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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左翼后旗恒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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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左翼后旗恒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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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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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时间:2026-08-05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8-18 17:00:00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程兴敏
联系电话:
18586095051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B座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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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科尔沁左翼后旗恒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业务合作招商项目

项目编号

N0109QT260303

招商方式

合作

挂牌起始日期

2026年8月5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8月18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项目
概况

位置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

基本属性

基本情况

科尔沁左翼后旗恒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择优选择一家合作方合作开展建筑检验检测相关业务

招商方式

合作

招商期限

8年

履约保证金

/

合作方投资额

见公告下方特别告知栏,具体以实际产生的投资额为准

经营用途

资产状态

/

是否设置原合作人优先权

 

 

招商方情况

基本情况

招商方名称:科尔沁左翼后旗恒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承诺

本招商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合作经营是招商方真实意

愿表示,招商方对本次招商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招商方本次招商的相关行为已履行

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3.招商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

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招商方在招商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招商方义务。

招商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招商

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决策文件

科尔沁左翼后旗恒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科尔沁左翼后旗财政局(科尔沁左翼后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别
告知

1. 招商方拟通过公开方式择优选择一家合作方合作开展建筑检验检测相关业务

2.合作形式为合作运营,具体为:

招商方负责:

1)提供现有检测设备、检测场地,保障资产正常交付使用,合作期内保留国有资产完整权属

2)配备在岗检测人员5人,配合合作方开展设备调试、业务检测、资质申报等相关工作(该5名人员的劳动关系、工资发放及社保缴纳主体维持不变,由招商方统一管理,费用由合作方承担);

3)配合合作方对接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单位,协助办理资质相关手续,提供现有资产、人员相关佐证材料

4)对项目运营、国有资产使用、财务收支、资质合规性进行全程监督,享有项目经营知情权、监督权

意向合作方负责:

1)资金投入:全额承担本项目所有资金支出,包括但不限于检测设备升级改造费用、检测场地修缮改造费用、资质办理或延期费用、人员工资、设备运维费、运营耗材费、业务拓展费、各项税费及应付账款等全部费用;

2)工程实施:编制设备升级、场地改造实施方案,组织施工、采购、安装、调试,确保按期完工并通过验收;

3)资质办理:全权负责检测资质申请、审核、延期、维护等全部工作,确保合作期内招商方检测资质持续合法有效;

4)人员管理:按月承担招商方在岗检测人员工资及社保费用。根据业务需求委派员工,以满足资质申报需求。合作方委派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与招商方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工资、社保等费用由合作方承担,委派从事技术负责人、检验检测授权签字人等岗位的人员须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并经招商方同意。合作期满后,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人员,由招商方决定是否解除劳动合同。合作方委派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等涉及的补偿费等用由合作方承担。项目服务期内,其薪酬福利标准参照招商方同级同类岗位执行,确保同工同酬;

5)业务运营:负责市场拓展、客户对接、业务实施、报告编制、客户维护等运营工作,须在资质许可及法律框架内开展业务,统筹落实合规运营、安全环保及主管部门迎检等工作。所有检测报告在正式签发前须经招商方技术负责人复核备案,因报告质量问题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合作方承担,由此给招商方造成的损失由合作方全额赔偿。

6)资产维护:负责检测设备、场地的日常检修、保养,不得损毁、转借、转租、抵押、变卖招商方合作资产。

3.收益分配:

合作期限为8年,建设期2年起算日以合作方办理完毕资质证书相关手续,招商方取得资质证书日与2026年12月31日孰先为准),双方可以协商建立共管账户,自第3年起双方进行收益分配。

合作第1-2年为建设期,检测室投入、亏损均由合作方自行承担,招商方不承担补偿责任。合作第三年起为收益分配期,招商方按每笔检测业务收入总额的10%计收分成收益,招商方所获得收益≥10万元的,按实际计算金额计收,招商方所获得收益<10万元的,合作方须补足至10万元;剩余收入在扣除经双方确认的运营成本后归合作方所有。若产生亏损由合作方承担。

4.合作服务费支付

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合作方出具财务报表及业务台账报送招商方审核对账。双方书面确认结算单后,招商方在5日内足额记提应得分成收益;合作方于每年度结束并经双方书面确认结算单后10日内记提应得收益。双方对核算产生争议时,优先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共同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已审计结果作为核算依据,审计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5.收益分配期内,经审计年度检测业务净利润如为负值,招商方有权责令合作方30日内提交整改方案;若拒绝提交或方案不可行,招商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已投入资金不予退还,且合作方需补足招商方损失

