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发布交易委托

发布交易委托

*联系人:
*手机号:
*交易主题:
*资产类型:
*标的类型:
*交易内容:
*验证码:
重要提示:1、《防诈骗通知》。2、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央企资产黄金地段】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大学东路与金宇文苑交接口商铺11号(年租金47961元,租期三年)(内蒙古金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资监测编号GR2026NM1003690)
【央企资产黄金地段】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大学东路与金宇文苑交接口商铺11号(年租金47961元,租期三年)(内蒙古金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资监测编号GR2026NM1003690)
  • 【央企资产黄金地段】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大学东路与金宇文苑交接口商铺11号(年租金47961元,租期三年)(内蒙古金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资监测编号GR2026NM1003690)
  • 【央企资产黄金地段】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大学东路与金宇文苑交接口商铺11号(年租金47961元,租期三年)(内蒙古金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资监测编号GR2026NM1003690)

【央企资产黄金地段】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大学东路与金宇文苑交接口商铺11号(年租金47961元,租期三年)(内蒙古金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资监测编号GR2026NM1003690)

报名
未开始

0 人关注49 次浏览


加关注
挂牌价 47,961 元/65.7平方米/年
保证金 9,592.2
租赁期限3年
租赁面积65.70
承租押金20%年租金。
租金支付方式年付,一次性支付。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6-08-13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8-19 17:30:00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李经理
联系电话:
13947119948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B座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 资产概况
  • 特别告知
  • 联系方式
  • 融资支持
  • 竞买记录
项目名称 【央企资产黄金地段】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大学东路与金宇文苑交接口商铺11号(年租金47961元)(内蒙古金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编号 N0109FCZZ2617951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8-13 0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8-19 17:3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资产概况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新城区大学东路与金宇文苑交接口商铺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铺 所在层数 底商
租赁面积约(㎡) 65.70 租赁期限 1-3年
租金支付方式 每年支付一次,首年租金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统一结算,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租期租金由租赁双方直接结算,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15天 承租押金 20%年租金。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以勘验确认为准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其他情况 -
评估情况 评估价 -
评估基准日 2025-12-10
评估机构 内蒙古科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 47961.00/年租金(含税价)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内蒙古金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内蒙古金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
告知


1、本次出租标的位于新城区大学东路与金宇文苑交接口商铺,房权证呼房权证新城区字第2012106720号,结构砖混,用途商业,租赁面积65.7平方米。 涉及承租方经营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者拒付租金或者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

2、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1-3年,租赁期限最终以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确定。出租标的装修期不超过10天(不包含在租赁期内,免租金)。挂牌价为该项目1年的招租底价,不包暖气,最终租赁价格以竞价成交价为准,租期内租金不变。本次出租的标的房产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

3、标的状态目前为出租方使用中,项目成交后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一周内,出租方与承租方办理交房手续。具体交接时间以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4、本次出租标的房产以现状出租,公告中对标的资产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承租方在进行受让登记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资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勘验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本标的资产实物现状的确认。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工作,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税务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了解水、电、暖、消防及与房屋使用相关的所有情况,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霍先生  联系电话:13664788613。

5、标的房产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不得经营国家、地方政府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禁止存放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后承租方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承租方应独立承担经营风险和经济、法律、民事责任,不得利用出租方名义开展任何经营活动。如有发生爆炸、火灾、伤亡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租赁标的后应按照标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标的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标的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造成出租方相关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中止租赁合约、收回房屋且出租方不负担此后果的任何责任和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一切权利。

6、本次标的租赁后,出租方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开具相关发票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9、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见“与租赁相关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 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原件递交至中心,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租金。中心在收到租金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承租方需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将押金(年租金成交价的20%)交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出租方在《租赁合同》签定之日起7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

4、本次租赁标的租金支付方式:年付。

5、承租方支付的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将押金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6、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不能用于化工等涉及污染大、噪音大和易燃易爆的商业经营活动,不能用作危险物品的存储仓库。承租方应遵纪守法合理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使用范围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相关要要求。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水、电由承租人承担,房屋和附属设施的维护和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房屋主体结构由出租方负责维修,其他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出租方将成交房屋正式移交承租方后,因房屋设施造成承租方财产损失的,承租方自行承担损失。

8、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承重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如承租方成交后进行装修,装修须经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不得破坏房屋原有结构,不得私自更改水、电、暖设施;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装修,一经发现视承租方为违约。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搬离属于承租方的有关可移动设施设备及财物并保持场内建筑的完好状态,墙面、地面等形成的不可拆卸的,但保持完好可以使用、具有价值的装修不得拆除,承租方对房屋的装修装饰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9、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10、税费的负担: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暖、燃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其中涉及出租方已提前交纳的费用,承租方须根据剩余未使用期限计算相应费用,退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外的一切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燃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11、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消防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相关部门及出租方监督检查。承租方须确保使用房产的安全,自行、自费办理和完善政府要求的经营、消防等相关证照、手续或批文。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如果发生消防部门要求出租房屋进行消防整改的情况,由承租方负责全部整改费用,承租人不得以租赁房产仅有一次消防等原因拒交迟交租金或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要求。本次资产出租后,承租方在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由承租方造成的经营风险、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对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12、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3、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公告期内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6-08-13 00:00:00 至 2026-08-19 17:30:00
报名手续

1.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docx

2.承租申请书.doc

3.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9592.20元,截止时间2026-08-19 17:3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2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1)无以上违约情形,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首年剩余租金和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首年租金的等额部分;(2)若竞租不成功,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6-08-13 00:09:00-2026-08-20 10:09: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李经理
咨询电话 0471-3312084
咨询时间 9:00-17:00
咨询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产权交易大厦
技术支持 艾经理 18586095993
其    他

在线客服

意见建议

*联系人:
*手机号:
*留言主题:
*留言内容:
*验证码:
× E交易竞买人会员登录

在线贷款申请

  我已阅读并同意《借款人条件及借款产品内容》

提交成功

两个工作日之内,
服务人员将会与您联系,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