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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富锦市龙航国际港口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项目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26年10月20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11月16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信息发布终结
项目
概况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富锦市龙航国际港口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富锦市富锦镇上街基村农贸果蔬物流综合市场H号楼000301门(电子商务产业园309室)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郭凤辉
成立时间
2023-04-25
注册资本(万元)
9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230882MACGBD05X8
所属行业
货运港口运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港口经营;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国际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国际班轮运输;船舶拆除;国内船舶管理业务;船舶引航服务;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船舶修理;船舶制造;船舶设计;农作物种子进出口;保税仓库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河道采砂。一般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油仓储服务;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船舶租赁;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木材加工;木材销售;贸易经纪;煤炭及制品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港口理货;建筑材料销售;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船舶拖带服务;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内河船员事务代理代办服务;船用配套设备制造;打捞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无船承运业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饲料原料销售;粮食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畜牧渔业饲料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谷物销售;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集装箱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
职工人数
0人
增资前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佳木斯龙航港务局有限公司
100
增资企业承诺
我方拟实施增资扩股,并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发布增资扩股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扩股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产权权属清晰,增资扩股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增资扩股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增资扩股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扩股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主要财务指标
近三年企业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资产总额
98.343169
122.397157
142.853257
负债总额
1.888439
3.606465
34.704085
所有者权益
96.454730
118.790692
108.149172
营业收入
83.918229
36.732676
34.594059
利润总额
6.794486
22.684346
20.322508
净利润
6.454730
22.249355
18.130565
审计机构名称
黑龙江岁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瑞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2026.8.31
31.562622
12.449801
12.837270
报表类型
月报
467.779864
10.271073
457.508791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黑龙江佰德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
2026年2月28日
资产总额(万元)
141.162257
负债总额(万元)
51.163129
净资产(万元)
89.999128
每注册资本对应估值(元)
项目内容
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对应持股比例(%)
不低于800
49%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800
拟增资底价(万元)
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港口基础设施升级、设备更新改造及日常运营周转等方面;用于流动资金使用。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增资完成后,原股东持股比例为51%,新增股东持股比例为49%。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增资企业决策文件
富锦市龙航国际港口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国资监管机构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黑龙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黑龙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董事会议决议
特别告知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无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否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其他需披露事项
1、本次合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543万元,其中原股东佳木斯龙航港务局有限公司新增出资743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及实物出资。增资企业原注册资本90万元,叠加本次新增出资后,原股东合计出资总额为833万元,目前尚未实缴完成。原股东出资方式详情及出资时间进度,提请意向投资方在挂牌公告期内进行咨询及尽调。本次引入1家投资方,须新增出资8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增资企业出资总额增加至1633万元。
2、本次增资成交后,增资金额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3.本次引入1家投资方,投资方须以货币方式向增资企业进行出资,增资企业不接受货币以外的支付方式。
4、增资完成后,增资企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确定法人治理结构并落实相关规定。增资企业设立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增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增资企业不设董事会,按规定设董事1名(即执行董事),原则由佳木斯龙航港务局有限公司推荐并担任法人代表。设总经理1人,原则由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荐,按规定履行招聘程序。财务负责人及经营层成员均按规定公开市场招聘,双方均可推荐人选。
依法建立公司党组织,设置书记1人,原则由执行董事兼任;增资企业不设监事会,由佳木期龙航港务局有限公司股东黑龙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的内设审计机构行使有关监事职能。
5、本次增资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6、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企业增资材料。
增资
方案
遴选方式
如征集到1家意向投资方,增资企业参照综合评议内容决定是否确认其最终投资方资格,如符合则采取协议增资。如征集到2家意向投资方,经审核符合要求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后,则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专家评审团队,对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申报材料进行详细评估打分,来确定最终投资方。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具体综合评议文件将在增资企业书面确定合格意向投资方资格后发送至各合格意向投资方,各合格意向投资方须按综合评议文件内容递交评审文件,增资企业、交易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团队,对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申报材料进行详细评估打分,来确定最终投资方。包括资金证明、业绩案例等,最终以遴选实施方案中打分办法内容为准,评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增资金额、付款期限及支付方式
