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发布交易委托

发布交易委托

*联系人:
*手机号:
*交易主题:
*资产类型:
*标的类型:
*交易内容:
*验证码:
重要提示:1、《防诈骗通知》。2、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常州市武进区聚湖西路18号(江苏理工学院武进绿建区协同创新园)配套服务自助售卖机经营权(国资监测编号GR2026JS2003504)
常州市武进区聚湖西路18号(江苏理工学院武进绿建区协同创新园)配套服务自助售卖机经营权(国资监测编号GR2026JS2003504)
常州市武进区聚湖西路18号(江苏理工学院武进绿建区协同创新园)配套服务自助售卖机经营权(国资监测编号GR2026JS2003504)
常州市武进区聚湖西路18号(江苏理工学院武进绿建区协同创新园)配套服务自助售卖机经营权(国资监测编号GR2026JS2003504)
常州市武进区聚湖西路18号(江苏理工学院武进绿建区协同创新园)配套服务自助售卖机经营权(国资监测编号GR2026JS2003504)
常州市武进区聚湖西路18号(江苏理工学院武进绿建区协同创新园)配套服务自助售卖机经营权(国资监测编号GR2026JS2003504)
  • 常州市武进区聚湖西路18号(江苏理工学院武进绿建区协同创新园)配套服务自助售卖机经营权(国资监测编号GR2026JS2003504)
  • 常州市武进区聚湖西路18号(江苏理工学院武进绿建区协同创新园)配套服务自助售卖机经营权(国资监测编号GR2026JS2003504)
  • 常州市武进区聚湖西路18号(江苏理工学院武进绿建区协同创新园)配套服务自助售卖机经营权(国资监测编号GR2026JS2003504)
  • 常州市武进区聚湖西路18号(江苏理工学院武进绿建区协同创新园)配套服务自助售卖机经营权(国资监测编号GR2026JS2003504)
  • 常州市武进区聚湖西路18号(江苏理工学院武进绿建区协同创新园)配套服务自助售卖机经营权(国资监测编号GR2026JS2003504)
  • 常州市武进区聚湖西路18号(江苏理工学院武进绿建区协同创新园)配套服务自助售卖机经营权(国资监测编号GR2026JS2003504)

常州市武进区聚湖西路18号(江苏理工学院武进绿建区协同创新园)配套服务自助售卖机经营权(国资监测编号GR2026JS2003504)

交通便利

0 人关注73 次浏览


加关注
挂牌价 竞价分成比例为1%-100%
保证金 99,000
租赁期限2年
租赁面积15.00
承租押金30000元
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固定租金先付后用,增值管理费次季度初支付。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6-09-01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9-07 17:00:00
  • 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谢女士
联系电话:
0519-86677335
单位地址:
常州市天宁区关河东路66号B座13楼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 竞买公告
  • 竞买记录

项目名称 常州市武进区聚湖西路18号(江苏理工学院武进绿建区协同创新园)配套服务自助售卖机经营权 项目编号 N0101FCZZ260354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9-01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9-07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运营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牌,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常州市武进区聚湖西路18号(江苏理工学院武进绿建区协同创新园)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其他 所在层数 /
租赁面积约(㎡) 15.00 租赁期限 2年
租金支付方式 按季度支付。固定租金先付后用,增值管理费次季度初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运营押金 30000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空置 是否设置原运营方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江苏理工学院武进绿建区协同创新园项目东至蒋公岸路、南至聚湖西路、西至湖滨路、北至G312,依托西太湖、常州科教城等功能板块,周边商业、医疗、交通及产业配套成熟,区位优势明显。
其他情况 1.本次招商标的合同期限为两年五个月(含五个月筹备期),租赁期两年,筹备期内免收租金。水、电等杂费合同期内由运营方自行承担。本次招商标的租金底价为年租金底价。
2.双方合作期限内所产生的经营性流水营收需统一进入委托方指定账户后按期按比例分配。意向运营方在报价时,报价范围为1元-100元,即1%-100%。
3.本次招商标的仅用于校园自助售卖机服务,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违法行业。一经发现,委托方有权解除双方合作协议,运营方必须在接到通知7天内无条件撤出,因运营方违约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运营方承担,与委托方无关。
4.本次招商标的租赁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等欠费均由委托方承担;租赁标的交付后的水、电等费用由运营方承担。
5.若运营方需对标的场地开展地面改造等作业,须提前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相关改造费用由运营方自行承担;改造作业需符合消防、安全、卫生、市场监管、环保及治安管理等各项规定,严禁损坏场地主体结构,若造成损坏,全部责任由运营方承担。

