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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1、标的资产主要包含砂再生设备、落砂系统等机器设备,具体类目详见附件中提供的资产明细表。
2、本资产转让公告披露的标的明细仅供参考,具体资产转让范围以意向受让方现场查勘时,由转让方向意向受让方划定范围为准(所有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和实际数量为准)。
转让方名称:徐州新正房屋拆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12MA213WXT25
特别 告知
1、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公告图片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不接收标的资产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转让标的为整体打包转让,不得拆分,具体实物、质量和数量以现场为准。
3、本次交易资产的拆除、搬迁及运输等工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资产拆除后场地清除需符合转让方要求,以上费用皆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一旦进场与委托方进行标的交割,标的物的风险随之转移,标的物如果发生毁损、短缺、灭失等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进场施工人员必须购买意外险。
4、受让方应根据转让方要求对拆除区域内保留的设备、房屋建筑、构筑物等进行防护,并确保其在拆除过程中不受损坏。如受让方拆除超出标的范围,私自拆除或损坏不属于拆除范围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房屋建筑、构筑物等),受让方应按市场价值进行赔偿,转让方将依法追究受让方的法律责任。具体拆除范围,以转让方现场指定为准。
5、受让方须无条件接受转让方规定的拆除时间及步骤,受让方做好拆除时间的合理安排和安全措施,进场计划、工期、方案均须符合行业安全、环保等施工要求并经转让方审核同意后再行施工作业。
6、受让方或其聘请的作业团队需具备相关资质及合规作业设备,拆除及拉运工作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按分类标准清理建筑垃圾等,保障运输密闭无遗撒,落实安全环保要求,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监督,确保垃圾处置无害化。
7、意向受让方如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全部转作履约保证金,受让方须在转让方规定的拆除工期内完成全部拆运任务,并确保未对拆除范围外的场地、建筑、设备及地下管线等设施造成任何损坏,转让方于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若受让方未按时完工或造成转让方其他设施损坏的,转让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减相应赔偿费用及违约金,不足部分转让方保留追偿权利。
1、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5)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受让方承诺的事项。
3、意向受让方须完全接受本公告所附资产转让交易合同,成交后,如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须按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确认标的情况,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尽调,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 转让标的均以现状为准进行转让和交付,具体资产转让和交付范围以意向受让方现场查勘时,由转让方向意向受让方划定范围为准。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实地踏勘,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有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缺失、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现场踏勘不清、类目不符等任何理由拒签资产转让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等。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不予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因政策变更或其他因素引起的全部风险和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交易价格;
4、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交易机构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承诺在报名前已仔细阅读并知悉《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风险客户”名单管理办法(试行)》(https://www.xzhhcq.com.cn/xuzhou/2026-04/17/article_2026041710103259055.shtml),并愿意遵守其中条款和管理要求;
6、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受让方承诺的事项。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照挂牌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确定受让方。
2、如征集到多名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确定最终受让方。
3、如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交易机构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组织网络竞价,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本转让项目具体竞价安排以e交易网络竞价平台发布为准。
1、意向受让方须报送以下材料:
《意向受让方登记表》(加盖公章)、经意向受让方确认的资产转让交易合同(加盖公章)、现场踏勘确认函(加盖公章)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如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请程序: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进行会员注册,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或照片(须与文件原件四角贴合、清晰完整)按份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对应“相关附件”中,交易机构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意向受让方在e交易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缴纳:金额8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9-14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受让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受让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转款)。3、意向受让方如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作履约保证金;转让不成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6)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5、转让成交后受让方违约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违约的受让方不得参加再次组织的交易,转让方有权向该违约的受让方追索再次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
1、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一部分将转为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交纳标准为:受让方须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 https://www.xzhhcq.com.cn/xuzhou/2025-01/07/article_2025010711162685774.shtml )标准,向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交易双方服务费。(以下为单向收费标准)
2、确认成交后的任何时点,受让方不得以交易双方解除交易合同、交易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约等任何理由,向交易机构主张申请退回已交纳的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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