1、特别提示
1)转让标的位于安庆市菱湖南路汽运集团楼顶的一处报废三面翻广告位,转让标的交接时由转让方负责广告位的拆除,拆除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2)关于转让标的最终数量的确定及最终结算价款的计算
①转让标的数量以实际过磅称重为准,过磅数量须由转受双方签章确认;转让标的过磅称重最终累计计重数量经转受双方签章确认后,转让标的最终结算价款按转让标的最终累计计重数量计算(转让标的最终结算价款=本次成交价款÷5×转让标的最终累计计重数量),多退少补,由转受双方自行结算。
②过磅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本次转让项目的交易服务费以成交公告发布的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不论转让标的最终结算价款多少,交易服务费不调整。

4)意向受让方如需踏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2、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3、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受让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受让方支付《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受让方一次性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
3、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应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交割 受让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手续,具体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自转让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手续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所有风险、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承诺: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已详细阅读本公告及作为公告附件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及《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的全部内容。

3、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对转让标的的情况和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并赴标的现场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对其存在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竞得转让标的后的所有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4、意向受让方承诺:对“关于转让标的最终数量的确定及最终结算价款的计算”、“本次转让项目的交易服务费以成交公告发布的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不论转让标的最终结算价款多少,交易服务费不调整”的相关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5、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手续,具体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自转让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手续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所有风险、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6、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移交手续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完成转让标的的搬运、清理离场工作;搬运、清理离场等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所产生的经济、法律和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7、意向受让方承诺:如受让方发现废弃电子产品或危险废物,则自行依法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规定聘请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甄别;甄别出的废弃电子产品或危险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依法处理,如受让方不具备相应的处理资质,须聘请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处理,甄别及处理费用自行承担,否则,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8、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由转让方按照税法规定开具发票,转让过程中产生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9、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按不低于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受让本标的。

  10、意向受让方承诺:仅以人民币缴纳交易保证金、支付转让价款、支付交易服务费用等。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10月8日(如公告期延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报名手续 1、本标的采取线上报名,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自行办理(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线上报名操作演示》(www.ccjex.com),如有疑问请致电(王经理;联系电话:13396098765)咨询。
2、受让方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竞买申请书,须签字盖章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受让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应加盖受让方公章。
②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受让方签字。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授权代理人办理竞买事宜的)。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本标的的交易保证金通过钱包支付;
请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账号须为该名称对应账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3、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应于报名截止日的16:30前(如公告期延长,报名截止日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按系统提示完成保证金缴纳,且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
特别提醒:
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受让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为确保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请至少提前两小时进行保证金支付,如支付半小时后缴纳状态未显示为“已缴纳”的,请致电(0553-3117729)。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买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4、交易保证金处理:
(1)如因意向受让方原因而非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
a.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b.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骗取受让资格并成为标的受让方;
c.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扰乱交易秩序。
(2)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3)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暂不予退还、不予退还、争议处置等)应依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 人民币50.00元
自由竞价时间 2026年9月28日9:00至2026年10月10日9:00
延时竞价周期 180秒
服务费
附件下载

01-授权委托书(转让).pdf

02-产权交易合同(样本).pdf

03-拟处置资产明细表.pdf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王经理(13396098765、0556-5560799)
技术支持 姚经理(0553-3117532)
咨询时间 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单位地址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安庆分公司(安庆市宜秀区文苑路东方天韵小区S2商业楼8号门面)
其他

特别
声明

安庆市菱湖南路汽运集团楼顶报废三面翻广告位残值转让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www.ccjex.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安庆同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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