①意向投资方对本次增资做出的最终增资报价和增资比例。
②意向投资方增资价款的付款期限。
③意向投资方增资价款的支付方式。
(2)意向投资方的行业经验
①相关领域的经验等(意向投资方应具有丰富的港口运营或相关物流行业的经验。例如,在航线规划、货源组织等方面的优势);
②意向投资方对本次增资后经营、开发的差异化方案(方案应围绕意向投资方如何依托其先进的管理理念与技术优势,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提升港口管理水平,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提高港口信息化程度,从而实现港口运营的智能化与高效化);
(3)意向投资方后续资源支持
①意向投资方具备稳健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盈利记录及优异的行业声誉。合作后,意向投资方应能导入先进的成本管控理念,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协助企业建立科学的投入产出机制,在合理控制运营成本的基础上,显著提升项目利润率与整体经济效益;
②意向投资方的长远战略目标应与增资企业的发展规划相契合,在发展方向、市场定位及业务布局等核心领域达成共识,共同构建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
③意向投资方在发展战略、经营理念、价值观及企业文化上与增资企业深度融合。意向投资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与市场口碑,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在后续运营中,恪守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港口绿色、安全、可持续发展。
④意向投资方能够为增资企业提供包括资金支持及渠道导入在内的全方位资源赋能。特别是在港口基础设施升级、设备更新改造及日常运营周转等方面,投资方应具备持续的资金投入能力与意愿,切实保障港口扩建、技术升级及新业务拓展等关键项目的顺利实施。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1.增资达成条件:
如信息披露期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意向投资方接受增资条件且增资价格不低于增资底价,经增资企业有权批准机构确定为投资方后,与增资企业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则本次增资达成。
2.增资终结的条件:
2.1在挂牌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2.2其他由增资企业认定为增资终止的情形。
投资
条件
投资人资格条件
意向投资方应为依据我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
1、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向黑龙江联交所提交《企业增资投资申请书》等申请材料并交纳保证金,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资格。
2、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黑龙江联交所公开披露信息及备查资料所载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增资企业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增资信息公告的全部内容,同意根据本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面履行本次增资的程序。同意接受并配合增资企业对其进行尽职调查,自行承担参与本次增资认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3、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黑龙江联交所对意向投资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完整性与规范性审核,向增资企业出具《意向投资方资格审核意见书》,将意向投资方的登记及确认情况书面告知增资企业。增资企业应当在收到《意向投资方资格审核意见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就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向黑龙江联交所书面确认。确定意向投资方资格后5个工作日内,黑龙江联交所向意向投资方出具《投资资格确认通知书》。黑龙江联交所在收到增资企业投资资格书面确认通知后协助增资企业开展投资方遴选的相关工作。
4、增资企业应在投资方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结果告知黑龙江联交所,增资各方在黑龙江联交所收到投资方确定的书面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增资协议,并按照增资公告约定将服务费汇至黑龙江联交所指定账户,投资方应当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一次性实缴出资,具体支付要求以双方增资协议约定为准,按照增资协议要求将增资款汇至黑龙江联交所指定账户。
5、黑龙江联交所在收到增资企业提供的增资协议及增资价款、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增资企业要求将增资价款汇至增资企业指定账户。
6、评估基准日至增资完成日期间,增资企业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增资企业原股东享有或承担。
7、本次增资不接受任何对赌条款、兜底条款、股权回购条款、一票否决权条款。
8、本次增资所产生的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及要求由增资企业原股东及投资方各自承担。
标的交付
由融资方与投资方在增资协议中约定。
指南
操作规则
1、意向投资方在报名前请务必遵照交易机构及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本项目保证金、剩余增资款交纳账号:
户名: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8010000001497502
开户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自贸区支行
行号:313261066613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4、意向投资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5、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投资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现场尽调
挂牌公告期即为现场尽调期,意向投资方应在现场尽调前签署保密协议。
联系人:李女士 13836615543
意向投资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内
报名手续
一、投资申请
意向投资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7时前,登录黑龙江联交所网站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本项目提交投资申请,并向黑龙江联交所提交相关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意向投资方须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增资投资申请书、增资扩股委托合同。
3、财务报告。意向投资方近三年的财务报告、近期财务报表。
4、决策及批准文件。同意意向投资方参加本次增资的决策或批准文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交纳50万元。公告截止日17:00时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资格。
保证金账户为:
注:保证金交纳的主体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打款时请备注富锦市龙航国际港口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保证金。
2、意向投资方成为最终投资方的,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投资价款;未被确认为最终投资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确定最终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全部保证金。
3、若非增资企业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全部转为违约金,交易机构扣除应收取的服务费后,剩余款项转至增资企业指定账户:①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进入择优程序,未参与后续综合评议的;③意向投资方以不了解增资企业的现状等为由放弃增资的;④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额增资款的。⑤意向投资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服务费
1、收费标准:交易机构按照增资金额差额累进计算向投资方收取,其中500万元以下部分,按照5万元收费;500万元-5000万元部分,按照1%收费;5000万元以上-1亿元部分,按照0.5%收费;1亿元以上-10亿元部分,按照0.3%收费。
2、意向投资方在签署增资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汇至黑龙江联交所指定账户。
账户信息:
账号:18010000001596965
附件下载
附件:企业增资投资申请书.doc
附件:增资扩股委托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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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0451-87200175、樊女士0451-8720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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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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