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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红河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区域的建筑物和设备资产
资产类型
闲置资产
转让底价
6909.61万元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止日期
以网站公告显示的起止时间为准。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2】个周期。
转 让方 情 况
转让方
承诺
我方向产权交易机构(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云交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云交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处分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我方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相关决策程序及决策文件合法合规;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云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红河钢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25007571806991
注册地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雨过铺镇主街(园区)
法定代表人
许颖波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内部决策情况
经红河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批准机构
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评估情况
评估价值(万元)
6909.61
评估机构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6年1月31日
核准(备案)单位
核准(备案)文号
2026-19
核准(备案)日期
2026.6.2
标的情况及列表
序号
资产名称
资产情况
1
炼铁区域的建筑物和设备资产
主要为炼铁区域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详见附件《红钢公司炼铁区域建筑物和设备资产标的清单》。
重大事项及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资产在《红钢公司炼铁区域的建筑物和设备资产标的清单》范围内按现状整体进行转让。地平面以上主要包括内容为标的清单内的设备、建构筑物,地平以下独立空间内的液压站、水泵站相关设备,其余地平以下资产、产线区域内现场标记保留的设施资产均不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根据《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禁入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被列入《昆钢公司禁入单位名单》的意向受让方将被取消意向受让资格。
4.此次转让资产范围以现场展示为准,部分资产可能存在零配件缺失、不完整、已失效等现象,转让方对设备的使用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转让资产实物与评估报告及《红钢公司炼铁区域建筑物和设备资产标的清单》完全一致,同时不因实物的减少而减少转让价款。
5.本项目相关资产拆除工作由转让方组织实施(仅包括拆除及装车),厂区道路、绿化不在拆除范围。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的《拆除施工标准及要求》(详件附件下载)。
6.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提交报名登记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含附件)及本次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及所有风险。
7.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受让该项目前,务必详细了解所涉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仔细阅读附件中《红钢公司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环保综合治理协议》(详见附件下载)内容,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条件,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8.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到资产处置现场进行现场踏勘,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并在报名时提交,视为接受转让资产实际现状,不再另行对转让资产进行验收。
9.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含税价,成交后,转让方可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如国家税率有调整按调整税率开具。
10.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请到云交所查阅。
11.公告内容来自于转让方的申请和其提供的资料,云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2.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报名截止时间以云交所网站公告为准。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报名人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及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以e交易系统显示保证金状态“有效”为准。(具体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报名人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通过云交所网站(www.cynee.net)自行注册、登录、报名意向标的,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资格经云交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2.报名材料包括:
(1)经报名人签署的《受让产权报名登记表》《受让申请与承诺》《现场踏勘确认函》《网络竞价须知》(由云交所提供),上述文件详见附件下载,其内容不得修改,修改后视为无效;
(2)自然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若需法人授权,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法人组织须提交可以证明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5)云交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加盖鲜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捺手印(自然人),并用电脑统一扫描为一个PDF文本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云交所审核,报名人保证其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
3.注意事项:
(1)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将纸质版报名资料递交给云交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2)报名人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的注册名称交纳,未以注册名称交纳或他人代缴视为保证金交纳无效(保证金的交纳详见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交易方式
一、经公开征集,产生一名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则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格;
二、经公开征集,产生两名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格。
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应于收到e交易系统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e交易系统按成交价【5%】向云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价款支付与结算:
1.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以到账为准)。
2.结算
下列款项均以人民币计价,并通过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统一结算:
A.交易保证金;
B.转、受让方应向交易机构(云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C.交易价款。
三、资产移交:
1.受让方须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同时与转让方签订《红钢公司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环保综合治理协议》。
2.受让方在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按照《红钢公司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环保综合治理协议》要求缴纳相应的综合履约保证金,由转让方通知受让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经双方交验并签署《标的物实物移交确认书》后视为资产移交手续办理完成,移交手续办理完成后,资产所有权及资产相关的一切责任和义务皆转移至受让方。如本次转让资产由于不确定因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转让方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不能如期交割的,转让方概不承担相关责任。受让方未能按转让方通知时间前往资产所在地办理移交手续的,转让方将不负责对资产的保管,资产损毁、灭失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3.受让方须在标的移交手续办理完成后【180】个日历日内自行完成本项目标的的运输,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运、运输和场地占用等)及安全生产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受让方未在该时限内完成上述事项,每逾期一天,受让方须按20000.00元/天支付转让方迟延履行金,逾期超过【30】个日历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按成交价的30%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优先从其交纳的安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未完成事项由转让方自行处理。若受让方未按《红钢公司资产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环保综合治理协议》及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规定,致使转让方遭受政府处罚或第三方索赔的,转让方为此支出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若因受让方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进行本项目标的回收处置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本次转让资产范围内若涉及固、危废(如:废机油、废电瓶、废石棉等危废),由受让方聘请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经营方式包括:收集、储存、利用、处置的服务单位依法合规处置,涉及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四、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的税费:转、受让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特别说明:
1.云交所在出具交易结果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按以上“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只能以此为基础细化,任一方均不得提议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受让方向云交所登记受让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
2.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品牌、质量、数量、型号/标识、厂家、价值、生产日期及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拒签《产权交易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
保证金设定
及处置方式
保证金交纳方式
提交报名后根据e交易系统提示进行线上交纳。
保证金金额
及交纳截止时间
交纳金额:2000万元;
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以e交易系统显示保证金状态“有效”为准)。
处置方式
1.当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及被列入《昆钢公司禁入单位名单》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
2.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服务费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受让方未按要求支付云交所服务费的,该费用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交易条件要求的。
4.若出现交易保证金转违约金情形的,在扣除云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违约金划至转让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云交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进行追偿。违约金的划转无需再由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确认。
附件下载
拆除施工标准及要求.pdf红钢公司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环保综合治理协议.pdf红钢公司炼铁区域的建筑物和设备资产标的清单.pdf报名材料.pdf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模板).docx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
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103号华夏国际广场B座2-3层。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经理、张经理
咨询电话
0871-63601051
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至17:00
现场展示及踏勘
展示地点
蒙自市雨过铺镇红河钢铁有限公司厂区内
展示及踏勘时间
公告期间内每周二、周四
14:00-16:30
踏勘联系人
罗先生、韦先生
联系电话
13988025175、13769445802
特别提示
现场踏勘时请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与踏勘联系人预约踏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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