6.如运营方进行场地部署时发生合同中途变更、中止,委托方不承担补偿或退还场地部署费用及设备。

7.运营方进场运营时需提供的设备类型及数量由委托方书面通知为准,运营方负责在规定时间内配合落实。

8.运营方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遵守上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服从委托方的管理,接受学校的监督和师生代表的合理建议,履行服务义务。运营方对运营范围负有安全方面的全部责任。

9.本项目由运营方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负安全责任,不得挂靠、转租、转包。
10.意向运营方须提供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自动售货机销售等相关内容,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至少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

11.运营方所销售的商品,必须明码标价。商品标价不得高于该校区周边相同业态的同品类单价。不得销售临期、过期变质商品、假冒伪劣商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禁止销售套牌、无标识包装或“三无”商品;禁止销售烟酒类商品;禁止售卖临期、过期商品。

12.运营方需定期根据具体售卖情况,及时补货;需保证必须销售至少一种平价矿泉水,保证产品充足。单个自助售卖机中不得销售单一类型产品,需包含矿泉水、饮料、饮品等。

13.运营方自行负责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按照委托方有关部门规定安全使用水、电等,承担招商标的水、电和消防安全责任,不得存放危险物品,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运营标的。

14.因运营方未尽到妥善管理义务而导致毁损、灭失的、造成委托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运营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15.运营方有义务根据委托方要求配置指定自助售卖机设备至指定地点进行运营,响应期应为委托方发出书面通知后10天内。

16.运营方自助售卖机设备呈现的画面设计内容及制作需提报委托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17.涉及运营相关所需的一切保险由运营方自行投保。

18.标的使用面积约15㎡,因学生分批入驻、学校分阶段开放等原因,后续需以委托方实际通知为准。固定年租金测算公式:设备机身净占地面积×评估单价2.2万元/㎡/年;增值管理费:年总营收额×本次成交比例%计算。建议单机机身净占地原则上不超过1㎡,含设备前后预留空间的点位占用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5㎡。运营方确需投放特殊机型超出上述标准的,须提前提交设备参数及摆放方案,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后可按实际占用面积核算租金。如运营方要求增加设备,根据委托方书面通知的设备要求,现场确定使用面积,根据实际使用面积收取相应年租金及增值管理费。

19.风险告知:意向运营方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委托方的现场环境、管理方式、场地规模及在校学生人数等情况,并对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不确定性与风险有充分认知。主要风险包括:

(1)根据学校入驻计划,学生分批次进校。

(2)委托方可能会根据学生创新创业培育、教学实训项目的需求设立相关经营项目以及满足有关要求(可能与经营项目相同或相近)。

(3)邻近委托方的周边市场发生变化。

(4)委托方开学及放假时间、在校生的人数规模、校园管理模式等均存在不确定因素。

(5)学校不承诺运营单位为独家经营,后期会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学校整体规划,新增各类经营网点项目。运营方需充分考虑此项因素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

(6)其他不可抗力可能造成的影响。

委托方不对上述校内及周边市场可能发生的变化作出任何承诺,亦不会因此给予运营方优惠或减免政策,也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运营方不得以此为借口不服从管理或违规运营,也不得据此向委托方提出优惠赔偿、延长服务合同期限等要求。

20.委托方对运营方各项管理规定及服务要求详见《合作协议》样稿,请意向运营方仔细查阅相关资料,审慎报名。意向运营方被确定为运营方后须完全接受《合作协议》并按上述合同签订。
评估情况 评估价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
租金及管理费底 年租金330000元(固定);增值管理费按营业额比例收取,竞价分成比例为1%-100%。
委托方情况 基本情况

1.委托方名称:江苏西太湖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346109775J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

4.注册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禾香路123号7号楼A座1005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决策文件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告知

1.本次招商标的不含装修和配套,按交付时实际情况出租。 

2.标的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委托方及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交所”)不承担招商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3.产交所已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披露,对竞价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360全景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运营方参考。意向运营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 

4.意向运营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招商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本次招商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招商公告内容及招商标的全部现状,意向运营方被确认为运营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招商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合作协议》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运营,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产交所、委托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招商标的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运营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水、电、物业等有关费用。 

