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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告知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赤峰市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在赤峰市范围内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智慧网络货运平台意向投资标的企业(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均在内蒙古赤峰市),委托方计划以现金收购存量股权方式参股符合条件的标的企业,具体持股比例、交易对价等由双方结合尽职调查、资产评估结果自行协商确定;投资后委托方仅作为财务投资人参与企业治理,不干预标的企业日常经营管理。
1. 本公告仅为受托开展免费意向标的征集公示,不构成股权转让邀约、投资兜底承诺,能否达成投资合作、参股比例、交易价格等全部由赤峰市投资担保集团与报名企业自主协商确定。
2. 我中心仅负责材料接收、信息汇总、资料移交工作,不对报名企业经营实力、资产价值、资质真伪开展实质性深度核查,不对企业投资价值做任何背书或担保。
3. 完成报名仅代表企业纳入意向清单,不代表委托方一定会开展投资合作,委托方拥有独立筛选、选择合作标的的全部权利。
4.请各意向方亲自了解项目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同步提交纸质盖章材料及电子档案。
7.公告征集期满后,我中心汇总全部有效报名企业,统一整理企业资质、经营、财务、技术等基础信息,编制意向标的企业清单, 通过正式公函方式将意向企业清单及企业报送全套材料反馈至委托方。委托方自主筛选意向合作企业,对接企业开展尽调、估值、投资洽谈等后续全部工作。
报名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基础条件:
(一)主营业务为网络货运或智慧物流服务的平台型企业,立足整个内蒙古地区开展业务,具备多式联运运营能力,具有一定业务规模和行业影响力;
(二)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网络货运)、ICP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三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等保三级)等必备经营资质;
(三)已实现与省级及以上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对接,具备线上服务能力认定;
(四)企业股权结构清晰,公司治理规范,无重大法律纠纷和行政处罚记录。
1.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 网络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ICP许可证、等保三级测评材料等全套资质扫描件;
3. 线上服务能力认定文件、省级货运监测系统对接相关证明材料;
4. 近三年经营资料,包含平台交易额、运单总量、注册车辆及司机数量、税收贡献等经营数据;
5. 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
6. 股权结构说明、公司章程;
7. 企业出具无重大纠纷、无重大处罚的书面承诺;
8. 企业简介、技术能力、业务模式及行业优势介绍材料;
9.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或者产权登记证明或则其他证明材料)
10. 中心及投资担保集团要求补充的其他佐证材料。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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