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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齐齐哈尔军粮储备库有限公司5座废旧立筒仓捆绑转让
项目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26年8月6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8月12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标的
概况
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
存放地
齐齐哈尔军粮储备库有限公司院内
标的现状
1、转让标的为5座废旧立筒仓捆绑转让,不允许拆分。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不提供交易价款发票。
2、转让标的按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
3、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让方在实施工作时应具焊工证。
4、转让标的按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不允许挑选,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
345600元
评估基准日
2026年6月8日
评估机构
黑龙江卓然天成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
转让底价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齐齐哈尔军粮储备库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齐齐哈尔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齐齐哈尔联交所组织实施转让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齐齐哈尔联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齐齐哈尔军粮储备库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2026年7月23日)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黑龙江鹤城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要求实施拆除、拉运等工作,并将院内清理干净,不得留存任何残余。
2、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3、转让标的为5座废旧立筒仓,按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标的的拆除、装载与运输,转让成交后不退不换。
4、本项目后续所有拆除施工备案、安全施工、扬尘治理、建筑垃圾及废旧物资清运处置、人员设备投入、安全事故责任等全部事宜,均由成交受让方全权负责、独立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5、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6、如因转让方原因致使转让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受让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
7、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废旧资产交割协议、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8、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相关业务及生产性废旧物资回收相关经营范围,具备承接本项目拆除施工及废旧物资残值回收处置的合法经营资质。
标的交割
1、转让标的按展示现状及展示确定部分进行转让和交割,不允许挑选,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标的的搬运、装载与运输,并承担搬运、装载和运输的一切费用。交易结束后,受让方需保持现场环境清洁,转让成交后不退不换。转让标的拉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环境设施及房屋,如有损坏需进行赔偿并负责修缮恢复原状。
2、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签订交割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割、拆除、拉运等工作,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在交割协议中约定。
3、受让方在装运拆卸、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安全事故的及破坏或拆除非本标的物品,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受让方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废旧资产交割协议。
3、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价款划转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废旧资产交割协议中约定,交易机构按照废旧资产交割协议约定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转让方。如废旧资产交割协议中无上述约定,视为受让方同意签署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交纳保证金、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安先生/13836229993
特别说明: 转让标的的地点由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联系咨询,意向受让方在展样前需要提前联系转让方,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对转让标的进行现场查看。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内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报名,上传营业执照,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转让方盖章、受让方签字按手印或盖章)【详见公告附件】并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纳:70000元。截止时间:公告截止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废旧资产交割协议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6年8月6日09:00-2026年8月13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300
服务费
1、保证金及成交价款按照系统短信提示交纳至指定账号内,下列账号仅为交易服务费账号,请意向承租方认真核对后交纳。
服务费账号:
户名:齐齐哈尔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2300162515105051228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齐齐哈尔分行营业部
行号:105264000017
2、交纳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
附件1:出租标的图片.zip
附件2:交易须知.doc
附件3:现场踏勘确认书.docx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艾先生/18100364262
举报电话
0451-87200259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北大街溪水家园41号楼
交易机构
齐齐哈尔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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