6.招商标的租金为含增值税价。

7.运营方在运营期内应以自营的方式运营,不得转让运营权,否则视为运营方违约。运营方违约或被视为违约,应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委托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返还运营方的已付租金,并可就因运营方所造成的损失向运营方索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运营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8.招商标的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运营方应接受招商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营业执照、消防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合作协议》,并要求委托方承担赔偿责任。 

9.意向运营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运营方应在竞价成交后委托方通知时间内,将固定三个月租金、运营押金及各项费用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若逾期付款,则按照公告内容及《合作协议》中相关约定执行,视为恶意竞价并自动放弃此房屋,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

运营方资格条件

1.意向运营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运营。

2.意向运营方应提供近三年内不少于2家的高校自助售卖机经营业绩(提供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合同签订的运营主体应与意向运营方一致);

3.意向运营方应提供规划方案和经营方案(包含自助售卖机设备部署位置、经营内容等);

4.本项目租赁及实际运营主体须为本次报名的意向运营方,不得更换为其他第三方主体运营,意向运营方须就此出具书面承诺,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不得变相转移项目经营权。

5.企业法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6.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

7.意向运营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须对竞价标的进行踏勘,并签署《踏勘承诺函》。

8.意向运营方须承诺的事项(提供承诺函见附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商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3)提交拟定的经营方案,与委托方保持良好的沟通。

(4)承诺签订合同后10天内将合作所需的所有自助售卖机设备及场地部署配置到位,满足运营条件。

(5)接受使用面积约15㎡,因学生分批入驻、学校分阶段开放等原因,后续需以委托方实际通知为准,按实际情况测算年租金及增值管理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标的交割 1.运营方必须于竞价结束后在委托方通知时间内至委托方处签署《合作协议》、提交以下资料并缴纳租金及各项费用:
①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与公章;
②委托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运营方未履行上述规定的,产交所或委托方有权视作运营方放弃标的。运营方放弃或视作放弃招商标的,该标的可再次招商,如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违约运营方应当补足差额。
3.在被确认为运营方前,若因招商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运营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运营方不得向产交所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委托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产交所无关,运营方仅有权要求产交所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4.本次招商产交所系受委托方委托,委托方已承诺在《合作协议》规定的合作起算日前将合作相关要求告知运营方。运营方需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将合作所需的自助售卖机设备及场地部署配置到位,满足运营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意向运营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间(节假日除外,联系后组织察看。联系人:陈经理15335235833)
2.地点:标的所在地。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6-09-01 09:00:00 至 2026-09-07 17:00:00
报名手续

1.意向运营方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资格审核、钱包充值、保证金缴纳等手续,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报名资料递交至委托方处,意向合作方报名资料经委托方审核通过且缴纳保证金有效后方具备竞价资格。

2.报名资料如下(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对公账户信息);

(2)如办理手续的非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承诺函;

(4)《踏勘承诺函》;

(5)企业法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相关证明;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相关证明(以公告期内查询结果为准);

(6)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证明(以公告期内查询结果为准);

(7)提供近3年内(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2家高校的自助售卖机经营业绩(提供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合同签订的运营主体应与意向运营方一致);

(8)提供经营方案(包含自助售卖机设备部署位置、经营内容等);

(9)委托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递交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西太湖电子商务产业园7号楼A区5层5005室;联系人:陈经理;电话:15335235833。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99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9-07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3.退还:运营方缴纳固定三个月租金、运营押金并签署《合作协议》后,保证金将转为交易服务费,如有剩余部分将无息退还,如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剩余应缴部分需运营方另行补足,其他意向运营方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一次性报价 竞价要求 本次竞价采用一次性报价方式,以增值管理费分成比例为竞价标的,分成比例为1%-100%。最终报价如出现相同报价,按时间优先原则确认。
自由竞价时间 2026-09-08 13:30:00-2026-09-08 14:30:00

服务费 12000元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谢女士                          杨女士
咨询电话 13651509977              0519-86677335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段:9: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常州市天宁区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商务广场B座13楼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其    他
在线客服

意见建议

*联系人:
*手机号:
*留言主题:
*留言内容:
*验证码:
× E交易竞买人会员登录

在线贷款申请

  我已阅读并同意《借款人条件及借款产品内容》

提交成功

两个工作日之内,
服务人员将会与您联系,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