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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位于苏州市吴中区东太湖路2208号不动产及附属配套设施第二次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Q20260006
内部决策情况
2026年6月25日,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开转让其持有的位于苏州市吴中区东太湖路2208号不动产及附属配套设施。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
2026年7月28日
挂牌终止日期:
2026年8月4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披露到期终结,不再延长披露周期。
转让方名称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概况
标的资产位于苏州市吴中区东太湖路2208号,不动产证:苏(2025)苏州市不动产权第6051429号,土地权利类型为出让/其他,用途为工业用地/工业,土地使用权到期日为2073年5月22日,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3812.1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为124952.01平方米,共有12幢建筑及地下车库,详情如下:
幢号:1,用途:工业,面积:20213.78m²
幢号:2,用途:工业,面积:15244.60m²
幢号:3,用途:工业,面积:16705.94m²
幢号:4,用途:工业,面积:8773.93m²
幢号:5,用途:工业,面积:8773.93m²
幢号:6,用途:工业,面积:8692.17m²
幢号:7,用途:工业,面积:8747.88m²
幢号:8,用途:工业,面积:8747.88m
幢号:9,用途:工业,面积:14023.97m²
幢号:10,用途:其它(门卫),面积 :23.51m
幢号:11,用途:其它(门卫),面积:23.67m²
幢号:12,用途:其他(开闭所),面积:116.99m²
幢号:地下车库,用途:车库/车位,面积:14863.76m²
附属配套设施包括绿化景观、电梯、空调、路灯、充电桩、配电等设施设备,详见《附属配套设施清单》。
标的资产现空置,无租赁,存在银行贷款抵押,本次转让已取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中盛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编号
中盛评报字[2026]第0109号
评估基准日
2026年5月31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40330.39
特别事项
说明
1、标的资产存在银行贷款抵押情况,转让方承诺在《产业园不动产主体建筑物及附属配套设施转让合同》签订后完成抵押登记解除手续,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交能够证明标的不动产抵押已解除并可办理过户手续的证明资料,受让方须知悉并接受标的按现状转让。
2、本次转让标的涉及装修施工、信息化系统集成项目建设等工程尚未完工(详见本公告备查文件《未完工工程清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化系统集成项目合同》)。前述全部未完工工程由转让方继续按照原合同及相关签证、变更文件约定,全面履行施工组织、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移交、质量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合同义务。待上述工程全部竣工完成后,符合转让方与施工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送审条件,并经受让方初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委托第三方工程造价审计机构进行工程价款审计。《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双方以审计结果为主要依据协商确定最终价格,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的余留工程价款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工程款项具体结算支付、权责划分等事宜,后续另行签署《余留工程费用结算协议》(详见备查文件)予以明确。
3、抵押登记注销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应配合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过户至受让方名下的变更登记手续,过户变更时长以相关登记部门办理周期为准。过户登记手续由交易双方共同办理,转让方负责完成解押并提供全部过户所需资料,受让方负责配合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相关审核及登记手续。
4、过户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共同至标的现场开始办理主体结构部分的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原则上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5、整体转让标的过户登记完成之前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如有)等各项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上述费用结清、户名过户、设施设备交付等全部交接义务完成后,双方签署《转让标的(主体结构部分)交接确认文件》,该文件签署之日即视为主体结构部分交接完成。
6、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对受让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标的物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及房地产变更登记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因受让方不具备购买资格参与转让的,造成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7、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仔细、认真查勘现场,评估转让资产的实际情况。看样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814870535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需提前1天预约)。
8、转让标的面积以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不再另行结算。
9、转让标的资产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相关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10、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11、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产业园不动产主体建筑物及附属配套设施转让合同》(详见公告附件),一旦成为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
12、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转让底价
人民币40300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资产转让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1、保证金金额:4030 万元。
2、交纳期限:意向受让方应在2026年8月4日16: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向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足额交纳保证金,以确定参与本次受让。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买资格,苏州产权交易中心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全面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注:本条款不适用于交付前及交付时检验难以发现的隐蔽工程质量瑕疵,如交付后发现标的不动产存在该等瑕疵的,转让方应负责妥善处理解决。
4、意向受让方在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标的成交价款的一部分。
5、其他情形下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电子竞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业园不动产主体建筑物及附属配套设施转让合同》的。
备查文件
1.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拟与受让方签订的《产业园不动产主体建筑物及附属配套设施转让合同》;
3.《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资产价值所涉及的部分房屋建(构)筑物及其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盛评报字[2026]第0109号);
4.《关于不动产公开转让相关事项说明》;
5.《附属配套设施清单》
6.《未完工工程清单/工程采购合同》;
7.《余留工程费用结算协议》;
8.不动产权证;
9.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苏州产权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交易价格。本次公开转让所产生的相关交易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收费参照《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服务收费办法》执行)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2亿元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转让方解除抵押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通过e交易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向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4、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5、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一)逾期未登陆苏州产权交易中心(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二)逾期未向苏州产权交易中心(e交易平台)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有合理理由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公司章程、同意受让资产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等,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前述材料应在本次挂牌公告期限内,递送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6楼603室)。纸质材料应与系统中提交的一致,如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有效材料送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报名。
7、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材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黄经理
联系电话
0512-69820617
咨询地址
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5楼
技术支持
400-828-9082、400-828-0799
公告附件:
附属配套设施清单.pdf
产业园不动产主体建筑物及附属配套设施转让合同.pdf
不动产证.pdf
报名附件:
意向受让方报名材料(企业法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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