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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专业设计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通用设备修理;家政服务;住房租赁;城市绿化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别 告知
1.资料查阅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28日17:00(节假日除外);
2.资料查阅地点:常州市天宁区关河东路66号B座13楼1303室。
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在2026年07月28日17:00前向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交有效书面报名材料,并完成e交易线上注册报名手续,经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及转让方资格审核通过并按规定足额缴纳有效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买资格。意向受让方需向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经济组织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2)意向受让方的基本情况(原件);(3)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或类似组织性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复印件);(4)如办理报名手续的非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同意受让本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若为国有企业,应提供有权部门同意受让的批文(原件);(6)产权受让申请书、保密承诺(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7)产权交易合同样稿(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8)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1.缴纳: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受让方应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如期足额缴纳保证金16万元(保证金不计利息)至指定账户,以系统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2.退还: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股权变更完毕后转为成交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根据《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2.受让方须在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知的期限内向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
01产权受让申请书.docx
02保密承诺.docx
03产权交易合同(样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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