6.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招商方因本项目运营新发生的债权债务由合作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招商方既有债务(含5名在岗检测人员历史欠薪),由合作方先行垫付清偿,垫付部分纳入合作方前期投入成本。既有债权由合作方在合理范围内协助追偿。

7.合作期满前60日协商是否继续合作事宜,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与合作方合作。

8.请意向合作方亲自与招商方了解项目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项目介绍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招商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招商方联系人:侯先生 15947159222

9.合作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合作法律文本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招商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0.意向合作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合作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招商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详见“与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意向合作方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意向合作方须具备与本项目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足额流动资金,能够独立承担设备升级、场地改造、资质办理、人员薪酬等全部建设及运营资金。资金实力证明方式(提供以下任意一项即可):

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近6个月内,账户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2)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科目不低于50万元);

3)近3个月银行对账单(日均余额不低于50万元),并提供资金来源说明。

注:上述证明文件须为合作方(或其母公司)名下账户,若提供母公司证明的,须同时出具母子关系证明及资金使用承诺函。

3.意向合作方及其股东、法定代表人非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或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意向合作方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截图)、未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二)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合作意向申请书、意向合作方登记表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3.公司章程;

4.按照公司章程出具参与本项目的有效内部决策文件;

5.相应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等。

(注:以上提交资料加盖公章,如有多页的,请同时加盖骑缝章。)

 

 

 

与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其他要求

1.合作期间应使用现有账户或开立共管账户,所有收入与支出须经招商方监管签字确认,确保财务收支透明、可追溯

2.合作项目运营产生的全部经营税费,由合作方全额承担

3.合作期内,招商方投入的设备、场地所有权始终归招商方所有,合作方仅享有合法使用权,不得抵押、变卖、转租、转借、改造主体结构;合作期内新增投入形成的资产及改造增值资产,所有权归招商方所有;合作期满或合作提前终止时,合作方须保证资产完好无损(正常损耗除外)交还招商方,非正常损耗部分由合作方按价赔偿

二、报名要求

1.意向合作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合作方应接受并配合招商方对其作出的反向尽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论补充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书面承诺或其他材料。

2.意向合作方按本项目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交报名资料,由中心对所提交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将审核意见书面告知招商方,招商方在收到中心的审核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中心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意向合作方在收到中心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为10万元整,成为合格意向合作方。

3.报名结束后,如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合作方,由招商方参照综合评议要点直接决定是否确认其最终合作方资格,并书面告知中心。

如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合格意向合作方,则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最终合作方。综合评议要点:(1)综合报价;(2)合作方案、行业经验、财务状况、专业团队等;(3)建筑检测相关业绩等。

4.综合评议流程:如须综合评议方式的,招商方应在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合作方后3个工作日提交《择优文件》,各合格意向合作方按照《择优文件》要求制作参评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将参评文件密封送达,评审小组按照《择优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评审。中心协助招商方按照《择优文件》选定最终合作方。

5.公告未尽事宜以最终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合作协议》的组成部分,《合作协议》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6.招商方按照内部决策方式确定最终合作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结果书面告知中心,中心收到招商方的书面确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成交确认通知书》各方须在收到《成交确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署合作协议。

7.意向合作方应书面承诺并同意:①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招商方有权对意向合作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核查,并保留最终解释权;②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若以不了解招商方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协议、放弃合作等情形,即可视为违约行为,招商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项目重新挂牌,由意向合作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③承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④同意并配合招商方对意向合作方进行尽职调查。

8.意向合作方亲自与招商方了解项目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意向合作方须在对项目实际情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合作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合作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情况及相关约定,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招商合作协议条款存在问题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合作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招商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9.意向合作方未按约定全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合作。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合作方在报名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报名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报名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报名

现场展示

“与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6/08/ 052026/08/ 18

报名手续

 报名手续.zip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按系统提示交纳。

2.保证内容:
招商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招商方原因,如意向合作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合作方应交纳的服务费用后,招商方有权扣除意向合作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招商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合作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未按公告约定参与后续程序的;
2)被确定为最终合作方后1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招商方签订合作协议》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招商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4在被确定为最终合作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5)意向合作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意向合作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公告规定的其他情况。
3.保证金处置方法:
1)合格意向合作方被确认为最终合作方的,最终合作方的保证金在中心出具《成交确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扣除最终合作方应交纳的服务费后,如有剩余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2)未被确定为最终合作方的合格意向合作方,中心在确定最终合作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服务费

详见招商合作申请书。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程经理

咨询电话

18586095051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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