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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1、《防诈骗通知》。2、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长城牌CC6461KM2C 小型普通客车(国资监测编号GR2026GS100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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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牌CC6461KM2C 小型普通客车(国资监测编号GR2026GS100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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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30,000 元/辆
保证金 10,000
注册日期2014-03-03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6-09-11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9-17 17:00:00
  •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索经理
联系电话:
18993665505
单位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8F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 竞买公告
  • 标的物介绍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重大事项披露
  • 竞买记录

项目名称

长城牌小型普通客车转让项目

挂牌起始日期

202691009: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691617: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信息及委托挂牌价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挂牌价

(万元)

交易保证金

(万元)

标的所在地

1

长城牌CC6461KM2C

小型普通客车

一辆

3

1

甘肃省金昌市

标的现状

以实物现状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

评估基准日

2026年8月10日

评估机构

甘肃镍都房地产估价资产评估事务所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建设公司

转让方承诺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进行现场踏勘,签署《踏勘确认书》,并在公告期内携《踏勘确认书》到甘交所集团报名登记、提交相关报名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公告期内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完成e交易(www.ejy365.com)注册并报名,取得参与交易资格。

2.受让方须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持甘交所集团出具的《成交结果通知书》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交易

条件

资金交纳方式

E交易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甘交所集团账户,同时携带相关资质手续与转让方共同办理标的交割。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视为违约。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机动车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车条件导致不能办理车辆登记变更手续等理由退还标的车辆。如因不符合标的所在地机动车交易的相关政策及规定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2.自受让方全额交纳交易价款及服务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车辆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

3.成交车辆移交前的违章由转让方处理并承担,自移交之日起所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车辆安全等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项目公告期内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现场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现状、瑕疵及相关约定后,决定是否参与受让。已通过现场踏勘或其他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视频连线、图文等)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后,意向受让方需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并携带该文件到甘交所集团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和提交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公告期内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参与交易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未受让者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2.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标的资料是对标的物的一般性介绍,不作任何瑕疵担保。转让标的车况、性能、型号、行驶里程等状况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成功后,转让标的的任何瑕疵(包括但不限于零配件缺失、损坏,随车工具缺失等)等已知或未知风险,均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3.成交后,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和办理车辆脱保、脱审、环保标准、维修、补办证件、托运、车辆转移登记及车辆转移登记所需二手车交易税票等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受让方若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请自行缴纳有关税、费后办理。

4.成交后,受让方同意甘交所集团在收到全额交易价款及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额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赔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5.转让事宜如有变化,以变更公告为准,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等产权交易文件。

6.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7.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甘肃省要素市场交易平台(https://jy.gscq.com.cn/)的《要素市场平台竞价交易规则》《要素市场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失信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项目公告的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和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注册报名登记,并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17:00:00,账号信息、到账时间以e交易系统提示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甘交所集团将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至注册账户。

3.转让标的成交后,系统出具《成交结果通知书》,受让方不存在违约行为的,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或其他违约情况,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双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未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剩余交易价款至甘交所集团账户的。
2)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3)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4)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5)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6)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切割、装运、处置等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按报名资料约定收取

附件下载

E交易系统报名及网络竞价操作指南v6(1).pdf附件3:交易须知.pdf附件4:风险提示书.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索经理  18993665505  龚经理  19993187236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其他

1.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gansu.gov.cn

2.甘交所集团网站www.gscq.com.cn

3.微信公众号:GSCQ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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